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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6章 大脑袋不能死

大脑袋感觉自己做兽实在很失败。

不远万里从苍云山来到死泽,本来是过来教训一下擅自进入人间的孔雀明王,结果到了死泽,先是被小七与鬼丫头乱脚踩踏,然后被叶小川暴捶一顿,现在更丢脸,被自己此次的猎物给当猎物给逮了。

它这一辈子就被人生擒活捉了三次,第一次是百万年前被女娲娘娘给捉了,第二次是前不久被拥有混灵珠的妖小鱼给捉了,这是第三次。

从某种程度来说,它的确是三界第一。

但是,它这个三界第一水分有点大,靠的不是强大的妖力,而是强大的精神力,只要对方有法子克制它的精神力,它就从三界第一,跌落成三界倒数第一。

大脑袋就像是刺客,躲在暗中,谁都忌惮它,谁都没有把握能躲开。

可是,一旦它暴露了,就只能任人宰割。

孔雀明王可不像女娲娘娘那么普度众生,也不像妖小鱼那样与自己同属魔兽之列,落在这只大孔雀的手中,大脑袋的心哇凉哇凉的,觉得自己纵横三界百万年的逍遥日子算是过到头了。

至于叶小川……

大脑袋不觉得以叶小川三脚猫的修为,能从凶神恶煞的孔雀明王手中将自己这只待宰的羔羊给解救下来。

它已经开始想象四条手臂的孔雀明王,四只手中各拎着一柄带血的菜刀,将自己放在案板上剁成包子馅的场景。

叶小川等人几乎同一时间飞到了孔雀明王的面前,都很好奇的看着孔雀手中拎着的那只大脑袋小兽,每个人都认出来了,这玩意就是叶小川的那只大脑袋。

叶小川急道:“大脑袋是我的朋友,还请明王手下留情,饶了它这一次。”

现在叶小川还是想不通,大脑袋都能把地藏王击败,怎么会栽在地藏王的弟子手中。

想不通归想不通,现在可不是纠结这个时候,必须要将大脑袋解救下来,否则大脑袋的性命可就堪舆了。

孔雀看了一眼手中的大脑袋,又看了一眼面色焦急的叶小川。

叶小川想不通大脑袋为何会败,孔雀则是想不通堂堂梦魇兽竟然真会和人类交朋友。

从叶小川此刻的焦急神色来看,他并不是装出来的,而是真的很在意梦魇兽。

大脑袋的担心是多余的,孔雀不会将它剁成包子馅,现在叶小川身上有五彩神石还是一个秘密,知道的人并不多,但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个秘密迟早会被公之于众。

五彩神石对于普通修真者,或者说绝大部分修真者,都没有多大用途,但对于一些野心勃勃的三界顶级大佬来说,这玩意就显得无比的重要。

很多神话传说与小人书都有记载,当年女娲娘娘修补人间的时空通道,运用了大量的神石,一共只剩下了三枚。

第一枚落在了花果山,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孕育出了一只野猴子,也就是现在闻名人间的小人书《齐天大圣》的主角,花果山水帘洞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

第二枚落在了骷髅山,也孕育出一个生命,是一个女子,名唤石矶娘娘,在人间古老传承的神话奇书《封神演义》中,有明确记录。

女娲娘娘传下的第三枚五彩神石,下落不明,中土民间有传言,说神话中的石敢当就是从第三枚五彩神石里孕育出来的,不过这个可信度似乎不高,有空穴来风之嫌。

这第三枚神石,现在就叶小川的身上。

五彩神石乃是天地初开前就已经存在,是混沌属性中的顶级异宝,它的作用可不仅仅是用来补天,堵窟窿,它是创造新世界必不可少的物质之一。

花无忧想要,地藏王想要,孟婆想要,连邪神都想要。

更别说那个野心勃勃,掌控宇宙一切的上苍之主了。

当年创世所需要的鸿蒙之光出现,引发了天界与冥界旷日持久的大战,最终天界取胜,鸿蒙之光被苍天所得。

如今与鸿蒙之光齐名的五彩神石出现,一个崭新的世界就要拉开,各方势力岂能坐视?

没人能时时刻刻的保护叶小川,也没人能在那么多大佬的环视下保护叶小川。

三界之中或许只有梦魇兽能胜任这份工作,有梦魇兽在,苍天也得忌惮几分。

如果现在孔雀明王逞一时之快,杀死了梦魇兽,那就等于将这尊保镖之王从叶小川身边抹掉,到时叶小川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一旦被苍天得到神石,那三界之中谁也不可能压制的住它,三界的日子只怕比现在还要艰苦百倍。

孔雀明王并非傻瓜,梦魇兽留在叶小川身边,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她自然不会弄死梦魇兽。

她将梦魇兽丢给了叶小川,道:“它是魔兽,魔性很强,如果不把它看牢,它引发的灾难,会比人间浩劫更加的可怕。”

叶小川与大脑袋都没想到孔雀会如此好说话,竟然说放就放。

大脑袋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它忽然露出獠牙,传音道:“叶小川,你闪开,我来弄死这只大孔雀!”

刚才还可怜兮兮的模样,一脱离孔雀的掌控,立刻露出了魔兽的残忍本性。

先前相斗是它一时不察,它觉得以自己的本事,只要集中精神,那个禁魂箍根本就不在自己的视线之内。

刚露出獠牙想要对孔雀进行打击报复,大脑袋就被叶小川来了一巴掌。

脑袋太大,拍的不舒服,手感远不及先前在云海庐里拍小七后脑勺的那一下。m.

他没好气的对大脑袋道:“你还不觉得丢人……丢兽吗?都是人家的手下败将,还想着报仇?给我老实点,再折腾,谁也救不了你!你真当自己是三界第一?”

大脑袋被叶小川这一巴掌打蒙圈了,哼哼唧唧的不再言语。

说真的,它还真有点忌惮禁魂箍。

见这只大脑袋老实了,叶小川便对孔雀明王道:“明王大人大量,饶过大脑袋,晚辈在此谢过了。”

孔雀道:“叶公子不必客气,它活着,谁都放心,它若死了,没人能睡得安稳,我不杀它,也是为大局着想。”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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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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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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