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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蛐蛐和狗

第一百三十四章 蛐蛐和狗

大约晚上八点左右的时候,江水馨和刘香盈回来了,看着她俩说说笑笑的摸样,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刘振华虽然满腹怀疑,却没敢多问,只顾着做好家庭煮夫的本职工作,煎炒烹炸做了一大桌子,尽可能在口感上满足两位小祖宗的需求,让她们俩可以暂时忘记刘振华的存在。

一晚上风平浪静,刘香盈和江水馨都没有提审刘振华,这让刘振华暗自庆幸,隔天早上做好早饭随便吃了点,不等这俩祖宗起来,刘振华便离开了家门,去了单位里,无痛无痒的工作了一上午,中午吃饭的时候,江水馨说不回来吃饭了,公司那边比较忙,而刘香盈居然干脆搞起兼职来,一边在刘振华这边领着工资不上班,另一边又在江水馨那便谋了个好差事,貌似也是秘书,因为要陪着江水馨,所以中午也不回来了。

刘振华是寡酒难饮,一个人在家也没意思,干脆趁着中午这段空闲的时间去找孙白了,话说好几天没看见孙白这小子了,也不知道最近在捣鼓什么。

孙白住的是派出所的职员公寓,和刘振华一样,因为职位关系,住的是整个公寓里最高档的,面积大,格局好,装修也是顶级的,虽说有些奢侈,但也是必不可少的,毕竟如果连生活问题都不能妥善处理的话,那如何能全心全力的进行工作呢?

其实公寓奢侈不奢侈这个问题,和珅也提到过,他说在古代的时候,两袖清风,生活简朴的官员,大多数都是没有作为,没有什么能力的官员,真正能做出点事来的,一般都是那些富得流油的官员,所以说为什么古代的皇帝动不动就赏钱赏地,除了犒赏之外,更多的是让官员的生活更加安稳一些,也好让官员把更多的精力用在职责所在的地方。

一到了孙白的住处,刘振华便听见里面传出阵阵杀猪般的嚎叫,刘振华心里一惊,还以为里面发生什么事了呢,连忙拍门,不多时等门开了,刘振华发现屋内除了孙白之外,还有另外两个穿着警服的年轻人,见到刘振华到来,那两个年轻的干警还挺会来事的,连忙和刘振华打招呼,又是沏茶,又是寒暄,把刘振华搞得怪不好意思的。

“我说今天早上乌鸦怎么一直叫呢,原来是有股邪风把你这小子给吹来了!”孙白还是那么没脸没皮,没个正行。

刘振华把脸一板,没好气道:“孙白同志,注意你的身份,也注意我的身份!”这话刘振华是半开玩笑班认真,毕竟有下级人员在这里,不能乱了方寸。

孙白瞥了刘振华一眼,没好气道:“哟呵,你平常不来也就算了,来了还跟我摆官威?得得得,我这小庙容不得你这尊大神,你哪来的回哪去吧。”说着话,孙白就要赶刘振华出去。

“好啊,让我走是吧?行,老子走,不过你给我小心点,说不定啥时候我心情好了,就跟你那个大学生女朋友谈谈心,把你最近勾搭那个银行女职员的事跟她说说。”刘振华对孙白的那些破事还是挺清楚的,上次刚说交了个大学生女朋友,看似挺用心的,结果还没几天就原形毕露了,又和某知名银行的女业务员勾搭上了,这种作风简直就可以用‘畜生’来形容!

“别别别呀~我错了,我错了!您老可别把我的好事给搅合了。”要么说孙白这小子属狗的,刚才还呲着牙要咬人,一听刘振华这话,转眼就摇上尾巴了。

把刘振华迎上上座,孙白从桌子上拿出一个小陶罐摆在刘振华的面前,然后神秘兮兮的说道:“老刘,看看,这是小吴从乡下捣鼓来了,挺新鲜的。”

刘振华扫了陶罐一眼,然后一脸好奇道:“该不会是蛐蛐吧?”说完,刘振华便将陶罐打开,一看,还果真是蛐蛐。

记得以前小的时候在老家,经常斗蛐蛐玩,那个时候刘振华有一个蛐蛐,起名叫常胜将军,名字倒是霸气十足,不过和名字相比,它的战斗力简直就是渣渣,不堪入目!每每都被隔壁小胖子的黑盖大王打的满地找牙,那个时候也没有陶罐这么好的器皿装蛐蛐,只是用个草编的小笼子装着,后来放在**被刘振华他爸一屁股给坐死了。自从离开老家外出求学以后,刘振华就再也没碰过蛐蛐,甚至连见都很少见,如今看到蛐蛐,倒是拾起了童年的美好记忆,令刘振华很是兴奋。

“瞧这摸样还算不错吧,要个头有个头,颜色也挺深的,虽然不如YN那边的蛐蛐凶,但是平常乐呵乐呵也足够了。”刘振华这么多年没碰蛐蛐了,但是对蛐蛐的基本知识还是记得的。

那个叫小吴的干警连忙送上一记马屁:“镇长,没想到您还是这方面的行家啊,真看不出来!”

刘振华脸上一笑,心里却十分反感,这特娘的从一进门就开始拍马屁,也就不怕把老子的马屁给拍肿了?这小子会来事这一点倒是不错的,但也要有个限度啊,马屁拍多了反而令人觉得有些厌恶。

“让它俩斗上一斗?”刘振华扭头问孙白。

孙白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斗什么斗,不斗!我还没稀罕够呢,万一斗残废了,算谁的?”

“切~看你那小气吧啦的样子,以后出去别说你认识我,丢人~”刘振华撇了撇嘴,随手把陶罐扔回到孙白的手里。

孙白小心翼翼的把陶罐放回到桌子上,然后坐到刘振华的旁边,自顾自的喝起茶来。

刘振华突然想起刚才杀猪般的嚎叫,于是问道:“对了老孙,刚才我在门外听见里面大呼小叫的,你们干嘛呢?”

孙白言道:“蛐蛐太凶,我被咬了一下。”

“靠,你也太金贵了吧?被蛐蛐咬一下都能嚎的地动山摇,我还以为你丫被老虎咬了呢!”又把孙白嘲讽了一遍,刘振华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有吃饭呢,连忙道:“老孙,你这有没有什么吃的?我还没吃饭呢。”

孙白摇摇头:“前天还剩俩包子,你吃吗?不吃的话就没有了,我除了回来睡觉,基本也不开伙,家里没什么能吃的。”

现在这么热,前天的包子留到现在早就馊了,硬要吃的话,肯定会吃出毛病来,就在刘振华准备为国家省下一顿饭的粮食时,小吴突然凑到刘振华的身边,冲刘振华媚笑道:“镇长,前两天我和张继平路过王五庄的时候,抓了一个偷狗的贩子,从他车上缴获了两只大土狗,正愁着没办法处理掉呢,要不然咱们炖了?”

小吴的这种行为是可耻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触及法律的,毕竟缴获了赃物没有上交,万一查出来,够他喝一壶的,但是他既然为了巴结刘振华,将他干的龌龊事都给说出来了,刘振华也就不准备责怪他了,当下一脸严肃道:“狗狗是我们最忠实的朋友!”

听到这话,小吴先是一愣,而这个时候,孙白突然挥起手来在小吴的脑袋上抽了一巴掌,怒气冲冲道:“靠!你丫倒是早说啊!狗肉那可是好东西,香着呢,那两条狗多大?够咱们几个人吃的吗?”

小吴一脸委屈道:“镇长说,狗是咱们忠实的朋友~”

话音刚落,小吴的脑袋又挨了一下,孙白没好气道:“镇长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又没说不可以吃它!赶紧回家把狗弄来,别,直接带到镇上的餐馆里,让他们处理处理,能做的就做,做不完就放冰箱里保存起来,以后想起来,咱们再去吃!”

小吴扭头看向刘振华,询问刘振华的意见,刘振华不摇头也不点头,言语轻松道:“就照你们所长的话去办吧。”刘振华吃过狗肉,就像孙白说的,香着呢,上大学的时候,学校的管理员养过一只大狼狗,刘振华几乎被那条大狼狗折磨的彻夜难眠,总是在心里盘算着如何把那条大狼狗变成一顿丰盛的大餐,后来那条大狼狗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死了,刘振华从管理员手里买了过来,然后用刀叉超度了那条大狼狗。

现在做狗肉的餐馆少了,就算有也不敢明目张胆的说自己这里卖狗肉,毕竟现在人文素质高了,都觉得吃狗肉是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

当了将近一个小时,小吴这才打来电话,说是狗肉大餐搞定了,刘振华和孙白以及另外一个干警马不停蹄的赶到了做狗肉的餐馆,一进餐馆刘振华便闻到一股令人陶醉的香味,然后迫不及待的入座,饕鬄大食一番。

吃到一半的时候,刘振华想让老板再准备一些,好带回去给江水馨和刘香盈尝尝鲜,可是转念一想,这俩丫头都是城市里长大的,对狗肉的抵触是可以想象的,为了避免被批斗成不爱护动物的恶人,刘振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打电话让小赵过来一趟,然后把准备好的狗肉让小赵带回去吃,也算是感谢小赵这些日子的苦劳了。

狗肉宴席接近尾声的时候,电话响了,是江水馨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说质监局来人了,说是要勘察检验一番公司的设备质量安全,得知消息以后,刘振华连忙给陈秉仁打了个电话,通知完陈秉仁不到五分钟,江水馨就又打来电话说是那帮质监局的人都撤了。

刘振华一边吃着狗肉,一边心想,看来以后还是要多交朋友啊,这才刚跟陈秉仁交上朋友,马上就派上用场了,倒也是谭文山有远见,否则要打发这些质监局的人,还真是要费一番手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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