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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5章 叶小川的改变

也难怪云乞幽有向完颜无泪请教的想法,现在的叶小川,已经不是十四年前的叶小川,这是比毁容式整容还要巨大的改变。

如今的叶小川性格依旧和年少时没有什么两样,但十四年前,叶小川只有十六岁,是一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少年人,不论是修为,样貌,身高,还是气质,都远远比不上当时已经名动天下的当世六公子,除了云乞幽之外,没有哪个女子惦记他,在苍云门中一只称他为大老鼠。

现在不同了,自从叶小川从思过崖刑满释放以来,短短的四年时间,他的名气已经远远超过当世的六公子,且修为道行,绝对不比六公子中任何一个人差。

现在的叶小川身上依旧有年少时那么多臭毛病,以前别人看待这些臭毛病,都会用坑蒙拐骗、虚伪、自大、好色、贪生怕死等词语来形容。

人名气大了,缺点就不再是缺点,而是叫做个人特色。

现在世人形容叶小川,已经改变的风格。

好色?不存在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叶少侠那是爱美之心泛滥?

贪生怕死?更不存在,你瞧见哪个贪生怕死的,独自一个人搅动了天界风云,与天界大军死战连连?贪生怕死敢横渡冥海?

什么?你竟然说叶公子虚伪自大爱吹牛?人家是有真本事的,有本事的男人那叫自信,不叫自大!

玉机子想要树立一个旗帜,当今的皇帝陛下想要树立一个标杆,于是叶小川就从人后推到了人前,在苍云门与朝廷的刻意引导之下,叶小川就变成了万世罕见的少年英才,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

现在想嫁给叶小川生孩子的姑娘,真的可以从南天门排到蓬莱东路。

其他姑娘云乞幽还真没有放在心上,但整天在叶小川面前转悠的那几个姑娘,如杨亦双、秦凡真、百里鸢以及中毒的左秋,这几个姑娘不论是修为、姿色,还是名气、背景,都是一等一的,这让云乞幽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

她并不是一个善于分享的女人,她的性格与她同父异母的大姐玄婴一样,都很自私。

她的东西很少与别人分享,更别说男人了。

人们常说,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先抓住他的胃。这一点云乞幽觉得不适合自己,自己那烧饭水平,想想都令人牙齿发酸。

那几个姑娘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是德艺双馨的才女,做饭女红都不行,所以另辟蹊径,往闺房秘术上下功夫。

不得不说,这也是一条路子。

民间流传的小人书《封神演义》里就有记载,纣王为什么只宠爱妲己?还不是因为妲己是狐狸精啊,魅惑手段与床上功夫远胜寻常女子,所以才将纣王迷的神魂颠倒。

云乞幽毕竟是一个女子,还是比叶小川大了十余岁的女子,如果算上她在天界的十来年,现在她已经超过四十岁了。

说到底,她与玄婴还是有本质不同,玄婴是僵尸,她不是,她有七情六欲,有人类复杂的情感波动。

与叶小川同生共死了这么多次,如果说云乞幽没有想过也叶小川合体双修,那是不可能的。无数次的午夜梦回,她都梦到当初在太古神树祭坛神水里,与叶小川鱼水相承的画面。

那个场面,对她来说不仅仅是幻象,她一直认为,这就是自己与叶小川最后的结局。

没人知道,现在的云乞幽,其实已经做好了与叶小川感情进一步升华的心理准备。

叶小川与天水巫师一起来到了戒空等人那里,南疆五族与四大家族的高层,也都已经聚集了过来。

满地的尸体与人头不见了,估计是被佛门弟子挖坑埋了,就算这些人都是来自天界,毕竟也是人啊,人间信奉的是入土为安,巫师与赶尸匠不会有这种慈悲之心,只有佛门弟子能在如此紧要的关头干这种无聊的事情。

叶小川其实有点后悔,前两天的南疆大战,宰了一万多太虚部的修士,就该将这些天界修士的脑袋给割下来,反攻天界的时候,在天界的九重山上垒一座人头京观,也好让天界那些家伙明白人间不是好惹的。

现在后悔也没啥用了,那些天界修士的尸体,被南疆巫师洗劫一空后,都丢弃在了山林里,短时间内是很难收集起来了。

叶小川对格桑说了自己的想法,格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为难,现在太虚部狼狈的逃出了南疆,几十万天界战士龟缩在天火侗不敢出来,整个南疆如今是五族说的算。

“多大的点的事儿,我这就命令下去,让正在打扫战场的游击队将尸体都收集起来,没时间送去天界,那就在人间垒一座比巫山还要高的京观吧。”

格桑真的向五族游击队传达了这个命令,这让叶小川有些奇怪,开始还以为格桑会说自己想法很荒唐呢。

其实这与南疆五族的风俗有关系,中土长期受到儒家思想的熏陶,儒家那套仁义道德,已经深入了每一个中土百姓的骨子里。

南疆不同,他们崇尚的是武力,而不是儒学,南疆那些寨子,墙壁上随处可见人的骸骨,都是斩杀敌人后,将敌人的尸首剁碎,用石灰搅拌,当做岩石砌墙。

用人头垒京观,对南疆人来说,再正常不过。

在他们的文化中,寨子墙壁上的骸骨越多,那这个寨子就越强大。

交代完这件事之后,戒空大师便道:“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该行动了。叶师弟,你乃是冥王旗的主人,和大家说几句吧。”

叶小川晃了晃手中的信笺,一幅早有准备的样子。

一行人从地面上御空而起,朝着头顶上的浩劫之门飞去,此刻四万人已经在空中集结完毕,甚至还利用了一个时辰,熟悉了将要进行的战事细节,避免进入天界之后如无头的苍蝇乱撞。

还有数量大约八万人左右的南疆巫师与赶尸匠,并不参与此次天界作战,他们这些人此刻也飞到了半空中,一脸羡慕嫉妒恨的看着那整装待发的四万人间修真者。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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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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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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