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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自由的胭脂

几年前我看《东邪西毒》,那里面有一种酒,名字叫做醉生梦死。只要喝下了这种酒的人,就会忘了自己到底做过什么事情,就会忘了所有的喜怒哀愁。我总怀疑,在我不知不觉之中,我已经喝下了这种酒。

因为我从地狱岛上回来的时候,我实在是不记得我在岛上做了什么事情,而我又是怎么回到滨海市的。温雅给我检查了身体的各项指标,基本上没什么问题。除了在岛上瘦了五斤以及长时间在海水中睁开眼睛有点角膜炎之外,我的身体比起任何一个人来说都算健康。

安画微看着我的眼神有些奇怪,我总觉得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我已经死了很多次了。可有那么几次,我总觉得安画微的眼神又很温柔,像是妈妈在看着自己的儿子一样,比起前者更加让我毛骨悚然。我有意询问,但是每每安画微都主动避开了我,让我实在是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闫知著正在组织着刑警们从地狱岛上拉出了一三轮车又一三轮车的黄金,让我忍不住想到了那首诅咒歌谣,看来这个岛上还真是有黄金的。吐死鬼这辈子也没看过这么多黄金,一直要求闫知著给他拍一张和金子的合影。

刘建似乎从刑警变成了包工头,一边指挥着岸上的人如何运送黄金,一边有叮嘱着船上开吊车的司机一定要小心,千万不能把黄金给沉海底下去,要不然,这算是浪费了国家的公共拆财产。

至于我的任务,就是躺在船上休息,吹吹海风,钓钓海鱼。

我总觉得刑警队的这几口子人对我有了一种特殊的态度,像是在小心翼翼和我相处,在不触及我伤心事的同时关怀着我,这让我感觉自己像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的不知情病人,在周围人的善良的欺瞒下,愉快的度过自己最后的一段时光。

不过对于这一点,我也倒是没有想去问些什么,劫后余生,阳光沙滩海景,而唯一美中不足的的把事情就是,我辛苦带来的那一大包草莓水果糖,如今都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这总让我觉得嘴里似乎少了什么似得。

如此这般一直在滨海市呆了整整一个星期。

而我的健忘症似乎也好了许多,原来每每总是想不起很长时间里我都做了什么事情,可现如今,似乎只丢失了几分钟,甚至是一打盹的事情。我去寻找温雅询问原因,温雅对我说多半是我的失忆症要痊愈了。

这其实是一件挺好的事情,不过我总觉得温雅的话中有几分失落。

于是在滨海市呆了一个星期多三个小时之后,我们刑警队作为全国优秀刑警队,得到了部长的表扬,甚至连我这个一直都是刑警队编外人员的线人来说,都直接将我编入了事业编制,给了一个“刑警顾问”的名号,算是给我安排了一个正式的职位。

而闫知著答应我的事情,闫知著也没有食言。在警方的通报之中,张秦睿变成了警方的线人,在警方一举捣毁全国最大的贩毒集团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虽然我知道忙于生计的李小燕有很大几率不会看到这个通报,虽然我也知道人死后,即便是再大的荣誉也没有什么用,但这却是我能为张秦睿做的最后一点事情了。

剩下的事情就不是我用操心的了,五兄弟犯毒集团中上层决策者全部暴毙,现在整个组织群龙无首,剩下的成员就成了热锅上的蚂蚁。想必用不了用了多长时间,就会被滨海市的刑警一网打尽。

而在榆州市这边,也有王刚的缉毒大队继续跟进。

榆州市刑警队算是圆满完成了任务,接受完嘉奖之后,全员便搭乘了动车,返回了榆州市。

我本想第一时间去医院探望胭脂,但是时间已晚,怕给值班的医生添麻烦,只好让闫知著将我送到囚禁岛酒吧。

车上只有我和闫知著两个人,所以我们也没有什么讲究,一人点了一根烟,登时车子里烟雾缭绕。

闫知著也不开窗,似乎在这种烟雾缭绕的空间里更加有感觉。

“我们队刚刚完成了个大案子,上面对我们刑警队进行了高度赞扬。对于你呢,也给了你一个‘刑警顾问’的职位,这个职位是什么意思,你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了,你也知道,就是个想上班就上班,不想上班就不上班的闲职。”

我呼出了一个烟圈:“我明白,我不是考进来的,这个位置给我算是照顾我了。”

闫知著点了点头:“你这个职位几乎和我平起平坐,虽然是虚职而已。但是这也看出上面对你的喜欢了,其实以你的聪明才智来说,只要再训练几年,坐刑警队队长的位置也是匹配的。”

我总觉得闫知著话里有话,却似乎又不想对我说明,我也只是点了点头而已。

闫知著连抽几口烟,将烟碾灭在了烟灰缸中,这才又对我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但是你要记着,你一定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刑警。那样,那样也算是能带着他的遗志往下走了吧。对了,你的失忆症都好了,以后少喝点酒,咱们刑警队,以后还会面对很多未知的案子啊。你的职位是虚的,可你的人不是虚的,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他的遗志?”我问道:“谁?”

闫知著沉默了片刻,稳稳将车停在了囚禁岛酒吧门口:“你的父亲吧,还能有谁。明天给你一上午的时间去看徐招娣,然后给我乖乖来上班,听到了没有臭小子?”

“明白。”我已经下了车,摆摆手对闫知著说道。

走进了囚禁岛酒吧之中,这个灯红酒绿的酒吧里扭动着的依旧是青春的肢体,人们觥筹交错,酒杯和酒杯碰撞着,发出着梦想破碎的声音。这个酒吧和我一个月之前离开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让我一瞬间感觉,我只是在酒吧喝多了酒,从来都没有经历过这一个月的任何事情。

就好像往前看去,依旧能够看到有一个穿着旗袍的人,坐在那个专属于她的卡座里,细细品尝着那杯她自己酿着的那杯葡萄酒,妩媚而不轻佻的说出那句:“我叫做胭脂,是这家酒吧的老板。”

“宿哥。”一个声音将我从思绪中拉扯了回来。

我看向了这个人,这是一个看起来二十三四岁的女孩子,她穿着囚禁岛酒吧的露脐装,从这一点上来看,她应该是酒吧里的调酒师的一员。

“你认识我么?”我一边往吧台的方向走去,一边对她说道。

“认识,怎么可能不认识?”对方回答道:“前段日子里,你和我们老板如胶似漆的。大家都叫你……”

说到了这里,女人忽然捂住了嘴。

“说吧,没什么好遮掩的。”我说道。

“都叫你小白脸。”女人倒是坦然,没犹豫一秒钟又说了出来。

“你觉得我像小白脸么?”我问道。

女人回答这个问题倒是斩钉截铁:“看你这脸到不是小白脸的那种脸。”

“我不知道你是在夸奖我,还是在骂我。”我坐在了吧台上。

“我老板呢?”女人问道:“我们有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她了。”

我看着满墙壁的酒瓶子,对女人说道:“她回家给我生孩子去了。以后可能就在家里相夫教子了。”

“是么?”女人有些吃惊:“那可不像是我们老板的风格。”

“她是什么风格?”我问道。

女人挠了挠头:“我也不知道,总之我在这里工作这么多年的时间里,别说是生孩子了,就是看到男的都有一股子嫌弃。”

“你在这里工作了很长时间了么?”我问道:“我怎么觉得原来从没有见过你。”

“那肯定啦。”女人走进了吧台里面,一边调酒,一边对我说道:“自从你来了这个酒吧,眼睛几乎就没从老板的身上转移下来过,你怎么会注意到我。实际上,我是第一批跟着胭脂姐的老员工了,从她还在龙城市开咖啡馆的时候,我就是那里调咖啡的服务员了,到现在,咖啡变成了鸡尾酒,其实还是一个道理。”

我伸出了手指头来算了算:“那也有七八年时间了吧?你一直跟着她?”

“是。”女人耸了耸肩:“我和胭脂姐差不多,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十五六岁就被赶出来打工给弟弟赚钱。如果不是胭脂姐收留我,我恐怕早就自杀了。她先是手把手教我怎么调咖啡,后来又手把手教我怎么调酒。”

女人将调酒器扔的老高,又稳稳接住:“所以你和我说她回去生孩子了,我就十分诧异。我们老板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给男人生孩子。她一定会说,滚你大爷的,要生孩子自己生孩子去,老娘才不愿意躺在床上一个月,什么事情都做不了呢?”

听着女人的话,我几乎“噗哧”一声就笑了出来,的确,以我接触的徐招娣,她的确是会说出这样话的人。她是将“我是我自己的王”纹在身上的人,她是能在爱人的面前坦然说出自己曾经不堪往事的人。

她的确是一个自由自在,不受任何拘束的人。

她是个真正潇洒不羁的人。

一瞬间,我想哭又想笑。

““既然你跟了她那么久,那你一定学了不少东西吧?”我问道。

“当然了。”女人很自豪的说道:“胭脂姐把她所有会的东西都教给了我,很多时候,胭脂姐都让我帮她计算账本呢。”

“那你知道你所用的这瓶鸡尾酒的别称么?”我问道。

“诺言。”女人将那被酒推到了我的面前:“我还加了一点‘不羁’和‘洒脱’。”

我笑了笑说道:“看来你的确是有天份的调酒师。后面这墙壁上上的所有不同类型的酒瓶,如果给你挡住下面的名字,你还能认出来么?”

“当然能了。”女人说道:“这墙壁,也算是我和胭脂姐一起布置起来的。”

“和现在看场子的那些人熟么?”我又问。

“那不是你的人么?那个张秦睿的小弟。”女人说道:“不过他也好久没来了。”

我一边往楼上走去,一边对女人说道:“那么从现在开始,你成了这家酒吧的经理了。我给你提三倍的工资,好好管理这个酒吧。张秦睿剩下的那些小弟,你依旧给他们付工资。胭脂以后可能都不会来这个酒吧了,我对管理酒吧又一窍不通……”

“胭脂姐是出事了么?”女人明确问道。

我没有回答,只是说道:“能做到么?”

“能。”女人回答。

“好。”我回答道:“试用期三个月,虽然你和胭脂是很好的姐妹,但我还是想能长长久久的把胭脂的这个酒吧经营下去。”

这也算是我对女人的一个回答吧。

“我明白。”对方回答。

“对了。”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回答道:“胭脂姐说我们做这一行业的,都要给自己起一个名字。胭脂姐给自己起的名字是胭脂,后来我来了,她就叫我水粉。”

“胭脂水粉?”我说道:“你们倒是好姐妹。”

“不过三倍工资对我来说无所谓的。”水粉说道:“你知道胭脂姐给我多少工资么?一个月十万?我的钱已经足够多了,不需要更多了。胭脂对待她的员工,很好的。”

胭脂这个人啊,什么调酒师用的着一个月十万工资。

我回到了胭脂的办公室,坐在了胭脂经常坐着的位置,从一旁的冰箱里拿出了那瓶只剩下了半瓶的胭脂酿的葡萄酒,也没有找高脚杯,直接对着瓶口,“咕咕”几口就将里面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里面充满了回忆的味道。

我从抽屉里拿出了一颗草莓硬糖来,一股廉价的塑料味又传到了味蕾上。和刚刚细腻的葡萄酒结合在一起,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感。

想必在胭脂的洒脱和自由里,也有这种从小到大,一直都消散不去的廉价塑料的味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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