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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2章 名为阴影的墙

万万没想到,韦德最终还是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女儿。

是的,他辗转了不少地方,一晚上不眠不休,总算在处处碰壁之下,记起了自己还有一个不是来自卡玛泰姬的魔法师熟人。

黑爪,一个非洲来的巫医,擅长灵魂魔法,喜欢玩尸体,头上常年带着黄色的公鸡帽子。

虽然现在死侍对于公鸡头有些心理阴影,但没有办法,能用的施法者只有他一个了。

他包直升机飞去了加勒比海的泰诺岛,一座根本不在地图上标注的岛屿,顶着无数活尸的啃咬,见到了黑爪。

在付出了3000美元外加许诺带去100具新鲜尸体的代价后,他从黑爪那里得到了妻女的住址。

好在坐标是美国,亚利桑那州的一个地方。

于是他带着自己的书包,兴冲冲地找上门去了,他这是在和社会保障部争分夺秒!

然而当他敲开门的时候......

“卡梅丽塔?呃,你还活着?”

开门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黑人女性,虽然生活困窘让她看起来有些显老,但是眉眼间还能看到一丝当年很漂亮的痕迹。

至少在黑人里算是漂亮的那种,不像是瓦坎达皇家卫队那种光头健壮女,不符合外界审美观。

她不光不瘦,还有点微胖,脸色黑中透红,怎么看也不像是丧钟说的,得了重病就要死了。

黑女人认出了韦德,她抱起自己的胳膊,用眼白看着他。

“我没死你很失望?想要回你的钱?没有,花了,最多我再陪你睡一觉。”

“不,不是这样的,那个,我什么都知道了,我是来......看我女儿的。”

死侍至少确定自己是有女儿的,毕竟黑爪是通过给他放血才锁定的这个地址。

卡梅丽塔皱起了眉头,她不清楚死侍是怎么知道的,一时间沉默不语,往日的种种仿佛都浮现在眼前。

..........................

她当初生孩子只是为了反抗家里人的决定,他们当年想要把自己嫁回非洲老家,给某个军阀做第70房小妾,她不愿意。

美国多好呀,灯红酒绿的,动不动就是超能力者混战,随时随地能体会街头枪战,种族屠杀,利益战争。

非洲有的这里都有,那为什么要回非洲?

而人家军阀有钱也有枪,硬顶是不可能的,比较稳妥的办法就是怀上别的男人的孩子,这样军阀就看不上她了,她家里人的打算也就落空了。

计划本来没错,但她不知道父母这样做的原因。

她的弟弟得了重病,需要钱来治疗,在美国没有钱就没有医保,除了去找街头黑医外,是没法接受救治的。

老家的军阀有钱,也愿意买一个在自由国度生活过的少女充面子,但二手货?他不要。

卡梅丽塔的弟弟最终不治而亡,她从死侍那里偷的钱根本不够用,而父母也在之后的抑郁中自杀,只剩下她带着女儿在美国生活了。

你问她有没有喜欢过韦德?

也许在二十年前,韦德还是小鲜肉的时候有过,至少韦德那是比他的狐朋狗友,年轻时的靶眼要帅气那么一点。

所以那时候还上小学的卡梅丽塔,凭借朦胧的好感,从威尔逊超市偷了一个书包送给他,她没有别的东西,只有这么点‘手艺’。

而二十年后,再次相见的时候,卡梅丽塔已经在酒吧做了十年陪酒女,韦德也变成了风干牛油果,还能指望她是什么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吗?

其实她根本没有认出韦德,也没有认出书包,毕竟当初她偷来的书包是hellokitty小白猫的,而不是小马宝莉的。

是的,丧钟在这点上又骗了死侍。

毕竟那个印着小猫的书包早就坏掉了,韦德是因为总觉得记忆中有个书包对自己很重要,自己做了佣兵后有一天喝多了,去买了各式各样的小书包。

至于为什么书包对他重要,跟爱情什么的也没有关系。

只因为书包意味着是用来装书本的,在孤儿院长大的韦德,小时候就想上学。

这很难,他忍了变态的孤儿院长那么久,只因为那货愿意出证明出钱让韦德上学。

至于为什么苏明没有继续帮衬死侍婴儿?

因为他从1980年起,接下来的十年间他都在荒蛮大陆到处钻,找蜘蛛图腾,找宇宙立方,找反振金,找科技,建立至圣所来着,记得么?

而除了他和死侍本人之外,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安排过死侍的起源故事,即便参与其中一环的多蒂也只知道一点点边角,自然不会有人对死侍婴儿给予额外照顾。

命运在没有外力干预的情况下,还会按着某种既定轨道继续运动。韦德的养父母因为华盛顿大桥上的车祸,养父当场毙命,养母被初号防线送去了医院。

但到了医院,依旧有一种情况叫重伤不治,在大桥上她那么精神其实是回光返照......

总之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韦德疯了以后也记不清以前背的是什么包了,反正粉色的卡通书包全都买了一个,不光有小白猫的,小马的,甚至还有威尔逊企业生产印着美国队长的,平时也是换着背。

卡梅丽塔再见到韦德的时候,她只是看到了醉醺醺的一个雇佣兵,而一个可笑的粉色书包里装满了绿色钞票。

她正好想要找人借种,同时这个人还带着一包钱,岂不是更好?

一举两得,就算人家酒醒了想要拿回钱,她一口咬定是女票资就行了。所以她实施了自己的计划,从各种意义上榨干了这个佣兵。

而第二天醒来后的死侍,完全想不起来头天晚上做了什么,钱又到哪里去了,只能回家继续睡觉。

再后来,卡梅丽塔生下了孩子,而她家发生了种种不幸,家破人亡。她也从电视新闻和报纸上知道了,当初穿着红黑制服的恶臭佣兵居然是她的小学同学,韦德威尔逊。

她感觉到内疚和惭愧,所以带着女儿搬家离开了纽约。

其实如果韦德脑子当时正常一点,想起要问钱的去向,他本可以早就找到她的。

而她如果当时认出了韦德,寻求他的帮助,故事也不会变成今天这样。

因为卡梅丽塔那时工作的地点是‘玛格丽特姐妹’酒吧,酒吧老板是死侍的朋友黄鼠狼,而她本人和凡妮莎还能论个干姐妹。

凡妮莎出道更早,因为她家庭背着高利贷的问题,她不到十岁就出来做皮肉生意。所以她虽然年龄比卡梅丽塔小得多,但按街头辈分来算她倒是姐姐......

韦德这个人很讲情谊,要是卡梅丽塔当时以小学同学和凡妮莎小姐妹的身份,给他说说故乡军阀的事情,死侍肯定愿意去非洲走一趟,杀个几百人的。

而且大概率不要钱,最多要点酒或者薄荷糖什么的。

但世间没有后悔药,故事已经发生。

综上所述,这样的黑暗现实,哪怕丧钟也没法直接告诉韦德,所以干脆编一个和谐美好一些的故事,比如懵懂的爱情什么的。

二十年前的一件小礼物注定了姻缘,是不是很温馨?有时候,人是知道的越少越好,比如现在。

如果实话实说,苏明就只能告诉韦德,他的女儿不是什么爱情结晶,而是瞎逼计划的代价以及意外产物。

但这样的黑暗,还是让DC来的佣兵承担吧。

韦德觉得到处都有表哥的影子,这没错,但那些影子也是墙和帷幕,保护着他不与真正的黑暗接触。

影子虽然也是黑色的,但能看得到影子的地方,不就意味着有光么?

...............

卡梅丽塔看着韦德,犹豫纠结了很久,她的手在身上的服务员制服上擦了又擦,满是油渍的衣服看起来更加皱巴了。

“进来吧。”她说,她真的以为韦德已经知道了一切:“既然你已经知道了,孩子也该见见自己的爸爸,她上了学之后,经常问我自己有没有爸爸,我说你出差去了国外,不要说漏了。”

死侍鼻子一酸,赶紧干笑了两声:“我记得了,不会说漏的。”

他摘掉了自己的面罩,但为了不吓到女儿,他在额头上订了一张自己年轻时的照片,就是还没变成牛油果时候的。

卡梅丽塔没有说什么,只是带着韦德穿过狭窄又堆满杂物的走廊,在一扇狭小的房间门外停了下来。

这扇门看起来像是餐馆案板改造的,并不能完全关严,透过门缝,他看到了一个扎着满头小辫子的混血女孩,正趴在地上用彩色铅笔画画。

画的是在一片绿色草地上,也许是公园什么的,她和妈妈拉着手,在玩什么游戏,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因为有笑脸。

拉着画中小人另一只手的,看体型像是个男人,只不过没有脸,只留下一片空白。

韦德掀起脸上的照片擦了擦眼泪,他感觉心像是被扎了一样疼,尽管他之前从来没有见过小女孩,但血脉之间的联系仿佛真的是与生俱来的。

“埃莉!看看谁回来了?”

还不等他准备好,卡梅丽塔就推开了门,把韦德曝光在埃莉面前。

韦德赶紧遮住自己的脸,但是已经晚了,小女孩还是看到了他稀屎一样的脸。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她不光没有呕吐或者昏倒,而是高兴地跑过来抱住了韦德的大腿:“爸爸!”

她仿佛也认出了韦德,不需要任何语言解释,她就是知道。

一直以厚脸皮著称的死侍却有些手足无措,他心乱如麻,种种念头都冲进了脑海。

自己身上会不会有味道?或者从荒蛮大陆带来什么危险病菌?后背是不是沾着鸡屎?女儿会不会受到伤害?

但埃莉没有,她很高兴,六七岁的小女孩扯掉了他脸上的照片,看着他腐烂的脸,挑比较完好的地方亲了一口。

“你总算回家了,爸爸,埃莉好想你。”

韦德发出了吭吭的声音,像是在哭又是在笑,他把孩子抱在怀里:“是的,宝贝,我回来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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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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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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