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渐渐从回忆的潮水中被抽回,蝙蝠侠终于听到了身边风衣斗士的呼唤。
“我还好。”
他用沙哑的声音回答道,虽然变声器改变了他的音调,但是语气中根本没有谈得上好的部分。
风衣斗士快速拍打着胸口,夸张地喘了口气,才把针头从蝙蝠侠的腰上拔了下来。
“我给你用了杜冷丁,虽然这种情况更该选军用吗啡,但那东西我搞不到.......剂量用的不小,但我觉得成瘾性应该对你没问题。”
蝙蝠侠点点头,离开了墙壁的位置,虽然依旧受到幻觉影响,但是那幻听已经消失了,他恢复了正常的行动能力。
同时大剂量的杜冷丁还压制了痛苦,风衣斗士选择的药品和时机都没有问题。
“做得不错。”
他冷冰冰地夸奖了一句,这就是蝙蝠侠式的感谢。
风衣斗士缩缩脖子,像是受之有愧的样子改变了话题:“确定还要进去吗?你现在的状况真的不好,为什么非要现在对付小丑呢?”
“他太危险,我不能放他离开我的视线。”蝙蝠侠的嘴角再一次向下。
“可是世界现在面临的威胁那么多,他真的有那么高优先级?”风衣斗士从口袋里又掏出几支杜冷丁,想要交给蝙蝠侠。
蝙蝠侠把他的手推了回去,他自己有更好的药物,只不过刚才是突然失去了行动能力,没办法从腰带里取东西罢了。
对于风衣人的问题,他只是平静地回答:“至少我这么想。”顶点小说
风衣斗士没有再说话,他只是点点头,把蝙蝠侠的胳膊往自己肩膀上托了托,两人一起走进了维修室的小门。
那被灯光照亮的入口,就是黑暗中最耀眼的地方,因为门后喧嚣和热闹代表着最本质的混乱,那是小丑的地盘。
蝙蝠侠拿下了自己的胳膊,也许是药品的作用,他现在已经不需要搀扶了,而面对敌人的时候,也没法玩两人三脚的把戏。
风衣斗士自然也没有异议,他往蝙蝠侠身后缩了缩,双手握紧了手枪的冰冷握柄,还发出了像是吞口水的咕咚声。
门内被小丑改造成了一条画廊,本该没有多大的维修室后被生生挖出了一条隧道,小丑不光挖通了它,甚至还以自己的审美观对它进行了装修。
到处都是令人头晕目眩的彩灯和涂鸦,在进门的瞬间各色灯光就开始疯狂旋转,小丑那像是乌鸦叫一样的声音又再度响起。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终于来了蝙蝠侠,让我们猜个谜语?什么东西喜欢藏在兔子洞里?”
如果按照一般的思维,很多人都会认为是小丑把这里比喻为兔子洞,那么藏在兔子洞里的当然就是小丑了。
可小丑从来不是浅薄的人,他的思维活跃得吓人,而且他特别强调了是‘东西’,那么答案就是一件物品或者事物,不是人。
而关于兔子洞最著名的典故来自于《爱丽丝梦游仙境》,少女爱丽丝追踪兔子进入了一个地洞,在那里遇到了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
对于孩子们来说,那只是一本童话,女主角在兔子洞里学习了很多,快速成长并变得勇敢,功成身退后返回到了家人的身边,之前的一切都是一场幻梦。
可是对于疯子们来说,里面除了有足够多的狂想之外,背后隐藏的黑暗疯狂才是最让人着迷的东西。
比如一直露出笑脸,不断煽动爱丽丝去杀敌的柴郡猫;成功诱拐小姑娘,用完就丢的兔子先生;喜欢砍人脑袋保管战利品的红皇后。
里面的很多角色,从成年人角度来看都显得分外熟悉。
不是格林童话里那种直接了当的怪物,一般人在生活中很难遇到狼人或者巫婆。
梦游仙境中的那些脸谱后面,角色性格特征代表着的人,很多人在工作和生活中都会遇到,这种即视感才是让人全身发毛的来由。
最关键的是,这个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局。
爱丽丝帮梦之国度推翻了红皇后,她本该享受胜利带来的幸福和喜悦。
可没有,她被送回了兔子洞外,回到了现实生活中,19世纪的英国,继续做普通人。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写下:“她会成为一位妇女,而她将会保留童年时的纯洁珍爱之心。”
嗯,就这样,在梦中一帆风顺的爱丽丝回到现实就变得平凡,泯然众人当然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这故事让人甘于平凡,再好不过了。
而梦游仙境还有后续《爱丽丝镜中奇遇》,讲述了她在镜子里被红后白后当棋子用的经历,最后又是一场梦。
从故事里可以得知她生活在需要劈柴的乡下,家里有奶奶以及姐姐黛娜,还有一只叫咪咪的黑猫,现实中她想要吃的东西是一块肉骨头。
和梦境中的一切简直天差地别。
对比之后才见残酷。
小丑的提问,就是为了让蝙蝠侠去想起这个故事,思考一些这个故事带来的问题。
为什么要回到现实?为什么不能活在梦中呢?发疯真的不好吗?
蝙蝠侠的脸色更加阴沉了,小丑在挖掘他思维的壁垒,而他的脑子太快,真的想到了那些故事背后的含义.......
不过他还是压下了情绪,平静地说出了答案:“出口。”
是的,藏在兔子洞里的东西,就是出口。
它既是入口也是出口,出入那名为梦境却实为疯狂的世界。
也难怪小丑选择了地铁隧道,因为兔子洞往往很干燥,下水道并不合适。
小丑的声音不知道从何处的喇叭中传来,他在另一头咂吧着嘴:“不太全面,不过也算有趣了,来吧,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晚宴,你的爱丽丝也在等你哦,哈哈哈哈哈.......”
哥谭已经有一个疯帽匠了,那个疯子喜欢把自己的被害人打扮成爱丽丝的模样,用铁丝网固定在椅子上强迫她们的尸体参加茶会。
所以蝙蝠侠肯定小丑不会这么做,他只是引用典故,而不是亲身施行。
通道中的门再次打开了,露出了后面的大厅,这是从地下掏出来的宴会厅,长长的桌子上铺着雪白的桌布,上面放满了各式各样的美食佳肴。
在长桌尽头的正是猫女,虽然没有被捆绑,但她脖子上一闪一闪亮红灯的项圈,同样让她僵硬地坐在铺着红色天鹅绒的高背椅子上。
当看到蝙蝠侠进来后,她的目光中透出了复杂的情绪,也许是希望他来,却又觉得不该在这时见面。
而这些情绪最后只能变成一个似哭似笑的表情。
蝙蝠侠没有冲动地冲过去,这种错误他是不会犯的,小丑一定就在附近窥伺着。
果不其然,从高背椅的背后,那熟悉的人影穿着紫色西装出现了,他推着一辆小小的餐车,上面放着几个盘子,都用银色的漂亮餐盖盖着。
“唉呀,时间正好呢,我已经准备好了饭后甜点,快请坐。”
在蝙蝠侠的面前就有一张椅子,没有准备风衣斗士的,不过两人都没有打算坐下的意思。
小丑等待了一会,脸上的笑容渐渐消退,他猛地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扳开保险后顶在了猫女头上。
“我说请坐,你不会让宴会主人失望的,对吗?”
蝙蝠侠深深吸了一口气,他拉开椅子,确保下面没有被动什么手脚,缓缓地坐下来。
体内药物的效果不知道能支撑多久,最好是能赶紧解决眼前的问题,可是看起来小丑像是打算先吃饭?
长长的餐桌上已经放好了主菜,那火候正好的烤乳猪嘴里还叼着红苹果,前餐甜汤也放在蝙蝠侠的面前,银色的盘子里黑色的汤,散发着奇怪的香气。
小丑并没有坐下的意思,他一手举着枪,一手扶着猫女的椅子靠背。
“尝尝看?我花了不少时间,我听说你喝咖啡的时候都喜欢把糖命名为‘正义’,那么你一定会喜欢我的‘正义甜汤’,呵呵呵......顺便一提,它是以哥谭的雨水熬煮的,自带辛辣的口感,慢点......”
蝙蝠侠低头看着桌面上黑色的汤,在蜡烛的照明下它看起来一片漆黑,看不清汤面下面到底都有什么。
但这同样是一份隐喻,意味着黑暗掩盖下的太平,没有波澜,一片死水。
小丑眨巴着眼睛,踮着脚尖从长桌的另一头看过来,像是在期待蝙蝠侠品尝后的反应。
而一旁的风衣斗士也在看着蝙蝠侠的脸,小声说道:“我枪法还不错......你不知道这汤有没有毒。”
蝙蝠侠摇了摇头,小丑是不能杀的,而且这汤一定有毒,几乎是不用想的。
但是他必须喝。
可就在他的手指触摸到餐盘边缘的时候,风衣斗士伸出了手,端起盘子来一饮而尽,随后把盘子丢飞了出去。这就是一碗黑水,里面什么配菜都没有,灌下这些液体也只是让风衣人的面罩嘴唇部位变得湿润罢了。
他反手用袖子一抹嘴,站直了身体看着对面。
然而就在小丑的嬉笑声中,他很快就捂着肚子倒地,像是经历着难以抑制的剧痛一样,在满是黑暗的房间地面上不断翻滚起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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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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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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