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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一百一十四章 这是我的徒弟

韩三千摇摇头,但还是尊从他的话,捡起剑后缓缓的来到了他的身前。

“孩子,别难过。”轻轻的摸了摸韩三千的头,秦清风用尽全力的挤出一个笑容:“她是我妻子,我又怎么会眼睁睁的看着你,杀了她呢?虽然我是个废物,可我,到底和你一样,是个男人,是个爱妻如命的男人啊。”

“我本就该死,无忧村的孽我迟早都得还。索性,你让我的死,变的更有价值了些。”

“朱颖的仇,其实你杀我才是真正的报仇,明白吗?”

“为什么?”韩三千皱眉道。

“朱颖本是我的小师妹,与我更是同一个师父所教的徒弟,算的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她对我暗生情愫,但我只是将她当成自己的妹妹。后来我遇到了梦夕。”说完,秦清风望了一眼林梦夕。

林梦夕眼里都是泪水,猛的点点头。

“我和梦夕一见钟情,很快坠入爱河,但在朱颖的眼里,梦夕却是横刀夺爱的那个人,因此处处刁难梦夕。那时候我本想跟朱颖解释清楚一切,但奈何她听不进去,只是认为我被梦夕迷惑。”

“为了让她们两个和平相处,我大多数时候都专程前往四峰找梦夕,后来,我们生下了霜儿。”

“但我年轻之时,实在沉迷于事业和修道而忽略了一些生活和感情的处理,不仅让梦夕带着霜儿时常孤儿寡母,同时,也因为时常不在七峰,让朱颖更加憎恨梦夕,甚至不分青红皂白,来到四峰和梦夕母子发生冲突。”

“我一怒之下,打了朱颖一巴掌,从此更是再也不见她,但没想到,这却让她发了疯癫。四峰不少弟子被她残忍杀害,当时的掌门师父于是决定治她死罪,是梦夕同情她,所以,求了掌门师父,将其关在慈云洞中,留她性命。”

“过去的事,提它干什么?”林梦夕摇摇头,叹息一声。

“当初始终是我太过流连外面的世界,而忽略了对朱颖的一些处理方法,也更是忽略了你们母女,以至于让朱颖走向了极端,而让你们母女俩大部分时候相依为命,却还要为我处理我所惹下的麻烦。”

“所以,三千,一切的缘由都是因我而起,你不必内疚。”秦清风笑着对韩三千道。

“可是……”韩三千听完这些故事以后,心情更加难受,望向林梦夕:“为什么你刚才不说清楚?”sbooktxt.com

“你说过,你的命是朱颖的命,你替她报仇那是应该的,至于是什么仇,并不重要。”林梦夕摇摇头。

“你啊,嘴硬心软,即便你买下韩三千,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为我好吗?到临死了,你如今还要护着我而不愿意解释!你是想让我一辈子都对不起你吗?”秦清风苦苦的笑望着林梦夕:“还好,我赶得及时。”

“该到我尝还你们母子的时候了。”秦清风笑道。

林梦夕眼泪轻轻的滑过脸庞,哭着笑,笑着哭。

她是恨秦清风,可是,又何尝不爱他呢?!

恨一个人有多深,往往爱一个人,也有多深。

“我还有个愿望。”秦清风笑道,接着,望向秦霜:“从小到大,你都没叫过我一声爹,你可以叫我一声爹吗?”

秦霜早已哭成泪人,听到秦清风的话,一时间哭的更甚,但同时,心里也乱如麻。

从小到大,她几乎没怎么见过秦清风这个父亲,尽管,她知道他是她的父亲。

现在要她开口叫爹,她又如何开的了口呢?!

秦清风失望的摇摇头,将手放在了韩三千的手上:“师父能死在你的手上,三生有幸,一条狗命,既偿还了无忧村的孽,也还了她们母子的情,我真的从心里感激你。”

“你也千万不要自责,知道吗?上天对我真的是太好了,我一生都想收个好徒弟,本来以为这辈子天不遂我愿,这些徒弟一个个吃里扒外,我苦不勘言,但现在想想,一切的祸其实都是因为你这个福,朱颖有些想法很偏激,但有一点,她是对的。”

说完,他笑着望向了三永和吴衍等人,狰狞着双眼,冷声喝道:“看到没,我秦清风的徒弟,韩三千!”

喊出韩三千的名字时,他几乎是咆哮着的,向着所有人宣示他多少年来的不甘与憋屈,如今,他终于到了扬眉吐气的时候!

多少年来,多少人嘲笑他,讽刺他,甚至他的徒弟也背叛他,让他一直抬不起头来,可现在,他终于恶狠狠的出了一口气!

“你们的,才是废物!”

突然,就在此时……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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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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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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