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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74章 三颗红痣

叶小川的前缀铺垫已经差不多了,现在开始切入了正题。

叶小川道:“秦师姐,这个故事并没有因为男人的死去而完结,他们的故事还在延续着。”

秦岚道:“什么意思?”

叶小川道:“当年那个男子,知道之间与女子之间此生不可能在一起的,但毕竟她的女儿还在女子的身边。

所以,他在离开前,在他的女儿的身上,留下了一个血脉烙印。

不论过去多少年,不论传承了多少代,只要是她女儿的嫡系后人,身上都会有那个烙印。”

秦岚有些发懵。

她当然知道叶小川故事里的主人公是谁,但她从没有听说过,男子在他女儿的身上留下了血脉烙印。

她忍不住道:“什么血脉烙印?”

叶小川看着秦岚,一字一句的道:“在男子女儿后人的屁股上,都会有三颗红痣。”

秦岚先是一怔,随即表情瞬间起了变化。

叶小川见秦岚表情,便知道秦岚的身份多半与叶家是有渊源的。

叶小川看着已经升起朝阳,道:“秦师姐,如果能证实,你我是血脉相连的亲人,那我们在这个世间,便不再孤独。

这件事对我很重要,对那个男人也很重要。”

秦岚停下了脚步,表情渐渐的严肃了起来。

她缓缓的道:“小川,咱们就不必打哑谜了,当年叶茶与流汐仙子的女儿叶幽魂,确实有后人传承至今。

过去八百多年,这一脉的叶氏后人,体内的叶氏血脉已经非常的稀薄了。”

叶小川道:“才几代而已,怎么会稀薄?”

秦岚道:“那是对你而言的,你之所以才是叶茶的第五代后人,是因为你的父亲,你的爷爷,太爷爷……都是鬼王,都是修真高手。

叶幽魂传下的这一脉,则完全不同,

当年流汐仙子因为顾忌到女儿体内有一半鬼王的血脉,为了保护她,流汐仙子在叶幽魂很小的时候,就送了出去,寄样在九华山附近的一户农家。

叶幽魂一生都不知道父母是谁,也不是修真者。

十八岁时,叶幽魂嫁给了村里的一个青年,诞下一个儿子,在八十四岁时寿终正寝。

大约过了百年左右,这一脉已经传承到了第五代,这个时候,流汐仙子才将叶幽魂的这一代后人,带回了九华山,收为弟子。

其后多年,叶氏这一支血脉一直在九华山附近传承,到了现在,已经传承了二十一代。

在这二十一代后人中,经历了刘,丁,郭,黄,王,李,赵,卫,韩等多个姓氏。

不论当年叶茶在他的叶幽魂身上留下了什么血脉烙印,经历了二十一代的传承,叶家的血脉已经几乎不存在了。

所以,追寻这一脉叶氏后人,已经没有了意义。

看我的屁股,也没有了意义。”

叶小川愣住了。

他与叶茶都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果。

是啊,五服之内才是血脉亲人,五服之外只能算是乡里乡亲。

如果九华山的这一脉叶氏后人,都已经传承繁衍了二十多代,寻不寻找已经没有意义了。

当年叶茶只是给女儿身上留下了血脉烙印而已,并不像邪神对云邪儿那样,留下的是血脉传承。

所以阿香可以说是云邪儿的化身,因为她体内的血脉是纯净的,是通过血脉觉醒而来的。

而叶幽魂这一脉的后人则完全不同,并没有血脉觉醒。

叶幽魂体内只有二分之一叶氏血脉,她与别人成亲之后,诞下一个儿子,体内只有四分之一叶氏血脉了。

繁衍了二十一代,就算找到了叶幽魂的嫡系后人,估计体内也没有了一丁点叶家血脉了。

这个打击,对于叶茶来说是很大的。

他虽然是世人心目中杀人如麻的鬼王,但是,他对家族血脉的传承,是非常的看中的,否则当年也不会在叶幽魂的身上留下血脉烙印。

如今得知,这才过去八百多年,幽魂这一脉便传承了二十余代,早已出了五服,让铁石心肠的叶茶,都不免伤感起来。

等叶小川回过神来的时候,秦岚已经离开了山巅。

叶小川耸耸肩,继续喝酒赏日,想着先前秦岚说的那个故事。

他觉得那也不是虚构的故事。

在山中与野兽一起生活的那个小女孩,应该就是秦岚本人。

秦岚出现在了山脚下的山洞里,在这个山洞里,昨夜喝多的叶柔与蓝柒雲正在石床上睡觉。

叶柔诧异的道:“大师姐,你干什么撩起我的裙子啊?”

这个时候,蓝柒雲也醒来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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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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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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