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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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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旁的树荫下蹿出几个壮汉,皆携带利刃、相貌凶狠。

为首的汉子伸手拦住于野,冲着他上下打量道:“小子,今年多大了,是否当过道人,这是要往哪里去啊?”

于野被迫停了下来,愕然不已。

燕赤倒是提醒过,胡老大正在四处抓捕道人。

这帮汉子,想必便是胡老大的手下。

而燕赤没说路口有人盘查啊,熟知此地的他应该知情,还有仲坚的消息灵通,怎么也没提起此事,反倒催他匆匆启程,这不是催他自投罗网吗?

于野错愕之余,回头看向来路。

他自以为是,而结果不是;他以为不是,却又一次出乎所料。

“小子,你聋了不成?”

问话的汉子再次大声呵斥。

于野转而看向四周,随声答道:“我怎会是道人呢,出门访友罢了,请诸位大哥行个方便!”

此处虽然紧挨着镇子的街道,却碍于这伙汉子的存在,过往的行人不是匆匆忙忙,便是远远躲开。

“你口音不是本地人?”

“外出游历,途经此地。”

“你衣不着土,面无风尘,靴子崭新,你哪里像是远游在外之人?”

汉子不依不饶,眼光毒辣。

于野皱起眉头,沉默不语。

从小长大,没穿过几回新衣裳,今日难得焕新,竟然惹来了麻烦。

汉子狐疑的眼光落在马背上,伸手抓了过去。

于野的青钢剑虽然插在马背的行囊中,却露出精致的剑柄与半截剑鞘,见多识广的人一眼便能看出它的不同。

汉子抓住剑柄一把抽出长剑,随着剑锋抖动,寒光逼人。他点了点头,道:“果然是道门之物!”

几个汉子“哗啦”围住于野,长刀、利剑已抵住他的脖子与后背。

于野僵在原地,像是害怕了,慢慢松开了手中的缰绳,却又佯作不解道:“这位大哥要找的是谁呀,莫非与道门有关?”

“呵呵!”

汉子手中的长剑指向于野,狞笑道:“老子要找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年道人,他先后祸害了玄黄山与北齐山,杀害了无数道门弟子。如今北齐山重金悬赏取他的人头,江湖之上人人得而诛之。你与他年岁相仿,面带奸滑,满嘴谎话,并携带道门所用之剑。老子倒想知道,你究竟是不是他呀?”

于野的脸色变冷,眼光迟疑。

汉子却是颇为得意,吩咐道:“速去镇子东头禀报道长,我找到那个小子了!”

另一位汉子收起长刀,转身跑向镇子。

镇子的东头,同样有人堵路盘查。而一伙强人之中,怎会有道长?

于野眉梢一挑,身上突然闪过一层青光,“砰”的荡开了抵在前胸后背的刀剑,持剑指着他的汉子更是被一股强横的力道逼得踉跄后退。他劈手夺过长剑,手腕轻轻抖动,随之剑锋翻转,点点剑光飞旋。“噗噗”血花迸溅,围着他的四个汉子似乎同时咽喉中剑。正在后退的汉子尚自惊愕,又是一剑穿喉。而他仍未作罢,离地蹿起,抬手一甩,长剑犹如离弦之箭凌空激射而去。

跑向镇子的汉子已到了十余丈外,忽然抢了几步栽倒在地。一道急袭而至的长剑穿胸将他扎在地上,后背露出的半截剑柄微微颤动。

于野随后落下身形,抬手拔出长剑,“噗”的带出一股污血,溅得满地的血腥。

与此同时,之前被他杀死的五个汉子相继“扑通、扑通”倒地。

于野挥剑抖落剑锋上的血迹,脚不沾地般的转身返回。长剑归鞘,飞身上马。铁蹄踢踏,马儿原地转了个圈。他眼光掠过地上的死尸,围观者惊诧的面孔,还有那依然热闹的街道,一拨马头扬长而去。

……

“杀人了——”

悦来客栈。

燕赤匆匆走入仲坚的客房,兴奋道:“镇子西头,杀了六人!”

仲坚坐在凳子上,打着夹板的断腿僵直伸着,此时却身子前倾,迫不及待道:“死的可是胡老大的手下,为何人所杀?”

他的两位兄弟守在一旁,同样神色关注。

燕赤伸手比划道:“胡老大的六个兄弟,均为于野所杀。胡老大算是与他结下了深仇大恨,断然不会罢休!”

仲坚问道:“蕲州高人是否在场?”

“蕲州高人在镇子东头,等他赶到镇西的路口,于野早已跑远了,此时正召集人手随后追赶呢!”

燕赤愈说愈兴奋,连连赞叹道:“仲师兄慧眼识人,于野他着实心狠手辣,不过鹊起鹊落之间,便连杀六人啊!”

仲权与仲义面面相觑,很难想象一个少年当众连杀六人的场面。

“哈!”

仲坚伸手抚摸着脸上的浓须,笑道:“他说他不杀人,他是没有被逼上绝路。眼下如何?杀人如同饮酒吃肉般的简单。”

“于野已引开蕲州高人,你我趁机离开北齐镇。”

“嗯,备好车马随时动身!”

“仲师兄——”

燕赤忽然担心道:“事后于野若是明白过来,即使不会记恨仲师兄,也会记恨燕某,他若翻脸如何是好。本以为他年少纯真,便于调教,谁想杀起人来,这般凶狠呢!”

“无妨!”

仲坚摆了摆手,不以为然道:“我那兄弟涉世未深,不经历练一番,怎会懂得江湖的险恶,我这是在帮他呢。不过,你家传的宝珠怕是要不成了。”

“岂止家传宝珠,还有家传秘笈呢。”

“家传秘笈?”

“一枚家传的玉简,我也不知究竟,随口一说罢了,眼下有点后悔了……”

……

星光漫天。

夜风清凉。

于野坐在林间的草地上,大口吃着卤肉。身旁堆放着他的行囊,不外乎雨布、褥子、长剑、包裹等物。卸下负累的马儿在几丈外的水塘边溜达,摇着尾巴打着响鼻的样子很是悠闲自在。

吃了块卤肉,喝了几口水。

于野舒展着腰身,痛快的打了个饱隔。

辰时离开的北齐镇,一路纵马不停,直至夜色降临,跑了足有两百里,这才停下来歇息。依着马儿的脚力与路程算来,明日午后便能赶到离水镇。

但愿此次的护送之行顺顺利利,千万不要再生意外。之后前往鹿鸣山,找到冯老七的财物转交给他的家人。能够帮助冯老七达成遗愿,也算了却一桩心事。

不过,今日状况突发,并非意外,而是人为。

譬如今日,他本不该遇上胡老大的手下,也不想大开杀戒,哪怕最后一刻他仍在迟疑。

结果怎样呢,一旦状况发生,便身不由己,哪怕他明知上当,也不敢放过那几个汉子,否则引来蕲州的高人,后果不堪设想。

为此恼恨仲坚的欺骗与算计吗?

事已至此,恼他恨他又有何用。与其躲在客栈中,等待强敌上门,再去杀出重围,倒不如独自行事来去随意。只要引开了蕲州的高人,也便于仲坚脱身。或许,他也是这么想的吧。他身为游侠儿,不仅干着舔血的营生,而且四处树敌,倘若不够精明、不懂算计、不谙人性,只怕他也活不到今日。

却没想连杀六人,当时虽也迟疑、或不忍,而挥剑出手之后,竟是那么的果断决绝,毫不留情。

是他于野变了,还是那帮家伙死不足惜?

抑或世道变了,坏人多了?

也许他没变,世道也没变。

而是一个少年成长的烦恼,面对未来的困惑。正如他走出了山村,涉足道门的纷争,由此带来的风云变幻,远远超出他现有的认知。这场风云或将横扫大泽,席卷蕲州,震动海外,更非今日的他所能够想象。

至于以后如何,暂且不论。

胡老大的那帮人,显然是为他于野而来。即使没有直接道出他的大名,却已让他震惊与愤怒。

那人当时说什么:一个十五六岁的道人,先后祸害了玄黄山与北齐山,杀害了无数道门弟子,江湖之上人人得而诛之。

玄黄山与北齐山分明毁于卜易之手,怎会与他于野有关呢?

想必是卜易发现同伙被杀,一时找不到他于野,便栽赃嫁祸并放出风声,以挑唆江湖人士来对付他。

他如此不择手段,难道仅仅只是为了给他的同伙报仇?

而一个蕲州的修士,为何跑到大泽兴风作浪?他似乎已经知道他于野的来历,莫非与尘起有关?倘若尘起投靠了卜易,那么白芷现在如何呢?

于野奔波了一天,如今吃饱喝足,吹着凉风,独对夜色,本该轻松自在,便如那匹马儿一般,而他此时却是烦躁不安。

拿起水囊,喝了口水。

于野的心绪依然烦乱。

他顺手拿起个酒壶。

巴掌大小的陶制酒壶,有着一两斤重。这是仲坚为他备下吃食的时候,捎带的一壶酒。不知酒水能否解愁,何妨尝试一二。

“咳咳——”

辛辣的酒水入喉,呛得他猛咳起来。一团火烧直透脏腑,他禁不住张嘴吹着酒气。

“呼——”

好烈的酒,好大的酒劲!

于野放下酒壶,依然觉着肚子火烫。摇了摇头,脑袋竟然有些发蒙。

罢了,或许岁数小,不懂饮酒,尤其不懂酒中的辛辣与苦涩。学会杀人,倒也不难。学会饮酒,并不容易。

于野心念一动,真气运转,饮酒带来的不适,瞬即消失无踪。

他从怀中拿出一粒珠子与一枚玉简。

珠子在夜色中荧荧闪烁,一看就是宝物。玉简仅有五寸长,显然有所残缺。

这是燕赤的夜明珠与家传秘笈,离开客栈时被他强行塞入怀中,说是什么交换功法的定金,此时回想起来,他的小心思一点也不简单。

秘笈?

神识浸入玉简。

太上灵符……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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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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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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