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川拿出一些灵药,简单的给秦闺臣包扎了一下伤口。
然后询问她,这些年过的怎么样,今夜又怎么会被赤乌行者等人追杀。
秦闺臣便简单的说了一番。
其实她这四年过的很简单,几乎没有离开秦岭脚下的那个小村子。
玉玲珑不想让世人知道她和李清风有一个私生子,这几年一直将独孤长风寄放在那个小村子。
以前是秦闺臣与杨娟儿在村子里照顾独孤长风的,后来杨娟儿就一直在帮玉玲珑办事儿,很少回去了。
村子里就剩下了秦闺臣,独孤长风,以及杨娟儿养在罐子中的那个阿巴。
几天前,秦闺臣去长安城采买米面粮食,路过玉山的时候,遇到了蓝河仙府的楚渠儿。
本来秦闺臣从杨娟儿那里学了一些易容术,几乎都是易容的。
可是楚渠儿和她都是大雪山一战的幸存者,既然碰到了,自然要打以真面目相见,打个招呼。
结果却被长安城里的天界斥候发现了,禀报了一直追查秦闺臣的赤乌行者。
今天晚上,赤乌行者就带着高手出现在了小村子。
秦闺臣自知不敌,抱着独孤长风就跑,准备逃往西域找玉玲珑,且战且退之下,一直来到了玉门关外,然后就在这里被赤乌行者等人彻底堵住了逃往之路。
叶小川听完之后,表情有些古怪,道:“四年来,你一直隐居在秦岭脚下?”
秦闺臣道:“是啊,就在玉山南面一个山麓中。距离长安也就数十里。”
叶小川无语至极。
三年前,他和元小楼,说书老人,饭桶,在秦岭脚下的蓝田县,生活了大半年的时间。
如果距离上没有算错的话,他隐居的蓝田县,与秦闺臣隐居的小村子,直线距离不会超过二十里。
近在咫尺,秦闺臣还偶尔去蓝田县、长安城买东西,竟然大半年中都没有遇到过,让叶小川颇为无语。
这个时候,王可可拍打着身上的沙土,走了进来。
将六柄神剑法宝,六个储物镯,往桌子上一丢。
呵呵的道:“这六个人应该都是天界的一流高手,估计还是师兄弟,不仅服饰一样,仙剑品级也差不多,老不死的叶小子,这一次咱们可赚大发啦!”
秦闺臣道:“王前辈,你怎么会和叶公子在一起?”
王可可表情一僵,道:“我这几年一直和他在一起啊,如果没有我的保护,你以为他能活到现在?”
王可可这是死了的鸭子,就剩下嘴硬了。
三年多前,他以为自己做的是一本万利,空手套白狼的完美投资,结果却成为了一桩失败的风险投资。
他和叶小川回到万狐古窟后,在芥子空间里转悠了一圈,然后叶小川说自己不打算出去,让他和大脑袋先出去吧。
这正合王可可的心意啊。
芥子空间里的时间线与人间不一样,要是让王可可等叶小川几十年,指不定谁先老死呢,没准是叶小川先把他熬死。
既然叶小川要留在芥子空间里催化老死,那就最好不过了。
哪成想啊,王可可遇到了一个大骗子啊。
叶小川压根就不是在芥子洞里等死的,而是在里面修炼啊。
王可可在外面等待了大约三个月,叶小川第一次从芥子空间里出来。
按说人间三个月,里面应该过去了七八年才对,可是叶小川不仅仅饿死,也没有变老。
这个时候,王可可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他想熬死叶小川,继承叶小川庞大遗产的完美计划,也就宣告泡汤了。
不过,王可可还是留在了叶小川的身边。
原因有很多。
其一,他真的喜欢万狐古窟,在万狐古窟当二当家的,总比灰溜溜的回到天圣洞看自己缺德师兄的脸色要好吧。
其二,叶小川现在被全球通缉,他觉得叶小川保镖这份工作,很有挑战性。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叶小川给了他很大很大的好处,大到他做梦都不敢想的好处。
天书第八卷星辰篇。
没错,叶小川是一个很讲情义的人。在他第一次出芥子空间的修为,修为并不算高,王可可想要杀他易如反掌,可是王可可却没有这么做,只是抱着一棵大树,嚎啕大哭,说什么自己投资失败了。
他并没有想过杀死叶小川,夺取叶小川身上的那些绝世异宝。
更没有将叶小川交给玄天宗,或者交给苍云门。
就冲这一点,叶小川就不会亏待他。
将天书第八卷星辰篇,传授了王可可。
这一下王可可就确定,说书老人推演出叶小川是自己命中贵人,绝对不会胡诌。
这小子真是他的命中贵人。
在星辰篇的帮助下,王可可突破了近百年都没有突破的瓶颈,修为一跃成为了三界数得着的高手。
本来以他的修为,就算自己每天都喊自己是年轻力壮的小鲜肉,其实也活不了百十年了。
现在不同了,他问鼎了长生,修为还在不断的增加。
再活两三百年,问题不大。
叶小川如果不是他生命中的贵人,又是什么呢?
他知道叶小川身上还有很多令须弥高手都为之眼红的法宝,甚至还知道叶小川身怀多卷天书。
所以,王可可死皮赖脸的跟着叶小川,打算有生之年,再从叶小川身上坑一部天书过来,那样的话,自己的人生就圆满了。
独孤长风只是五岁的孩童,还不是修真者,早就饿了。
叶小川起身,准备去厨房给他切点羊肉。
王可可立刻道:“这点小事,哪能让你亲自动手啊,你和秦仙子是故交,多年不见,慢慢聊,我带着这个小屁孩去后厨直接吃烤全羊。”
看到这一幕,秦闺臣惊愕的半天说不出话来。
很久才道:“叶公子,当年在轮回峰上的事情,我都听过了,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和王可可一起从麒麟山赶到轮回峰的,你怎么又会和他在一起?还有,沐沉闲与云鹤道人当时一起诊断过你的伤势,筋脉尽断,丹田碎裂。
我从没有听过丹田碎裂的修真者,还能恢复的,怎么你不仅恢复了修为,似乎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修为比以前高了数倍?”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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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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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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