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金白虎看到张若尘此刻的模样,吓了一跳。
“去吧,现在你可以出手了!”张若尘目眺星空,如此说道。
葬金白虎那双虎眼,渐渐流露出人性的伤感,道:“你真的没事吗?”
“没事,但我得立即离开,赶在瑶瑶出来之前离开。帮我最后一次?”张若尘眼皮耸搭,双眼浑浊,双手抱着木杖,摇摇欲坠的样子。
葬金白虎已经感知不到张若尘心中在想什么。
可是,它却一眼看得出来,张若尘想逃离。
逃离到一个大家都找不到的地方,埋葬了自己。
如此一来,没有人知道他死了!
只要池瑶找不到他的尸首,心中总会有希望。
一个人,只要心中还有希望,就一定会想办法努力的活下去。
他需要给池瑶,这样一丝希望。
葬金白虎心中悲痛,道:“你还会回来吗?”
张若尘笑了笑,眼睛无神,像是已经睡着。
“嗷!”
葬金白虎发出一声长啸,冲了出去,身躯越来越巨大,爆发出绚烂金光,攻击向阵外的两尊妖族神灵。
虎啸声苍凉,又似蕴含有撕碎天地的愤怒和哀痛。
空间混沌虫从张若尘的手指上飞了下来,咬食出一个空间虫洞。
张若尘迈步走入进去,离开了这颗星球。
经过多次空间穿梭,不知来到了哪里,空间混沌虫耗尽力量,化为一枚七彩戒指,缠在张若尘的手指上。
而张若尘则是坠落到一颗蔚蓝色的生命星球上,躺在地上,浑身虚弱,拼尽全力才取出一株能够提升寿元的元会圣药服下。
但,没有用。
寿元已经彻底枯竭,只剩一小团生命之火,服用任何丹药都无法再续命。
张若尘睁开双眼,看蓝天白云,脸旁是嫩绿的草叶,有露珠从草叶上滑落下来,湿润了他的头发。
“也好,就这里了吧!”
张若尘完全不想动弹,只想这般静静的躺在地上,听风声和鸟语,感受自然的清凉。
放下一切的爱恋,放下心中的愧疚,放下令人疲惫的责任,放下思念,放下执着,放下世间的种种恩怨纠葛,再也不去想前尘过往。
做一块石头,做一截枯木。
就这么静静的死在荒野,谁都不知道,也不需要让谁知道。
“咕噜!咕噜!”
车轮转动的声音,由远而近。
“老爹,那里好像躺着一个人,我去看看。”一个轻柔欢快的少女声音,响起。
脚步声,到达张若尘身旁。
一只略显温暖和柔软的手,先是在张若尘鼻尖碰了碰,又摸到他额头上。
“老爹,这老人家还活着,我们救一救他吧!”
……
张若尘被抬上了一辆牛车,车上堆放有很多杂物,铁器、蔬菜、水果、酒坛……,等等。
牛车缓缓前行,来到一座小镇。
四周热闹起来,逐渐有了各色各样的声音,吆喝声,牛马声,水声,笑声,哭声。
张若尘的意识,从始至终都很清醒,只不过,根本不想动弹,也不想开口,于是便如同植物人一般,保持沉睡的样子。
救下张若尘的少女,叫做小临。
她的老爹,姓穆。
这对父女,开了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
说是客栈,其实很简陋,只有一间堂食的店面,五间厢房。如今这五间厢房,还被张若尘占了一间。
这对父女心地很善良,一直都在照顾“昏迷”了的张若尘。
每天小临都会端来汤药,给张若尘喂服。
早晚,帮他洗脸、擦手。
也有请镇上的医师,帮张若尘检查。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
张若尘的精神力其实已经完全恢复,做为一位精神力神灵,哪怕是在肉身最虚弱的暮年,依旧十分强大。
他是可以醒来。
但是,他完全不想醒来!
他一直在盘算,体内那一丝生命之火,到底什么时候熄灭?
这一盘算,便是大半年。
张若尘本以为,自己最多只能活几天,而且在自己完全失去求生意志之后,应该死得更快才对。可是,那一丝生命之火却格外顽强,怎么都不熄灭。
这天早晨,客栈的后院,爆发了一场战斗。
两只大白鹅和拴在牛棚栏杆上的黄牛斗了起来。
两只大白鹅凶厉无比,攻势猛如两只大象,叫声铿锵,眼神霸道,时而扑飞起来,用扁长的嘴巴,拧黄牛的大腿和腹部软肉。
能拧下一大撮牛毛。
古人云,“宁可被狗咬,不敢让鹅拧。”
鹅的凶悍和攻击力,可见一斑。
家禽家畜战力第一的位置,无可撼动,只凭引吭的叫声,就能惊慑退猫和鸭这些一般的对手。
面对两只大白鹅的进攻,黄牛显然不是对手,只能暴跳如雷,围绕栏杆旋转奔跑逃命。很快,鼻子上的绳子,就被自己的瞎跑,全部缠在了栏杆上。
鼻孔里冒着白气,动弹不得,只能任鹅宰割。
幸好小临及时赶到,骂退两只大白鹅,它才得救。
看它那惨败的憨样,可谓是即输了战斗,又输了面子。
小临一边帮它解绳子,一边道:“就你最怂,明明这么大的个头,却还打不过两只鹅。若不是还要你拉车,今年过年就把你拖去宰了,吃涮牛肉。”
坐在窗口的张若尘,已经看了许久,不自觉的笑出声。
听到笑声,小临抬头望去。
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中,露出欣喜的神色,也不顾重新将黄牛拴上,直接便是向大堂跑了过去,欢呼道:“老爹,老爹,他醒了,醒了……”
“谁醒了?”
“老头子醒了!”
“你说的是半年前,捡回来那位老爷子?快,快,我们去看看。”
……
老穆和小临快步上楼。
张若尘却还盯着后园,那黄牛就像是傻的,明明没有拴它,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竟然不知道跑,很是滑稽。
老穆推开门,走了进来,看着坐在窗口的张若尘,道:“还真醒来了,谢天谢地。”
张若尘站起身,道:“多谢二位。”
小临从后面露出探出一张小脸,扎着两个鞭子,很是可爱,冲着张若尘一笑,道:“你是我们半年前,从路边捡回来的,老头儿,你叫什么名字?你家住哪里?怎么会倒在那种荒郊野外?”
张若尘本是已经放下的一切,因她的一个“家”字,又勾了上来,目光颇为黯然,道:“我……没有家!”
小临正要继续追问,却被老穆喝斥了一声,吓得吐了吐舌头。
老穆道:“没有家,没关系,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
“那你可要帮忙哦,客栈里杂事太多了,我都忙不过来。”小临道。
老穆道:“小临,老先生身体还很虚弱。”
“没关系,我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一些杂事还是做得。掌柜不要叫我老先生,我当不起,我姓张……”
“那就叫你张老头。”小临道。
张若尘笑道:“行!”
于是,小镇上的临行客栈,便多了一位叫做“张老头”的伙计。
说是客栈,之前其实只有老穆和小临两个人。
住店的不多,堂食的却不少。
一到饭点就会忙起来。
张若尘能做的事很少,就是帮忙收捡碗筷,加柴送水,并且负责喂养黄牛和两只大白鹅。
老穆是一个多面手,会酿酒,会木活,会修墙翻瓦,会烧菜。空闲的时候,还能打着木梆,唱一段沧桑韵味的腔曲。
“百年浑似醉,满怀都是春。
高卧东山一片云。
嗔,是非拂面尘,消磨尽,古今无限人。”
……
木绑是一根圆形棍子和一块长方形木条,组成的乐器,敲击起来,声音沉混。
张若尘闲来无事,也跟着学了木绑和腔调。
每日抑扬顿挫几句,倒是颇有意思。
时间似水流年。
小临十六岁了,生得亭亭玉立,也学会了红妆,学会了打扮,更是与镇上一位姓云的少年相恋。
正是二八年华,哪家少女不情动?
他们在客栈外的大槐树下许诺终生,在月下依偎,为石壁上刻下两个人的名字。
都是最好的事,也是最好的年华。
对张若尘自然是有影响,需要干的活,变得比以前多了!
直到那一天黄昏,云姓少年来到客栈,向小临告别。他要去千里之外的一座宗门拜师学武,承诺一旦考入宗门,就会接小临过去。
但这一走,便再也没有回来。
听云家的家人说,那少年成功考入了宗门,拜在一位长老的门下,如今前途似锦,一心武道,与家人都联系得很少,只是每年会送回一封家书。
小临却是对那少年有信心得很,每天黄昏,都会到大槐树下等待,望向夕阳,望向晚霞最美丽的地方。
十年如一日。
这十年来,老穆多次拜托媒人,帮小临寻觅合适的夫家。倒也寻觅了不少,条件都很优越,可是却都被小临拒绝。
再好的夫家,又岂能比得过十年前的晚霞?
她坚信有一天,心中那个少年,会在晚霞最瑰丽的黄昏,驾着华车,从夕阳下行来,接她离开。这是他们之间的誓言!
就是这般,又是十年过去。
老穆也和张若尘一样白发苍苍,病重在床上,再也烧不了菜,唱不了腔。
张若尘坐在床边,拉着他的手,问道:“老穆啊,若是有一个机会,可以让你重病痊愈,甚至可以活到一百岁,两百岁,你愿不愿意?”
老穆闭着眼睛摇头,虚弱的道:“不用了,活到这把年纪,已经活够了!除了小临,我这一生已经没有什么念想,也不想再去奢望什么,老家伙,还是你能活……小临……小临啊……老爹陪……不了你……了……”
小临,其实已经不再是小临。
这一年,她三十六岁,成为了客栈的新掌柜。
张老头,依旧还是那个张老头,二十多年都没有死,生命顽强得惊人,就连他养的两只大白鹅和老黄牛,都跟他一样能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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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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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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