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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6章 黑羽老人

指甲和灵魂之间的关系由来已久,它和头发一样,被认为是人生的年轮,记录着一个人过去的一切。

当然,这种说法来源于巫术,而且是遍及全球范围的神秘传说。

从天朝到非洲,从南美到北欧,在很多区域的神秘学传说中,指甲这种东西都被视作重要的施法材料。

不过在美漫中,这些传统的东西在神秘侧中有一个不同于魔法的称呼,它们被称作巫毒术或者巫蛊术。

很有趣的是,在数千年前,地球上的人类们还没有通讯或者有效交通手段的时候,全球范围内对于指甲的用法却出奇地类似。

它被视作灵魂的一部分。

在天朝,有一种传统的诅咒方法就是收集仇人的指甲,接着由专业人士,比如巫医或者萨满来上一套施法流程,说这样就能让仇人全身溃烂,断子绝孙。

苏明前世小时候也听孤儿院的门卫大爷说过类似的故事,告诉他剪完指甲以后要收好,最好是用纸包起来烧掉,否则要是指甲被老鼠吃了,那老鼠就会变成另一个苏明,然后把真人害死,它来取而代之。

是不是真的,不知道,但至少当时听起来还挺吓人的。

而在北欧,对于指甲的用法更是直接成了神话,说海拉有一艘由死者指甲制造的船,会在诸神黄昏中运送灵魂前往冥界海姆,也只有这样的灵魂船才能运载亡魂穿过不同的国度。

丧钟问过海拉,可惜40K地球的冥界女神并没有那艘著名的死亡之船纳格法尔号(Naglfar),她说玩别人的指甲光是想想就怪恶心的,更别说拿来造船了。

而在南美,玛雅人有用血液、头发、指甲或者包皮来祭神的习俗,当然,一般能享受这种待遇的是国王或者贵族,普通的奴隶是直接把头砍下来献祭的,英勇的战士是掏心献祭,各不相同。

在北美倒是不太流行玩人类的指甲,印第安人喜欢使用动物的指甲,比如制作‘幸运兔脚’什么的。

前世,著名的英国民俗学者弗雷泽在他的巫术著作《金枝》里也记载了大量关于指甲的事情,讲述了包括英国法国,俄罗斯以及非洲等地种种关于指甲的传说和仪式。

倒是澳大利亚没有关于指甲的神秘传说,不过也对,当年澳洲可是大英的罪犯流放地,在那漫长的海路上航行几个月,估计牢房船舱里的罪犯都无聊到把自己的手指甲啃光了。

连祖宗都没有的东西,后代自然也没有。

总之,有了恶魔的帮助,寻找首席的过程就容易多了,身为地狱生物,它不会在地狱维度之外的地方彻底死亡,所以它用树枝一样的手爪去搅靴子里的屎,应该也不会因为恶心而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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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厌倦了人性的丑恶,于是在时间中飘荡了几个世纪,于无形和有形的世界中跋涉千里,虚度光阴。

但起源墙破碎的巨响就像是一道钟声,惊醒了陷于旅途中的游子,所以在一段时间的翱翔后,他回归了这个曾经属于他的维度。

对于一个人来说,被别人遗忘也许是最恐怖的事情之一,但如果自己成为恐惧的源头,那人们在恐惧时就总会想到自己。

伴随着一阵黑色的羽毛飘落,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突然出现在一条小巷内,他穿着带有羽毛大领子作为装饰的紧身皮风衣,虽然看上去不再年轻,可他的黑色高筒皮靴却显得充满了朋克意味。

除此之外,他还拿着一根圆头的雕花手杖,倒像是从某个蒸汽朋克世界走出来的英国绅士。

他的瞳孔中有着一缕红光闪过,目光扫视着街道,并找到了自己的目的地,那是街角处的一家旧书店,此时还亮着灯,就像黑夜中的灯塔一样。

书店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一千零一页。

不过显然老人不知道这个梗,他只是拄着拐杖迈步穿过无人的街,夜间的寒风仿佛也绕他而行,他身姿笔挺,应该压根用不上拐杖才对。

“叮铃。”

门上的铜铃随着开门的动作而响起,在书店的柜台后,一个戴眼镜的胖老板也因此放下了手里的手机,看向门口。

“威力特先生?”

“是威尔士,谢谢,虽然其实没什么区别。”老人迈步走向柜台,用一个稍微有些生疏的动作和店主握手,就像是他从来没和人相握过一样,一触即分,又说:“我们在电话里聊过的,你知道我的来意。”

“哦,当然。”店主绕过了柜台,笑着带着老人向后排的书架区走去:“不是每一天都能遇到您这么有品位的收藏家,同时还出手这么大方,我一直在等待您的光临。”

书店中有一些油墨的气味,但旧书店不同于图书馆,这里最多的还是纸张发霉后的怪异气息。

旧书店本质上更像是古董店,区别只在于收藏品只是各种书籍,做的是文物倒卖的生意。

“哦,那么多谢了,洛杉矶的夜晚可不是那么平静。”老人背着手跟在店主身后,像是普通的客人一样,看着过道两侧书架上的一本本书籍。

都没有什么价值,至少普通的文学古籍对于他,是没有用的。

“您也知道那些事吗?也对,您对奇幻文学确实有着很深的研究。”店主揉着自己的肚皮,他提出问题后像是想起了什么,自己回答了自己,又笑着说起了城里的事:“他们都说洛杉矶是地狱和人间的中转站,而恶魔会在夜晚中行走在街上,把人的灵魂像是果冻一样吃掉,不过我在这里生活了六十年,从来没见过什么恶魔或者幽灵。”

店主停下了脚步,此时两人位于店铺的最深处,这里有一个保险箱,他将其打开,取出里面一个木匣子,一看就很有年头的那种,上面的包浆油光铮亮,像是经常有人把玩它。

“嗯,也许那只是传说,这个就是我要的东西吗?”

老人中止了关于天使和魔鬼的话题,他对于那些不感兴趣,因为上帝已死,无根的浮萍又有什么好留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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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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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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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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