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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九百九十八章 逆天成神

封锁住所有经脉的剧毒,此时竟然开始慢慢的融合进了韩三千的血液里,如同大坝封堵洪水一般,大坝忽然决堤,整个大坝也轰然被洪水所吞没,并随着那股洪流,朝着韩三千的身体各处奔去。

当第一个穴位冲破以后,剩下的便只能摧枯拉朽来形容了。

身上几十处被封经脉,悉数被洪水淹没,血液也因为它们的加入变成了金黑色。

这股血液,在没了这些穴位的束缚以后,彻底的放飞了自我,在韩三千的体内四处奔走。

最后,流进他的身体各个部位,流进他的五脏六腑,而血液所至的每个部位,此时也从金光闪闪变成了金黑色。

随后,所有的血液朝着韩三千的心脏聚集。

然后在心脏中流转。

仅是片刻,整个心脏忽然散发出诡异的光芒,这些光芒时而黑色,时而白色,时而红色,时而绿色,彼此交替闪烁,最终,它们稳定了下来。

而此时韩三千的心脏,也因为它们的稳定,变成了七种颜色。

紧接着,韩三千的心脏又开始带着这些色彩,趋于透明化。

最终,它以半透明和七种颜色的姿态,稳定的跳动了。sbooktxt.com

当心脏稳定以后,鲜血顺着心脏进去,然后再出来,颜色也从金黑色,经心脏洗礼后变成了七种颜色,再汇流到韩三千的身体各处。

此时的韩三千,身体内部呈现一副非常奇特的画面。

在金色斑驳的身体内部,一股七彩血液却在血管里缓缓的流淌着。

而身体的外部,韩三千被天毒生死符所造成的黑色也开始慢慢的消退,并露出韩三千如玉一般的肌肤。

若是此时他的师父韩消在场,他的师父定然会兴奋的跳手跳脚。

因为此时韩三千的身体,在经历两种天下剧毒的融合以后,已然发生了质变。

如果说毒界里有神的话,那么此时的韩三千,在经历这种质变以后,便是真正的毒界之神了。

王家之旅,王思敏将五行金丹这种顶级丹药给韩三千吃下的同时,也将毒界至尊的龙凤双毒丸给韩三千吃了下去。

也正是这种机缘巧合,五行金丹的强大内息让韩三千一直未注意的金身发生了明显变化,加之身体的其他配合下,竟将龙凤双毒丸给暂时镇压住了。

时间一久,龙凤双毒丸的强烈毒性,也在日积月累当中被韩三千的身体所适应,甚至两者开始学会了共存。所以,韩消遇见韩三千的时候,本想传他功,却因为韩三千体内的龙凤双毒丸给彻底的黑了手,这才发现他身体的特殊之处。

从某个角度来说,龙凤双毒丸成就了韩三千,王思敏当初的捉弄之举,竟意外让韩三千因祸得福,收益颇多。

而更关键的是王缓之这最后一下的神奇助攻。

将另外一种剧毒天毒注入了韩三千的身体内。

当天毒爆发之时,韩三千自然抵挡不住,所以呈现了中毒的情况。但时间一久,身体就开始尝试如同当初适应龙凤双毒丸那样,去慢慢的适应它。

当适应以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这两股剧毒在彼此的交汇中,开始了战斗,但不久以后,天毒便无法单独面对龙凤双毒和韩三千身体的配合,从而落入下风。

又是不久后,天毒这种天下剧毒的求生欲极其之强,既知打不过,索性,选择了跟本体进行的融合。

这本是剧毒的本质,难以清除,求生和变种能力极强,却也在无形之中帮助了韩三千。

两股天下奇毒融合在一起以后,加上韩三千身体的粹练,一时间完全形成了一加一大于二的局面,最终形成了这股七种颜色的奇葩剧毒。

也就是说,韩三千现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要他愿意,他就是当今世上最毒的大毒物。

又或者从某种意义来说,这个大毒物,因为和这种奇葩的天下奇毒共生,他本身已经万毒不侵。

甚至,还能吞噬其他的剧毒。

所以,要是韩消在这里的话,一定会高兴的甚至挖他师父的坟,亲口对着他师父的骸骨告诉他,仙灵岛不仅是得了个毒人的奇才,甚至,是得了个毒神这样的纵世不出之才。

而那个王缓之,估计能气的直接当场吐血身亡。

因为他本想毁掉师父的仙灵岛,但却无形中却助推了韩三千一大把。

要是没有他的天毒,韩三千的身体根本不可能有如今的质变。

天色微亮的时候,两女依然乐此不疲的聊着种种过往,但就在此时,一声戏谑却突然传来:“过去的不都过去了吗,你们就那么迷恋哥吗?连哥的传说也不放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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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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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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