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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离水

离水镇。

傍晚时分。

街道上行人稀少。

一人一马,穿过街道而来。

人是少年,相貌朴素,顾盼之间,已有几分沉稳的气度;马为良骏,高大健壮,虽奔驰百里,带着远路的风尘,却依然腿蹄轻捷,不失昂扬之态。

街道的尽头,是个大院子。院门两侧挂着灯笼,上面有字。右边的是“离水”,左边的是“和济”。

和济客栈?

于野收起手上的兽皮舆图,驱马奔着客栈而去。

今日清晨启程,本该午后赶到离水镇,谁想仲坚所送的舆图径路不明,途中走错了道,耽搁了一段时辰之后,总算在天黑之前找到了地方。

尚未到客栈的门前,一个年轻的伙计已迎了上来。

于野跳下马,伸手阻拦道:“我找况掌柜。”

“找况掌柜的人多了,住下再说呗。不然客房满了,莫怪慢待了小哥!”

伙计能说会道,抢过马便牵向了院子。

“哦?”

于野带着疑惑,跟着走进了院子。

院子左侧为门房酒肆,右侧是马厩库房,当间是片开阔的空地,空地过去是一排客房。却见房檐下挂着灯笼,光亮处聚集着一群人。

“那便是况掌柜了,小哥自便。在下为马儿备上精料,添上饮水,行囊随后送至地字七号客房,来日小哥自去门房结账。”

伙计手脚麻利,牵马入厩、报上房号,转眼间已安排妥当。

于野从马背上取下长剑,想了想又取出金银揣入怀中,这才任由伙计忙碌,然后奔着人群走去。

“我家掌柜已请了护卫,余下的大哥散了吧!”

“你家掌柜说是重金招纳门客,我兄弟这才远道赶来,你说散了便散了,当我兄弟是笑话么?”

“况掌柜行事不合规矩,便不怕遭到报应?”

“谁说不是呢,此去千里之遥,各地贼人横行,况掌柜凶多吉少……”

“诸位、诸位——”

人群中,一位中年男子举起双手道:“此事错在况某,却也事出有因。原本与一位仲兄弟定于两日前启程,怎奈他迟迟未至。况某带着家眷不敢耽搁行程,唯有临时另招人手。而此去路途遥远,佣金不菲,即使况某略有家底,也仅请得起两位高手,还望诸位见谅啊。季颜,请诸位大哥饮杯水酒……”

“哼,一杯水酒便想打发人?”

“况掌柜所请的高手何在,让他出来……”

“是啊,让他出来。何方神圣,竟敢断了兄弟们的财路……”

于野走到近前,慢慢停下脚步。他没有急着找人,而是与几个旁观者站在一起。

场面有些混乱,不难看出原委。

那个体态略胖的中年男子,应该便他要找的况掌柜,他身边的年轻男子姓季,是他赶车的伙计。叫嚷不停的六七个壮汉,或为应招的门客而来,只因未能如愿,便撒泼耍横、出言要挟。m.

况掌柜口中的仲兄弟,必是仲坚无疑。从他口中得知,他与仲坚约定于两日前启程。而仲坚又是怎么说的?仲坚所说的期限,前后整整相差两天。倘若况掌柜已准时启程,他于野岂不是白跑了一趟?

而即便及时赶来,好像还是晚了。

况掌柜已经聘请了两位高手?

“潘某在此,何人聒噪?”

便于此时,况掌柜身后的房门打开,从中走出一位身躯高大的男子,二三十岁的光景,发髻歪斜、睡眼惺忪,嘴里喷着酒气,摇摇晃晃走到房檐下站定。随后客房中又走出一男子,个子不高,方脸短须,一双细目漠然看向在场的众人。

“鸿山的潘远?”

“怎么是他……”

“诸位,这便是况某聘请的潘远与他的兄弟袁九。”

况掌柜与众人示意,抱拳作揖又道:“事已至此,也不能让诸位白跑一趟,且去饮酒吃肉,况某做东……”

壮汉们并不领情,稍稍诧异之后,其中一人嚷道:“是他潘远又如何,此地并非鸿山……”

潘远尚自酒意朦胧,忽然瞪起双眼,冲着直呼其名的汉子便是“砰”的飞起一脚。汉子话音未落,人已踉踉跄跄后退。他的兄弟袁九依然默不作声,却飞身冲出檐下,猛将汉子扑倒在地,一把短刀“扑哧”扎入对方的肩头。

“啊——”

中刀的汉子大声惨叫,却被袁九死死按住。

众人大惊失色,“唰、唰”抽出刀剑。

潘远抬脚踢人之时,如同发怒的猛兽。而他收脚之后,神态依旧,打着酒嗝,翻着双眼,伸出手指甲剔着牙缝中的碎肉,不慌不忙的啐道:“呸!老子到嘴的买卖,也敢有人抢食。袁九——”

袁九的短刀插在那汉子的肩头上,任凭对方嚎叫,他只管低头端详,脸上露出嗜血般的神情,却突然回刀一甩,一截手臂带着血迹飞了出去。

“啊——”

在场的众人已是刀剑在手,正想围攻袁九,见状又是大吃一惊。

“哼,这便是抢食的下场!”

潘远哼了一声,瞪眼道:“哪一个不服,尽管动手试试。老子不会再要他的胳膊,老子要他的脑袋!”他话语中带着杀气,恶狠狠又道:“滚吧——”

袁九收刀退后。

失去一条手臂的汉子躺在地上翻滚嚎叫。

在场的众人面面相觑,遂七手八脚抬起同伴,捡起血淋淋的断臂,匆匆忙忙奔向院外,却不忘丢下狠话:“潘远,此事断难善了——”

潘远伸手挠了挠耳朵,不以为然的样子,转而露出笑脸道:“况掌柜,让您受惊了!”

况掌柜犹自目瞪口呆,忙道:“无妨、无妨!”

潘远耸了耸肩,表示无奈道:“不使出血腥手段,一帮夯货岂肯离去!”

“所言有理、所言有理!”

况掌柜连连点头道:“况某常年在外奔波,深知护送的营生不易,唯有真正的高手,方能震慑宵小之徒。今晚多亏了潘兄弟与袁兄弟,两位早点安歇吧!”

潘远是个狠人,却也擅长世故圆滑。他返身回房之际,不忘关切道:“方才动静甚大,并非潘某所愿。还请掌柜的回房代为问候一声,莫让夫人与小姐担惊受怕!”

“嗯嗯!”

况掌柜举手致谢,回头吩咐道:“季颜,明早动身,及时备好车马!”

一场流血冲突,转瞬得以平息。围观者各自散去,客栈也安静了下来。

于野却站在原地,踌躇不定。

所谓护送况家的这趟买卖,已被潘远视为到嘴的肥肉,谁敢稍有觊觎之心,便是与他虎口夺食,轻则废胳膊,重则掉脑袋。

倘若此时道明来意,并非明智之举。而为了前往鹿鸣山,已费尽了周折,如今总算有了眉目,岂能就此放弃。

“况掌柜,请留步——”

眼看着况掌柜就要离去,于野急忙喊了一声。潘远尚未走进客房,与袁九停了下来。

“哦,这位小兄弟有何指教?”

况掌柜早已看到院子里的于野,只当是客栈的客人。

于野往前走了两步,举手施礼道:“在下于野,受仲坚、仲兄所托,前来护送况掌柜一家前往鹊灵山。因途中耽搁迟到两日,请况掌柜包涵一二!”

“仲坚?你……”

况掌柜打量着于野,意外道:“且不论所说真假,你这般年幼,自顾尚且不能,如何照看他人周全。小兄弟请回吧!”

与其看来,于野个头不高、身子不壮,年纪也不过十五六岁,竟要护送他一家三口前往鹊灵山,显然是不知天高地厚。而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即使江湖人士也抵挡不住重金的诱惑,又何况一位莽撞无知的少年呢。却又不便得罪人,好言劝他离去便是。

于野岂肯离去,拿出一块铁牌示意道:“此乃仲兄与况掌柜约定的信物。”

况掌柜接过铁牌,微微愕然。

巴掌大的铁牌上铸有字号,一面是巨弓,一面是仲坚。这是成名的游侠儿专有之物,也是一方豪强的特有象征。

“呦呵——”

潘远见况掌柜被一个少年纠缠不休,晃着膀子走了过来,自觉有趣道:“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学人刀头抢食、火中取栗,你是活腻歪了吧?”

袁九默默跟在他的身后,依旧是面无表情,而一双细目透着冷光,仿佛随时都要拿刀砍人胳膊。

于野自顾说道:“仲兄交代,见牌如人。”

“小子——”

潘远不由得瞪起双眼,道:“老子与你说话呢,你聋了不成,讨打……”

“潘兄弟,稍安勿躁!”

况掌柜唯恐又起纷争,急忙伸手阻拦,转而看向于野,举着铁牌问道:“此乃仲坚兄弟的江湖令牌不假,而他为何爽约?”

“仲兄他……”

于野眼光扫过潘远与袁九,斟酌道:“仲兄他结下仇家,忙着杀人呢,一时无暇分身,便托我代他走一趟鹊灵山。”

“原来如此。”

况掌柜点了点头,却面露难色道:“不过……此去千里之遥,途中遇上亡命之徒,只怕你应付不了。何况我已邀请了这两位兄弟,如何是好呢?”

潘远与袁九换了个眼色,趁机道:“岂不闻江湖一诺,信字千金。况掌柜若敢出尔反尔,将我兄弟置于何地!”

此人虽然性情暴戾,却心机深沉。依着他的脾气,早已动手打人。谁料他正想教训的小子,竟然是这趟买卖的正主。于是他强忍着火气,与况掌柜讲起道理。只是他的话语之中,隐隐带着威逼恫吓之意。

况掌柜掂着手中的铁牌,看了看于野,又看了看潘远,依然左右为难。

潘远脸色沉了下来,不耐烦道:“这趟买卖我兄弟是接定了,谁也休想分走一钱银子!”

却听于野说道:“这位大哥所言有理,江湖一诺,信字千金。此去鹊灵山,我不收一钱银子,只为践行承诺,以全江湖信义!”

潘远与袁九面面相觑,愕然道:“不要银子,那小子傻了?”

况掌柜也始料不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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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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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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