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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八百四十四章 悸动

小临继承了她父亲的厨艺,客栈由她和张若尘继续经营。

张若尘要干的活,变得更多了!

烧水、迎客、上菜、洗碗、擦桌子……等等,很多事,都落到他的头上。

客人少的时候,每到黄昏,小临还是会习惯性的站到大槐树下,望着晚霞。也不知,是在等人,还是只是想看那美丽的云彩。

终于,在一个晚霞鲜红的黄昏,噩耗声传回小镇。

那位云姓少年的宗门,有弟子来到小镇,送回遗物。

小临四处打听,终于知晓,昔日的情郎,是死在星空战场。

死后,没有留下尸骨,说是被什么怪物吃掉了!

小临不知道什么是星空战场,但是,眼中却浮现出奇异的光彩,道:“老爷子,你说云哥努力修炼,没有来接我,是不是就是因为去了战场?他要做,更重要的事?”

张若尘很想说,傻姑娘,你是在自欺欺人。

若是他心中还有你,便是隔了千山万水,也会准守承诺,回来接你。

但,想到了自己。

自己何尝不是另一个云姓少年?

在星空中的某一处,是否也有一个像小临这样的傻姑娘,每日都在等他?

张若尘坐在客栈门口的椅子上,正在准备明天要用的食材,使用卵石碾搓糙米,一边说道:“我可是听说,一旦踏入修炼界,也就身不由己。他肯定是一位大英雄,在做真正的大事。”

这一年,小临已经四十二岁。

可是,听到张若尘的话,却笑得像是十六岁那年一样灿烂。

这么多年,她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笑容。

笑到最后,便是哭了起来。

哭了整整一夜。

或许她也知道,张若尘是骗她的。

此后,她再也没有去大槐树下等待,开始认真的打理客栈。

也是这一年,她终于嫁人,嫁给了镇上的屠夫。

屠夫姓刘,已经五十来岁,有过一个老婆,但是感染风寒,死在了去年冬天。屠夫对小临很好,每一次都亲自把肉送来客栈,而且还会多送一两斤,多加几根骨头。

一个妇人,一个老人,经营客栈,是很容易受欺负的。

家里需要这样一个男人。

但,天下的男人都一样,成婚前和成婚后,往往是两个模样。

屠夫嗜酒,每次喝醉之后,便是打骂小临。

张若尘没有去管这件事,他只想做这个世界的旁观者,做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况且,每个人都得为自己做出的选择负责不是?

但,他终究是一个感性的人,见小临终日以泪洗面,一天比一天老得快,还是过去问道:“这个屠夫要不得啊,需不需要帮忙?”

小临摇了摇头,摸了摸自己微微耸起的肚子。

此后,张若尘不再问了!

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小临却又习惯的,每天来到大槐树下,望着晚霞发呆。或许晚霞中,寄托了她这一生,最美好的回忆。

孩子出生的那一天,屠夫高兴坏了,因为是个男孩。

他提起屠刀便是去了后院,要去把那头老黄牛宰了。

一是,给小临补身体。

二是,那头老黄牛实在活得太久,镇上的人都在传,快要成精了!

但,屠夫却没能杀死老黄牛,反而被它顶翻在地,一蹄子踩死。

旁边响起两只大白鹅欢快而高亢的叫声,眼神傲得很,围绕尸体转圈,像是在说,你这废物,连一头牛都斗不过,还好意思叫屠夫?

小临在二楼的窗户口,看到了这一幕,但是不悲不喜,漠然至极。

但她后来,还是跟着张若尘一起,将屠夫埋葬,就葬在老穆的旁边。老穆的坟头上,早已是杂草丛生。

天气,一年比一年寒冷。

因为天上的太阳,从两颗,变成了一颗。

其实,在得知云姓少年死在星空战场,张若尘就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逃离这个世界,反而可能离战场还很近。

可怜他还以为,自己已经逃到了天尽头,再也不会插手天庭和地狱的纷争。

严寒的天气,导致冬季越来越长。

有时,雪可以下整整半年。

凡人哪怕是做再多的准备,依旧无法与天气对抗。

十年间,小镇上冻死的人越来越多,变得清冷,变得寂静,再也没有张若尘刚来时候的热闹和喧嚣。

这一年,刘石头十岁了!

石头,这个名字,是屠夫取的,保留了下来。

小临苍老得很厉害,还不到六十岁,头发已经花白,脸上皱纹很多,在床上已经躺了半个月。她知道,自己熬不过这个冬天。

张若尘在她身旁,放有一个火炉,扶她坐起,给她喂完汤药,忽的,问道:“你的身体熬不住了,但我有办法,可以帮你活得更久。你想不想试试?”

小临没有说话,目光看向窗外的大槐树。

张若尘将自己的右手抬起来,露出七彩色的戒指,道:“我有一枚神戒,对着它许愿,愿望就能成真。”

小临苍白的脸上,终于露出笑容,虚弱的道:“老头子,我知道你不是一般人,要不然,后院的黄牛和白鹅怎么会成精了呢?”

张若尘笑了笑。

“我们当年……当年到底是……怎么相识的……为什么我记不起来了?”小临的声音,比张若尘还有嘶哑,气若游丝。

张若尘道:“是你和老穆,把我从荒郊野外捡回来的。”

“你的记性真好,对啊,老爹……老爹……我就要去见老爹了……我记起来了,那一次……是我和老爹……去城里采买货物,回来的路上……路上发现了你……那时,那时老爹还很年……年轻……”

小临皱巴巴的嘴巴,已经说不出来话了,连眼睛都睁不开。

“那时,你也很年轻,很可爱。”

张若尘将小临放回到床上,随后,从床底取出老穆曾经用过的绑子,就在她的床头,敲击起来,用他沧桑的语调,唱道:

“百年浑似醉,满怀都是春。

高卧东山一片云。

嗔,是非拂面尘,消磨尽,古今无限人。”

“消磨尽,古今无限人……哎!”

这是老穆活着时,常唱的一首腔调。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只是没了少年人。

一曲罢,小临已是彻底没有了气息,眼角有泪珠滑落,但嘴角却浮现出一抹笑意。笑得就像张若尘第一次见到她的样子,也是在这件房间。顶点小说

张若尘本以为自己的心,再难起波澜。

可是此刻,明明感觉到苦涩,甚至很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做些什么。

便是这一瞬间,他的体内,肚脐下的位置,出现一道悸动。

悸动化为一个圆圈,以比光还快的速度扩散出去。

张若尘察觉到这一丝悸动,甚至感应到无极圣意的波动,心中万分惊诧,怎么还能感知到无极圣意。

数十年来,他都快忘记自己曾去太初奇点,历尽无数艰辛修炼出来的这种一品圣意。

十重天宇是他修炼《明王经》的成果,奥义、苍白血土、神印,甚至包括规则神纹和神气,都是从外界得来。

唯有无极圣意,是他一身修为的结晶,是他自己武道感悟的荟萃成果。

只属于他自己。

悸动传出的位置,是在肚脐下的玄胎。

所谓玄胎,其实是张若尘修炼《明王经》第五重“玄胎平魔天”,开辟出来的第二气海。

玄胎在道家,也被称为“玄牝”。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谷神,指的就是道。

意为:衍化天地万物的道,是永恒长存,不死不灭,这叫玄牝。玄牝是诞生阴阳的门,是天地的根本,连绵不绝,就是这样永存,无穷无尽。

张若尘使用精神力探查后,发现玄胎中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无极圣意也再也感知不到。

张若尘没有因为这刹那间的悸动,而变得患得患失,依旧心态平和。唯一让他担心的是,刚才蔓延出去的圆形波动。

会蔓延多远?

希望这片星域没有神灵,感知不到刚才的波动。

安葬了小临,张若尘的生活再次恢复平静,只不过,要照顾石头,教他认字、做菜、洗衣,等等。

直到石头十七岁那年,他终于鼓起勇气,对张若尘说:“我想离开这座小镇。”

“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外面的世界,我要去闯荡。这座小镇,现在连二十个活人都找不出来,太荒凉,太偏僻。这家客栈,根本没有人来光顾,待在这里,我这一生都毁了,不会再有任何前途。”石头满是热情的眼神,还有无穷的斗志。

这是少年才有的眼神!

“好,我支持你。”

张若尘为石头整理好了行囊,在一片灿烂的夕阳下,将他送走,目望他翻过最后一座山岭。

从这以后,张若尘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每个人,都要自己做选择。

每个人的路,都需要自己去走。

回到客栈,张若尘大槐树下站了很久,脑海中想到了老穆在这里敲梆子唱腔,想到小临和云姓少年在这里许下誓言,想到每一位来客栈投宿的旅客。

他转过身,终于在客栈的墙壁上,看见两个模糊的名字。

“穆小临,云帆。”

这么多年过去,张若尘才知道,那个云姓少年,居然叫这个名字。

他苍老的手指,在墙壁上轻轻抚摸,失笑着摇头,随后,走进客栈。

客栈的大堂中,一个酒鬼趴在那里。

张若尘倒也见怪不怪,没有理会,自顾着去后院喂鹅。

这酒鬼,是一个外来客。

是小临死的那一年,来到小镇上。

七年来,他每天都会来客栈里喝酒,已经是客栈唯一的客人。别看他穿得破烂,很是落魄的样子,付酒钱的时候,却是一点都不吝啬。

张若尘曾怀疑,他是被当年的波动,引来的神灵。

但,经过多次试探,和精神力探查,却发现他的确是一个凡人。以张若尘现在的精神力强度,加上是直接身体接触探查,在这种情况下,若是还能瞒过他,除非是擎祖和太上那等人物亲至还差不多。

“老家伙,你这还有酒吗?要不把你这两只鹅也烤了,长得真肥啊,哎呀,呲呲……我不少付你肉钱……”

本是应该醉在桌上的酒鬼,不知何时,来到了后院,出现在张若尘身后,盯着两只大白鹅,露出呵呵的笑声,舌头不停舔着嘴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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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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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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