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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 太太社交

初次见面,秋元康客客气气,中森明菜也彬彬有礼。不过,寒暄之余,她还额外说一句:“……之前承蒙您的关照。”

之所以有这么一句,是因为几年前,胖胖青年曾经受华纳委托,替中森明菜的曲子写过歌词。

幕后黑衣人一年到头不知道接到多少来自四方八面的委托,但绝大多数都是闷头制作,只通过事务所来打交道。除非挂上制作人的名号,或者成为固定合作对象,否则根本不会碰面。

这个胖胖青年自从1981年作词家出道,此后又是给小泉今日子写《因为是偶像》,又是给长渕刚写《再见青春》,更为美空云雀写下名曲《川流不息》,甚至还曾在渡边万由美老爸去世的时候,和林哲司搭档写了一首叫《MyFather》的纪念曲。

至于总揽小猫俱乐部更不在话下,当然,也落不下替中森明菜作词的《清教徒》。

再加上当台本作家、节目制作人,出书拍电影,这个胖胖青年真就是无处不在。。

尽管这十年间作词足有上百首,但中森明菜还记得自己唱过秋元康作词的歌,并且多说了这么一句,还是令胖胖青年难得露出一丝倍感荣幸的表情——至于几分真几分客套倒无所谓。

不过,偶像当中,秋元康的确十分欣赏中森明菜就是了。

而对于最初认识的时候还是个跑东跑西的小经纪人的损友,几年之后名利双收还跟超级偶像交往这件事,这个胖胖青年更是在心里觉得有意思。

再没有什么,是这种叫人猜不着的人生走向,更加有趣的了。

话也说回来,用“有趣”或是“无趣”来看待别人的人生,这正是胖胖青年个性冷酷的体现。

……

秋元麻巳子成为太太已经有个三年时间,主妇修行做得相当出色。此刻有条不紊,招待着丈夫的朋友。

她事先得知健太也跟着过来,甚至还为小狗准备了一餐,通过秋元康,向岩桥慎一确认了健太平时的饮食习惯、吃哪一种狗粮,周到的不得了。

或许有身为太太负责招待丈夫客人的一份专业,但也从中看得出她认真的性格。也正因为这个小小的插曲,尽管中森明菜和秋元麻巳子并不熟悉,却对她先有一份好感。

席间,中森明菜初次尝到秋元麻巳子的手艺,忍不住连连称赞。

辛苦奔忙的人手艺得到肯定,秋元麻巳子既高兴、又荣幸,向她道谢,又道:“……老师是品尝美食的达人,托他的福,我对料理这件事,相比从前有了更多的认识。”

秋元麻巳子称呼秋元康“老师”。

从这个称呼方式来说的话,胖胖青年是挺有文化人气质的。

岩桥慎一不时来秋元康家里做客,对此已经习惯,但中森明菜却先为这个称呼迷糊了一下,直到听她把话完,才回过神,意识到她是在称呼自己的丈夫。

“秋元桑的嘴巴是够刁的。”岩桥慎一笑着接了一句,“这一点,我还在当经纪人的时候,就已经领教过了。”

就是因为胖胖青年太难搞定,岩桥慎一才成了行走的银座六本木指南,外加对东京都内的知名餐厅和街巷美食都有了深刻的了解,并且在之后和中森明菜约会时熟练运用。

“但慎一君就完全不一样。”秋元康笑眯眯,“有够好说话的。”

两个男人你一句我一句说起来,两个女人就在一边默默听着。一边听,不禁相视一笑。这笑容,似乎是在共同听着自家男人跟别人瞎聊这件事当中,所收获到的一丝“太太友谊”。

……虽然中森明菜并不是个真格的太太,但在与秋元麻巳子相视而笑的这一瞬间,还是自觉得,有着和秋元麻巳子同样的心情。

她轻声细语,向秋元麻巳子讨教起了厨艺,两个人在料理方面话题多多。

健太正当小狗最活泼顽皮的年纪,待在初次到来的陌生地方,也难挡它的好奇心,四处嗅闻,如鱼得水。

不过,探索的兴趣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就对没人和它一起玩这件事感到无聊,往这边跑过来,在这个脚边待一会儿,又去咬那一个的裤脚。

秋元麻巳子对可爱的小狗毫无抵抗力,像跟小孩说话那样,捏着嗓子,“健太君~”

自家的犬子被人喜欢,中森明菜也跟着高兴。听着秋元麻巳子问东问西,岩桥慎一玩笑着说了句,“干脆,你也考虑养一只好了。”

他不时到胖胖青年家做客,跟秋元麻巳子也算熟人,说起话来颇为随意。

秋元麻巳子认真点头,“是个好主意。”她看向秋元康,一脸期待,“老师,我们住的公寓没有禁止养狗,对吧?”

中森明菜在旁边听着,看了岩桥慎一一眼。

这个年下君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甚至还弯下腰,逗弄起了健太。

想当初,胖胖青年故意拖延时间不放岩桥慎一回去,害得独自在家的健太在他的客厅里画地图,那时,岩桥慎一就想过,将来要带上健太去他家做客,并且怂恿他太太也养一只。

如今,终于有机会全家出动去胖胖青年家做客,顺便兑现一下曾经的想法。

损友之间的交情就是这样。

不是怂恿搞笑艺人在节目里玩模仿梗,就是带着小狗上门劝养一只。

……

今晚的《FRIDAY》主题聚会,除了岩桥慎一和中森明菜,还另有两三个胖胖青年的朋友前来参加。只不过,到九点钟之后,这几个人才姗姗来迟。

与其说是来参加《FRIDAY》主题聚会,不如说是参加胖胖青年在家里举办的第二场聚会,只是刚刚好跟第一场的客人不期而遇。

中森明菜跟着岩桥慎一一道受邀而来,不过,此时此刻,不论是她自己还是在这个场合见到她的幕后黑衣人,谁也没有认为在这场聚会里有个“桃浦斯达”在场。

来客就像不会对秋元康的太太曾是个知名偶像而表示惊讶那样,自然而然,将中森明菜视作跟随着岩桥慎一而来的人,只向她投以礼节的关注而已。

至于中森明菜自己,更颇有一点夫唱妇随般的谦卑,自甘当个岩桥慎一的陪衬。

幕后黑衣人们聚到一起,终于移步去了秋元康的书房,多半要大聊特聊。中森明菜跟秋元麻巳子留在这边,外加一只犬子健太,两个人一起闲谈。

谷</span>期间,秋元麻巳子起身离开,去给丈夫和他的客人们换茶水,送烟灰缸。这个凡事周到的太太,跟中森明菜曾经在电视台的后台偶尔会遇到的那个偶像,好像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人。

“健太君真可爱。”秋元麻巳子回来,又爱不释手的摸了摸小狗。

中森明菜听着秋元麻巳子的称赞,再看自家犬子,更觉得它可爱无双——到底是个溺爱犬子的妈妈,问道:“麻巳子酱也打算要养狗吗?”

“不是也挺不错的吗?”秋元麻巳子看来不是一时兴起。

这个年轻的太太,说起要养小狗的事,也眼睛发亮,“就去宠物店看一看好了。”看来,小狗的魅力是挺强的。

……

岩桥慎一没跟秋元康的朋友们聊太久,不多时就起身告辞。中森明菜把小狗抱在怀里,跟送他们出门的秋元麻巳子道别,“那么,就告辞了。”

她握着健太的小爪子,跟秋元麻巳子比划一下,捏起嗓子说道,“健太君也拜拜~”……甚至还久违的发挥了一下她的声优技能。

看这样子,她们两个之间相处的也挺不错的。

从胖胖青年家出来,回去的路上,中森明菜没忍住,问他,“你该不会是故意带健太过去吧?”

岩桥慎一看了她一眼,“什么?”

中森明菜装模作样,摆起了架子,“十一分的演技,可瞒不过中森审查员的眼睛。”她偷偷笑,“是故意的,对吧?”

岩桥慎一也笑了,“哪有什么证据都没有,就一口咬定是这么回事的。”

他这么说,中森明菜就搜肠刮肚找能说出口的证据,可刚把“是为了怂恿麻巳子酱也养一只”的话说了一半,自己想了想,也觉得没道理。嘴巴一闭,腮帮子一鼓,像是把要说却未说出口的话关在了嘴里。

岩桥慎一还等着听她的“证据”,可证据没听到,倒是亲眼目睹了她好似吃了个瘪的表情,忍俊不禁。伸过手去,摸了摸小狗,“健太这么可爱,当然受欢迎了。”

撒娇鬼小狗像是听懂了夸奖一般的,立刻投身岩桥慎一的怀抱。

中森明菜看他逗弄小狗,像开了眼界似的,感慨道:“没想到,慎一你还有这样的一面。”

“怎样的?”

她眨了眨眼睛,本想说他“坏心眼”,可如果怂恿别人养小狗是坏心眼的话,岂不是在说自家的健太是只不省心的小狗?

这个中森明菜的直觉虽然有时候出奇的管用,但偏偏除了直觉之外什么都没有,一不留神就成了只玩毛线团却被毛线缠住无法脱身的笨小猫,除了喵喵叫别无办法。

她进退两难,又不甘心认输,就用唇语对他说了句“真狡猾。”

至于“狡猾”的到底是带着小狗到朋友家去做客这件事,还是绕了她一圈这件事,那就只有这个中森明菜自己知道了。

岩桥慎一看着她翕动的嘴唇,调皮的表情,心里冒出些想说的话,想做的事,但到底碍着是在车里,最终只是露出个笑容而已。

虽然在中森明菜看来,这个笑容怎么看也怎么是坏心眼的笑。

……

既然带着犬子出动,岩桥慎一又很自觉的跟着回了中森明菜的家。连有感情的司机都已经知道,只要车里还有明菜桑在,那目的地必定是明菜桑住的公寓那边。

虽然两个人住得挺近的。

小小狗在胖胖青年家里的时候威风凛凛,还收获女主人秋元麻巳子的满满喜爱。等回到家,刚被放下来,又第一时间在自己的地盘巡视,跑来跑去。

带着它出去玩这一大趟,今天的散步大概是可以偷个懒省去了。

岩桥慎一跟幕后黑衣人们在秋元康的书房聊了一会儿,衣服上沾满了烟味。一进门,就先去洗漱换衣服。

中森明菜跟在他身后,替他去找新衣服,又把换下来的衣服收进洗衣篮。岩桥慎一回身看她一眼,忍不住笑道:“跟得这么紧。”

她偏了下头,理直气壮,“不可以吗?”

岩桥慎一拉住她一只手,放到自己腰间,“再跟紧一点也欢迎。”

他说句漂亮话,中森明菜有点嫌弃的瞄了他一眼,把手收回来,“油嘴滑舌的。”

刚开始交往的时候,总是为年下君的过于内敛而烦恼,如今,总算也到了在自家男朋友说漂亮话的时候送上一顿嫌弃的程度了。

与其说这是交往久了以后自然而然走向这样的相处模式……但对中森明菜来说,她嘴上嫌弃,反而是因为心里欢喜。

星期五的晚上,回到家这个时间,打开电视,中森明菜主演的《可爱的季节》早就已经播完了。

中森明菜设定了电视录像,将这一集录了下来。虽说自己看自己主演的电视剧,这种事多少显得有一点自恋,不过,她不是为了欣赏自己的演技,而是确认自己的表现。

往后退上几步,以观众的眼光,去看待这部电视剧,确认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不过,刚从外面结束聚会回来,她只是把录像带取出来,并没有立刻就看。

岩桥慎一看到她去拿录像带,说了句,“我还设定了电视录像。”从第一集开始,他一集不落的全部看过了。

而随着电视剧往下播出,剧情展开的同时,中森明菜的演技也渐渐从容自然。偶尔在某一集里,看到她突然稍显不自然的演技场面,便猜得到那是在最开始就拍摄完的场面。

对普通观众来说,只要看着不出戏,偶尔稍显不自然的演技也能够接受。不过,随着电视剧剧情渐入佳境,主角的演技也越来越自然,两样加在一起,自然更加吸引人。

中森明菜听他这么说,多问了一句,“慎一你要看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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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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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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