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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四百一十三章 大祭司尤先

回到城主府后,海穆尔再三逼迫,但金美儿都没有屈服,今天已经是第三天。

正当她愣神的时候,身后的房门一开,一个身高体壮大汉走了进来。

这家伙就是洪天部的当家人,洪天城的城主海穆尔。

实力也是非常强悍,已经达到一阶战将的等级,相当于人族的大罗仙巅峰。

看到金美儿之后,海穆尔嘿嘿一笑,眼神中尽是痴迷。

虽然他的府中美女无数,但没有一个能够比得上眼前这个女人。

“小美人,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金美儿看了他一眼,满脸的厌恶。

“别做梦了,好女不嫁二夫,我是有男人的,就算是死也不可能嫁给你。”

海穆尔说道:“小美人,我已经调查过了,你是刚刚从下界飞升上来的,哪里有什么男人?”

“我在下界已经婚配,他一定会飞升仙界的,也一定会来找我。”

“下界!哈哈哈……”

海穆尔一阵嚣张的大笑,不屑的瞥了瞥嘴。

“下面那个低等界面,都是低等生物,在我们仙界眼中都是蝼蚁。

不要说你那个男人没那个能力,就算有能力飞升又如何,恐怕早已经被天劫劈了个七零八落,哪还有机会来到我洪荒天域?”

“呸!”

金美儿狠狠的啐了他一口,“就算你死一百遍、一千遍,我男人都不会有事,他一定会到这里来找我的!”

海穆尔皱了皱眉:“我说你怎么这么轴?就算他能成功飞升仙界又如何?就算他来到洪荒天域又能怎么样?

本城主现在可是一阶洪荒战将,他在我面前屁都不是,我随便一根手指都能捏死他。

一个蝼蚁,一个贱民,又有什么资格跟我相比?”

他着实是有些想不明白金美儿是怎么想的?

以前也见过很多刚刚飞升的女修,那些女人知道自己的身份根本不用废话,恨不得立即脱光了衣服跑上床

可是眼前这个偏偏就是油盐不进,怎么说都不行。

他这番话说完,金美儿却是冷冷一笑,神情间尽是不屑。

“就凭你还想和他比?我告诉你,我男人比你强一千倍一万倍,你连他一根手指都比不上!”

“没有脑子的女人!”

海默尔勃然大怒,彻底失去了耐心。

在下天域,整个洪荒实力最强的就是四阶洪荒战神,相当于人族的仙王。

而他作为一阶洪荒战将,论地位和实力仅仅在洪荒战神之下,又统领洪天部。

毫不夸张的说,这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一向都是受人敬仰。

今天在金美儿的嘴里,竟然连一个下界的蝼蚁都比不上,这让他怎能不怒?

“我再给你最后一个机会,到底嫁还是不嫁?”

金美儿摇了摇头,一脸的坚定。

“我也最后和你说一次,我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嫁给你!”

“既然给脸不要脸,那就怪不得我了。”

海穆尔彻底失去了耐心,原本他被金美儿的容貌所征服,想着能够光明正大的把对方娶进府里。

既然这条路走不通,那就只能用强了。

况且他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以往这种手段没少用。

说完他大步走了过来:“今天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注定将成为我的女人。”

“你做梦!”

金美儿早有准备,手腕一翻,那根短枪便出现在掌心,对着自己的心口狠狠的刺了下去。www.

从被掳到城主府那一天开始,她随时都做好了殉情的准备。

就算是死,也不能做对不起叶不凡的事情。

可眼见着枪尖儿就要刺入自己的心口,突然一股扑天盖地的威压袭来。

这股威压实在是太强了,压得她连呼吸都万般困难,手上半点力气都用不出来。

这下子金美儿彻底慌了,她千算万算,也没算到对方的实力竟然如此强大。

这也难怪,自从飞升到洪荒天域连和别人交手的机会都没有,更无法想象一个一阶蛮荒神将的实力有多强。

海穆尔嘿嘿一笑,伸手一招便将她的短枪抓到手里,轻轻一揉,便成了一堆废铁扔在墙角。

金美儿这根短枪跟了她多年,在昆仑仙境也算是难得一见的宝物。

可如今到了洪荒天域,在对方手中就如同麻花一般柔软。

“小美人儿,到了我手里还想死,这怎么可能!

没有我的同意,你就算想死都死不了!”

金美儿恼怒的叫道:“混蛋,你赶快放开我,不然等我男人飞升肯定不会放过你的。”

“还真是有意思。”

海穆尔冷笑着摇了摇头,“原本这种蝼蚁根本入不了本城主的眼,不过经你这么一说,我倒想看看他到底有多大的本事。

等到哪一天来到洪荒天域,我一定抓过来,当着你的面把他的脑袋一脚踩碎。

让你看看谁才是真正的强者,谁才是真正的男人!

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告诉我他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

“不用告诉你,早晚有一天他会来灭了你的洪天部,砍掉你的脑袋!”

金美儿恨死了眼前的家伙,但基本的理智还在,不会在叶不凡飞升之前再给他找一个敌人。

“哈哈哈,不敢说是吗,那就算了。”

海穆尔一阵淫笑,“现在你要做就是老老实实当我的女人。”

说话间他伸出毛茸茸的大手直接抓了过来。

金美儿气得脸色铁青,恨不得一巴掌拍死对方,奈何现在根本就没有这个实力。

“小凡,是我对不起你!”

正当她满心绝望之时,突然外面传来一声大喝。

“大祭司到,快出来迎接!”

原本一脸猥琐的海穆尔,听到这声大喝顿时神色一变。

在整个洪荒天域,地位最高,实力最强的就是洪荒战神帖木罕。

而帖木罕的手下,最为得力,最受器重的就是眼前这个大祭司尤先。

毫不夸张的说,这位大祭司所到之处,可以代表半个洪荒战神。

虽然他是洪天部的当家人,但面对尤先的到来丝毫不敢怠慢。

“你给我老老实实的在这里呆着,等一下本城主再回来!”

海穆尔说完伸手夺走了金美儿的储物戒指,然后大步向着外面走去。

此刻城主府的院落当中站着三个人,为首的正是大祭祀尤先。

同为四阶洪荒战神,实力也是分高低的。

帖木罕的实力最强,差不多相当于仙王巅峰,而眼前这个大祭司尤先则是相当于仙王初期。

在他后面跟着两个侍卫,随便哪一个实力也不比海穆尔差,都是一阶洪荒战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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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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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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