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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人类是种政治生物

奥特兰克王国作为洛丹伦六个人类王国中最小的一个,指的是国土面积最少,绝非实力最弱。自从索拉丁大帝死后,阿拉索帝国分崩离析,北上的阿拉索贵族们先后建立了许多城邦国家。而城邦间开始融合成王国,其实是近百年才开始的事情。

索拉丁大帝的直系后嗣在名为艾尔文的地方建立起暴风王国的消息被确实后,洛丹伦的前朝臣子们才敢明目张胆的自称为王,因为他们的皇帝已经自行放弃了帝国的冠冕。虽然已经没有人在乎,但是谁也不愿意被群起攻之。

洛丹伦作为帝国分裂后人类在索拉丁之墙以北建立的第一座大城市,在所有洛丹伦人民心中有着特殊的地位,甚至洛丹伦这片大陆也是因为这座城市而闻名。占据着洛丹伦城,米奈希尔家族拥有着绝对的声望优势,经过泰纳瑞斯和他父亲两代人的努力,洛丹伦王国地盘最大,人口最多,实力最强,威望最高。

其次是吉尔尼斯和库尔提拉斯两个王国,先后由贵族议会选出了自己的国王。吉尔尼斯经常被人小看,其实它是领土面积第三大的人类王国,仅次于暴风王国和洛丹伦王国,其领土涵盖银松森林南部的焚木村,安伯米尔及其以南部分,以及整个吉尔尼斯半岛。吉尔尼斯全境临海,海岸线周边生长着一种特殊的礁石“咬人礁”,这严重限制了吉尔尼斯王国的海上贸易,且从阿基巴德.格雷迈恩开始到现在的国王吉恩.格雷迈恩都奉行孤立主义,所以第三大国家并没有与之匹配的洛丹伦老二的实力。而库尔提拉斯在普罗德摩尔家族的领导下,凭借着远洋贸易的丰厚利润,国家安稳,百姓富足(是洛丹伦人均GDP最高的国家)。

达拉然王国是由法师组织肯瑞托控制的法师王国,首都紫罗兰城更是人间盛景,无法用单纯的国力去判断其真实势力。

激流堡控制着阿拉希高地的绝大多数领地,但是在阿拉索皇室离去后,托尔贝恩家族不愿意承认自己背叛了皇室,仍以索拉丁的忠臣自居,现任大领主索拉斯.托尔贝恩成为没有王冠的国王,控制着阿拉索王国昔日的都城----激流堡。

而奥特兰克王国,最早独立于阿拉索帝国的王国,在艾登.匹瑞诺德爷爷那一代就和巴罗夫家族的先祖媾和,联合了一帮小兄弟占山为王。但是匹瑞诺德家族不知出于什么考虑,在群山之中修建了奥特兰克城,这使得没有多少人民愿意追随他们,这个王国只有10万人左右的规模,其中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巴罗夫家族的封地。但是奥特兰克王国拥有丰富的矿藏、森林资源,奥克兰特高山马作为洛丹伦肩高最高的马种,给予了奥特兰克骑兵先天的优势。而高海拔的群山也磨砺了居民的体格和意志,奥特兰克山地居民的身体素质远高于他们居住在丘陵和平原地区的同胞。在奥特兰克王立骑士团中有这样一种说法------我们是群山之子,是山神之怒,是蓝色的雪崩(奥特兰克王立骑士团成员服饰的主色调为蓝色镶金)。

卡洛斯小时候曾经策划过武力推翻匹瑞诺德家族的计划,但是在七岁第一次到奥特兰特城参加国王寿宴并观看了阅兵仪式后,卡洛斯回到凯尔达隆湖心堡第一件事,就是默默烧毁了自己凭着前世记忆所拟定的闭门造车的行动计划。只要奥特兰克王立骑士团还支持自己的国王,光凭巴罗夫家族根本无法动摇匹瑞诺德家族的统治。那些王立骑士团骑士根本就是蓝色的人型凶兽。所以卡洛斯开始更加刻苦的训练,拥有这样精锐军队的艾登都会因恐惧而投降部落,兽人到底该多强大。

比阿历克斯传讯中约定的日期提前三天到达奥特兰克城东面的斯坦恩布莱德,贵族领主们的军队各自驻扎在四郊。

奥特兰克国王艾登的布置很有意思,女眷们都在群山环绕的奥特兰克城内开着舞会享受着美食,贵族领主的军队在郊外驻扎着天天骑马打架开烧烤大会,国王和贵族领主们则在聚在斯坦恩布莱德城镇内天天大会小会大吵小吵。

白天的会议完全谈不出个因为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盘。无数的肮脏勾搭总发生在夜晚,所以贵族老男人们都在脸上扑着厚厚的粉,掩盖自己的黑眼圈。

卡洛斯找到父亲时,才知道阿历克斯已经十多天没有好生睡过觉了,难得借口迎接自己大儿子,正在补眠。

“卢森,不用叫醒父亲,我出去走走,晚餐的时间回来。”安排完,卡洛斯只带着贴身侍从托德和魔法顾问方砖前往酒馆,准备吃点像样的食物顺便打听打听消息。

“方砖叔,奥特兰克火腿配上高山燕麦面包片再加上雪岩山羊奶酪的组合可是绝配,洛丹伦那帮只知道夹香肠的土鳖可享受不到这种滋味。”托德得到主人的眼神示意,热情的向大法师介绍着奥特兰克王国的特产美食。

“嗯,确实很美味。”方砖在卡洛斯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接受了有理不在声高的说法,说话方式越来越像我叫MT里的方砖叔,小小的满足了卡洛斯的恶趣味。

卡洛斯默默地看了看自己的属性面板,越来越觉得<外交辞令高级>这技能才是真正的神技,还自带信息分析能力,比如:m.

娼妇:“听说他们家眷都在王城里,那帮人型自走播种机忍得住?连他们的侍从都不来照顾生意,那些大老爷们最近都流行男男吗?每天做那些阿兵哥的生意,累死了。”

(贵族整有目的的进行串联和私下交易,没有时间进行繁殖活动。)

铁匠:“每天修理骑士大爷们的砍刀和钉马蹄铁已经支配了我的生活,赚钱倒是不错,可是那些大爷还挑三拣四的嫌弃我的手艺,怕武器受损你就别用它啊。”

(领主私兵们私下斗殴情况平凡,武器磨损较多。)

磨坊主:“老板,你要的两百磅面粉给你送来了,正在后门卸货,你去看看吧,没有问题就把帐结了,这几天驮马都累的有些脱膘了,回头还得多喂些豆子,也不知道到底是赚了亏了。”

(斯坦恩布莱德附近集结了不少人,从面粉数量和现场就餐人数上判断,光城区最少拥进了500人。)

吃吃喝喝一下午,卡洛斯大概了解了现在的情况。

什么?花钱找酒保打听?

有病吧,平民百姓知道什么绝密消息。

等父亲睡醒了去问第一手资讯多好。

真是一帮败家的观众老爷。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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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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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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