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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8章 胜

叶茶有一句话没有讲错,纵观古今,那些成就一番雄图霸业的时代开创者,其个人能力其实在他们那个时代,并不算太突出,比他们优秀能干的人比比就是。

但是,偏偏就是他们成功了,而那个时代许许多多能干的人,却成为了他们的小弟。

这些人之所以能成功,拼的不是个人能力,而是个人魅力。

演讲就是展现个人魅力最直观的一种表达方式。

想要成功,首先你得先学演讲。

学演讲,得先学洞察人心之术。

叶茶当年就是一个魔教的小弟子,纵然在有过几番奇缘,也不至于能在短短的时间里,白手起家,直到一统圣教。

要是单凭一卷天书,就能取得如此成就,那苍云门,迦叶寺,早就纵横寰宇了。

叶茶成功的主因,就是他懂人心,会讲故事,会画大饼。

说白了,就是会忽悠人。

而且被他忽悠的人,都心甘情愿的为他去死。

同样是忽悠小能手的,还有鼎鼎大名的邪神。

邪神的本事不大,尤其是在他生活的年代,比他出类拔萃的英杰不计其数。

仗着自己的老爹是蜀山掌门,纨绔仙二代的所有毛病,他都有。

蜀山大决战的时候,他的修为只有长生中期境界罢了,而当时人间长生巅峰,须弥境界的强者,一抓一大把。

但就是这个蜀山小混混,却最终成为了人间救世主。

说他靠一颗普世之心成为了救世主,倒不如说邪神是靠一张嘴成为的救世主。

叶小川虽然年少的时候,喜欢开收费讲座,但他开的讲座,不是吹牛侃大山,就是往自己的脸上贴金。

或者是一些泡妞把妹的方法技巧。

像这种战前动员大会的个人演讲秀,他做不来。

十年前,反攻天界时,他的那篇征讨天界的檄文,还是出自飘渺阁的才女杨亦双之手。

他不会,叶茶会啊。

八百年前,叶茶在七冥山开誓师大会,为的是入主圣殿,统一圣教。

他当时的演讲主题,是圣教内的行事法则,谁有能力谁上位,忽悠了一大票郁郁不得志的魔教散修与中小门派的势力。

后来,魔教入侵中土前的誓师大会,叶茶的演讲主题是人人平等,为什么钟灵奇秀的中土繁华之地,被正道掌握,而圣教弟子只能长年累月的在西域吃沙子。

现在,迎战天人六部之前的誓师大会,叶茶选择了以“人”为本。

这里的“人”,指的是凡人。

修真者在御空境界之前,都是凡人,但是当他们步入修真领域之后,心态就会发生转变。

他们通常都会忘记了自己的出身,以修真仙人自居。

就算返回家乡,见到自己的父母,也都是趾高气昂的。

现在,叶小川在出征前的演讲,以凡人为切入点,讲诉修真者的本质其实就是凡人。

他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来形容修真者,是非常准确的。

修真者就是凡人供养的,现在浩劫降临,人间受难,正是修真者出手的时刻。

叶茶不愧是一代绝世雄才,他针对不同的局面,设置不同的演讲切入点。

他不谈什么修真者的大道理,只谈凡人,让所有的修真者,重新认识自己的身份。

只有改变修真者内心中对凡人的蔑视,不再把凡人当做是蝼蚁,他们才会尽可能的为这场浩劫出力。

修真者不是凡人,修真者若是想躲避这一场浩劫,是非常简单的,他们可以御空飞行,往任何一个方向飞行个十天半个月,就能远离浩劫。

当浩劫结束后,他们还可以回来,或者继续在遥远的地方隐居比试。

如果不增加他们对凡人的认同感,对人间的认同感,此战人间必输。

当年邪神就是“以人为本”,才被人间万族推选为人间界的界主。

叶茶只是生错了时代。

若是浩劫降临在他所生活的那个年代,他的命运也许会给改写,起码不会死的这么窝囊。

叶茶没有打腹稿,所有的演讲,都是他即兴发挥出来的。

讲诉修真者与凡人的关系,就足足花了近半个时辰。

然后开始讲述在过往百年中发生过的几次浩劫。

重点是木神时代,邪神,以及六千年前的这三场浩劫。

这三场浩劫,是叶茶特意选出来的。

讲木神时代,看似是将木神对人间,对三界有多么大的贡献,其实暗中是拔高叶小川的身份,因为现在世间都在传,叶小川不仅是木神之子木小山的第三世,还是木神选定的救世主。

讲邪神时代,是因为邪神带着人间打赢了天界,这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以此来暗寓,天界并非是不可战胜的,只要人间团结一致,就能再一次的打败敌人。

将六千年前的那场浩劫,是因为那一场浩劫的惨烈。

三年时间,人间彻底陨落,昆仑一战,近百万修真者,近万万凡人战士,全部牺牲在昆仑山。

以此来激发修真者内心中的战意与复仇之心。

在叶小川根据叶茶的指点,努力的激发士气的时候,远在万里之外的龙门,大战也进入了尾声。

此战从黎明时展开,一直打到了下午。

双方在龙门的东、西、北三个城墙进行了惨烈的争夺战。

面对着红羽军强大的火药,天界军团在苦战一天后,也没有攻下任何一面的城墙。

幻影下达了后撤的命令。

当天界军团开始如潮水一般退去之时,城墙上的红羽军,没有欢呼,这些姑娘的脸上,除了坚毅,还是坚毅,似乎看到悲伤与恐惧。

此刻城墙上下,都是尸体,有敌人的,更多的却是红羽军的。

城墙原本是青色的,现在却变成了血红色。

站在城墙上的红羽军将士,每一个人身边都是战友残缺的尸体,断臂头颅,肠子内脏,恶心的气味,混合着刺鼻的硝烟,令人作呕。

没死的红羽军姑娘们,也都几乎是浑身浴血。

高大女将军看着城墙上的惨状,她慢慢的举起了手中的染血长枪。

大吼一声:“胜!”

她的声音远远的传去。

城墙上,城内的无数红羽军,用手中的长刀拍打着身上的甲胄。

“胜!胜!胜!”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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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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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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