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页?什么样的人会给自家的古董书店起这种名字?”
到达犯罪现场的苏明笑着摇摇头,透过橱窗玻璃看向店铺里面,包括一具骨肉分离的尸体,还有一堆堆白灰,当然还有一大堆各种脚印。
要不是需要出席一些正式的外交场合,戴安娜一年四季都是穿凉鞋的,奥林匹斯众神给了她一身装备,唯独没有鞋子。
皮凉鞋的脚印很好辨认,她好像也从来都没有不能在犯罪现场乱走的意识。
“嘤。”
绞杀认为店长是个内心压抑的精神病人,因为根据宿主的记忆来看,真正的《一千零一夜》原版可不是适合小孩看的东西。
原版中充斥着海量的黄色,暴力,有悖人伦,近乎变态的场景和画面,和名著《金X梅》比起来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大概删减了80%的内容,一千零一夜才变成了童话故事,可显然任何从事文艺工作的人,都明白真相是怎样。
所以这间店光看店名,更像是卖成人杂志的,一点也不正经。
走进店铺,门口的小铃铛依旧发出清脆的响声,首先苏明注意到的就是柜台上焦黑的电脑,而在他去烧化的机箱里扒拉东西的同时,绞杀则去尸体旁边调查生物线索。
那一堆堆灰烬它尝了一下,是某种生物的骨灰,不是人,也不是它曾经吃过的任何动物。
死者倒是个人类,至少身体是,只不过残留的皮肉上都是鸟类尖喙啄食和撕扯后的痕迹。
不远处有几滴滴落状的血迹,不符合尸体呈现的死状,它也舔了一下,发现是扎坦娜的血,她不知为何吐血。
血还没有干透,黑暗正联的小队刚刚离开没多久。
这些情报同步地进入了丧钟的大脑,而他在电脑机箱里没有收获之后,自然也注意到了一旁被翻找出来的账本。
“最后一条的出账,‘为威尔士先生代购一套书籍,花费二十万美元’,啧,什么书这么值钱?”苏明翻了翻账本,很快找到了线索。
毕竟凶杀案往往都是有相同的动机,为财,为情等等,都是被欲望驱使着的。
人就是这样的生物,有了欲望,才会有行动。
而和财物有关的账本就在手边,应该是波波翻出来的,所以小福猩还是脑子灵光。
“嘤!”
绞杀表示,如果这价值二十万美元的书不是古代王室春宫图册的话,那大概率就是魔法书了,如果它是个法师,花二十万美元买来知识或者情报,那都是值得的。
“这二十万是店铺老板的进货价,打算卖多少钱还不知道呢,可惜他的尸体里连脑浆都被凶手喝干了。”
丧钟翻动账本,确定这二十万的书籍就是整个店铺里最值钱的东西:
“这套书放在保险箱里,而现在保险柜是开着的,书不翼而飞。显然,我们的猥琐新朋友在和这个威尔士先生交易的时候,被对方做掉了。”
“嘤。”
共生体豆芽蹭蹭宿主的脸,它接上了后半段推理,那就是褴褛人作为拾荒者,他在夜晚从店铺外经过,发现了这里有吃人的怪物,同时几条街外有着遗忘酒吧的门,于是他去找波波帮忙,而黑暗正义联盟恰好在那里。
“没错,只是我比较好奇,褴褛人应该早就和波波闹翻了才对,这里距离路西法的‘来光’夜总会也不远,他怎么不找我们的人间撒旦来看看?要是事情比较有趣的话,这几个街区的距离,路西法也许会愿意来。”
何止是愿意,根据苏明对那个家伙的了解,要是他听说什么人在骨肉脱离后又被鸟类啄食,这么新奇的死法,他一定会过来看热闹,并且把这种手法当作新玩法,再和麦姬肯上床的时候拿她实验。
褴褛人是信上帝的不假,不过在被幽灵骗过之后,他信仰都崩塌了。
从他离开哥谭搬到洛杉矶这件事就能看出来,这座城市里最多的就是天使和恶魔,而一个施法者来到这里之后不和路西法打交道?那是不可能的。
很多人觉得哥谭人生活最惨,其实在地球0还是洛杉矶市民最惨,一个不好,灵魂都没了,连‘死亡’的面都见不到,更别说轮回转世了。
“我好像听到有人在背后议论我,所以我来了......哇哦,你做的?这很有创意,告诉我,你把他的皮肉剥下来,保留完整骨架的同时又抽干了他的脑浆,这是想表达一种什么样的艺术思维?虚无主义?亦或是人性与理性的关系?”
正在和绞杀闲聊的丧钟还在翻账本,没有人报案,自然就不会有警察来,所以调查时间很充裕。
可突然就听到了门铃的响声,一个穿着全身白色高档西装,手里还端着鸡尾酒杯的金发青年就笑眯眯地出现在眼前了,对方伸长脖子看着地板上的尸体,还用很开心的语调询问丧钟。
他好看的眉毛挑起了一边,脸上带着玩味的表情。
“显然不是我的手法,别告诉我你没有察觉到这里魔法的残留痕迹,而我是尽量避免使用魔法的。”丧钟抬起头来,朝魔王点点头:“所以,晚上好,路西法。”
“你也晚上好,那只是个玩笑,毕竟美好的一天从看到别人尸体的一刻开始,不是么?呵呵......”
路西法笑着走近尸体,抽动那漂亮的鼻子嗅了嗅,轻轻抿了一口酒:
“唔,没有灵魂的残留,杀人的家伙很专业。倒是有个我熟悉又陌生的魔法陷阱,我在哪里好像见过呢?嗯,想不起来了。”
人间的任何事情对于这位前撒旦来说都不重要,他要的只有开心,想不起来的事情就不会去想。
“那现在尸体你也看了,有什么感想或者指点?还是说,只觉得地球0比你制造的那个宇宙好玩?”苏明合上了账本,又一次观察整个书店内部,在离开前最后一次排除可能忽略的线索。
“你说的没错,当然是人间更好玩。你也别管这里的烂摊子了,去我店里玩玩?我可以介绍一些帅哥美女给你认识,晚上我们一起......”
容貌堪称完美的撒旦十分淘气地朝丧钟挤了下眼睛,犹如蛇信一样的长舌头舔过嘴角。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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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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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