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旺财,携数万枚天火陨石从天而落。
如果十年前七星山决战,旺财释放出如此多的天火陨石,花无忧只怕早在十年前就英年早逝了。
四转天凤的威力,相当于人类须弥境界的高手。
叶小川想方设法都破不掉的诛神领域,在无尽的天火陨石,在无尽的混沌火焰面前,终于崩溃了。
玉机子毕竟没有真的达到须弥境界,此刻面对着旺财的攻击,玉机子连连败退。
好在他手中的诛神剑威力巨大,破掉了旺财释放出来的混沌天火之墙。
但是无穷无尽的天火陨石,他单凭一柄剑,还是很难阻挡。
就在旺财发威的时候,一股白色的雾气,忽然凝聚成型,朝着义庄笼罩而下。
那白色雾气非常的恐怖,坠落天火陨石,与散落的混沌天火,一旦触碰到白色雾气,竟然立刻被冰封了。
这一招,正是富贵的看家本事,九幽寒霜!
旺财与富贵联手,冰火融合,玉机子更是无法抵挡。
玉机子早就认出了此刻对自己发动攻击的,就是十年来在苍云山上作威作福的旺财与富贵。
他万万没想到,旺财的战斗力竟然如此恐怖,就算是手持诛神魔剑的他,也无法面对旺财的锋芒。
更何况,富贵也出手了。
九幽寒霜至阴至寒,能将玄铁瞬间冻碎。
虽然诛神魔剑能吞噬九幽寒霜的寒气,但想要瞬间吞噬这么大一股白色寒霜雾气,也是不太可能。
玉机子知道自己不是旺财与富贵的对手,今夜想要诛杀叶小川,是不太可能了。
他迷失的心智,在纯阳至刚的混沌天火的炙烤下,渐渐的恢复了过来。
于是,他身子与诛神魔剑融为一体,直接射入了后院的一口古井之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漫天的火球还在下落,整个天水城化为了一片火海。
在天火陨石坠落的时候,正是黎明前的黑暗,城中大部分百姓,都在睡梦之中,忽然遭此劫难,令人猝不及防。
很多人都是在睡梦中,被天火陨石砸中。
要知道天火陨石蕴含的火焰,可不是普通的火焰,而是连灵魂都能焚烧的混沌天火。
修真强者面对混沌天火都不敢硬抗,更别说是凡人。
只要沾染一点火星,转眼间,身体就会烧成灰烬。
旺财不知道它这一招害死了多少无辜百姓,它此刻扑打的翅膀,落在了叶小川的身边。
十年了。
叶小川与旺财十年未见,此刻叶小川都不敢认了。
记忆中,旺财肥肥胖胖,宛如肥鹌鹑。
此刻的旺财,却是张翼数十丈,浑身羽毛赤红如火,羽毛的外围,有一层混沌天火在燃烧着。
曾经耷拉着的凤冠,此刻坚挺笔直,那两只丹凤眼,竟然是蓝色的,宛如最纯净的蓝色宝石。
古老相传,凤凰是世间最美丽,最漂亮的鸟儿,就算是孔雀,在凤凰面前,都自惭形秽。
以前天天面对着丑鸟旺财,让叶小川严重怀疑古人的审美。
现在叶小川终于明白,古人诚不我欺啊,眼前的旺财每一根羽毛上都透露着神圣的红光,尤其是尾巴上的羽毛,非常的长,非常的鲜红。
叶小川心中发誓,这确实是自己所见到的最漂亮的神鸟。
旺财的身体迅速的变小,兴奋的用脑袋去拱叶小川的脖子,口中发出咯咯咯的叫声。
这一下叶小川终于确定,眼前的美丽鸟儿,就是自己当年豢养的肥鸟旺财!
多年未见,叶小川以为与旺财的感情生疏了。
是他多想了,当旺财的脑袋蹭着他脖子的那一刻,那种久违的熟悉感觉,又回来了。
他们依旧是最好的兄弟,最贴心的伙伴。
“旺财!旺财!”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叶小川从小就不是一个轻易流泪的人,此刻,他抱着旺财,躺在废墟之中失声痛哭。
鸟儿也是会流泪的。
旺财一直坚信自己的小主人没死,有朝一日,小主人会回来接走自己。
这十年来,它无时无刻不在怀念着与小主人一起并肩战斗的日子,一起行窃的日子,一起吃喝玩乐的日子。
等待多年,小主人就在眼前,旺财再也压制不住内心的情绪,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流。
这一幕,看的一旁的富贵,有些伤感。
它知道,这么十年来,旺财一直在等待着叶小川。
它也知道,一旦叶小川出现在旺财的面前,旺财就会离开苍云了。
冰鸾火凤虽然整天吵架,但是,富贵并不想旺财离开自己。
十年的相伴,它早已熟悉了旺财在身边一切玩闹的日子。
它无法想象,如果旺财离开了,谁还会陪着自己作威作福呢,谁还会用火焰给自己烧烤美食呢?谁还会和自己吵架呢?
此刻,富贵忽然升起了一个很奇怪的念头。
它觉得,一切的一切,都是眼前这个叶小川造成的。
如果叶小川死了,旺财就不会离开苍云山了。
富贵也就只是有这个念头罢了,它不是普通的鸟儿,它的智商一点不比一个成年人类低。
且不说旺财对叶小川感情深厚,就是它的小主人云乞幽,与叶小川的感情也是非同小可。
自己要是杀死了叶小川,旺财与小幽主人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就在富贵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就在叶小川与旺财相见两行泪时。
一个矮矮胖胖的老头子,鬼鬼祟祟的从阴暗的角落里跑了出来。
富贵立刻警觉,张口就准备对着来人喷几口九幽寒霜。
说书老人立刻举手道:“自己人!自己人!”
这个小老头打架的时候,躲在一旁看戏,现在架打完了,他第一个跑出来,准备捡取旺财与富贵的胜利果实。
叶小川努力挣扎着坐了起来,他看着猥琐的说书老人。
沙哑的道:“前辈,你……你终于出现了!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他准备找说书老人兴师问罪。
本来说好的,说书老人出手缠住玉机子,自己带着元小楼与天音公主逃走。
结果这个胖老头转脸就把自己给卖了,害的自己现在肋骨断了好几根,体内腐蚀煞气遍布,外伤与内伤都很严重,少说也得修养个十天半个月才能恢复过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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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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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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