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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5章 结伴而行

在半夜看到一堆雪白的肉体在油中翻滚,总会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但这不存在于蝙蝠侠的认识里。

在让怪物滑倒之后,他立刻从腰带里掏出一个小金属管子,按下上面的蝙蝠按钮,来回颠倒后让里面两种颜色的液体混合,随后走近不断挣扎的怪物,把混合液倒在它的身上。

没有人知道这种液体究竟是什么,但是它很快和空气起了化学反应,只是一点点的液体,就让整个怪物陷入了火海。

一种熟悉的烤鸡香气扑面而来,尽管按照理论来说,这个怪物身体中人类基因的比重应该更大一些。

可是没有自我意识,这不算是人。

风衣斗士收起了自己的弹簧刀,他直起腰来拍拍衣襟,火光照亮了他的衣服,那风衣上有些不太显眼的污渍。

“接下来怎么办?”他问蝙蝠侠。

“我还有事,你回家。”

蝙蝠侠这么回答,今夜注定是个漫长的夜晚,以风衣斗士的水平,面对某些反派的时候危险很大。

偏偏蝙蝠家族的剩下几人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根本联系不上。

“回家?你一定是在开玩笑。”风衣斗士摊开双手,让蝙蝠侠看清自己的打败:“我穿成这样可不是为了好玩,我是来保护哥谭的。”

“这里的情况超出你的能力范围了。”蝙蝠侠硬邦邦地回复,他掏出绳索来把蛋头捆住,阿福会用蝙蝠飞机把人送到阿卡姆去。

斗士吸了吸鼻子,他那画着@_@的面罩都起了皱:“那就让我跟着你,多个帮手应该不是坏事吧?”

蝙蝠侠静静地看着他,像是要把他整个人都看穿,片刻后摇摇头。

“不,我不需要。”

说完,他走向天台边缘,就打算自己飞走。

“嘿!等等,蝙蝠侠,如果我这里有你需要的东西,你会带上我么?”风衣人从怀里掏出一个本子来摊开举起,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很多奇怪的符号。

蝙蝠侠停下了脚步:“.......”

风衣人戴着棕色皮手套的手指翻过纸张,发出哗哗的响声:“你肯定还不知道逃犯们在哪里吧?我有我的情报渠道,从阿卡姆逃出的人,我至少知道几十人的线索。”

“把笔记给我。”蝙蝠侠直接伸出了手,笔记有用,人没用,而且两者都信不过。

风衣斗士把笔记丢了过来,但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没用的,我使用的记录密码是我独家发明,你现在可没有时间破解它,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认识。”

蝙蝠侠看了一眼笔记本,确实是这样,笔记本里的符号看起来像是吃豆人,都是圆弧形的象形文字,这短时间内无法破解,就连比对物都没有。

“为什么你要跟着我?”

斗士接过本子,低着头翻页:“这是蝙蝠侠式的笑话?老兄,在哥谭混超级英雄圈子的人,谁不想和蝙蝠侠一起行动?正义联盟成员,又是一线超英,你究竟能不能理解我们五线英雄的心情?”

精神可能有问题,这是蝙蝠侠给风衣人的新定义。

蝙蝠侠不是没有见过五线的超英,哥谭也总是有些新人活动,承担了一些抓小偷,或者帮人找猫找狗,修剪草坪的任务。

是的,中城的闪电家族喜欢做这样的事,帮孤寡老人或者残疾人修剪下草坪,打扫一下卫生,做顿丰盛午餐什么的......

反正有神速力在,这些任务一点也不费时间,而且还是好事。

但在哥谭.......这么做的风险很高,也许你前一秒走上老人的草坪,下一秒就吃了一发霰弹。接下来老人会熟练地搜刮你的财物,然后把尸体丢到下水道里去。

不是老人变疯了,是疯子变老了。

所以总体来说,现在活下来的底层超英里,哥谭的超英各方面素质都要比别处的强一些,至少对于黑暗有着充分认识。

风衣斗士刚才说的根本不是真话。

.............................

正义大厅有一项有奖问卷活动,完成答题后能获赠英雄T恤一件。

其中有一题:“如果你成为超级英雄并加入了正义联盟共同体,你愿意选谁做你的搭档?”

事后的统计数据也不出预料,33%的人都选了超人,接下来依次是神奇女侠,超女,闪电侠,绿灯侠,神奇少女.......

而蝙蝠侠的排名只是中间段,很多人难以接受他的行事风格。也许有些人是理解蝙蝠侠的,但愿意和他搭档的人并不多。

因为蝙蝠侠的搭档或者跟班,往往也是疯子们的绑架对象,如果命不够硬,能从那些疯子手里活下来的少之又少。

从调查结果表明,人们都希望自己的队友有强大的超能力,至少不是蝙蝠侠这种有时候自保都成问题的普通人。

而如果超能力水平差不多,美女优先,人类依旧还是以往的视觉动物。

风格黑暗,对于搭档绝对是减分项,就连可爱的渡鸦排名也不高,就因为她往往沉默寡言,魔法的选择不是触手就是黑烟,还杀过不少人。

事不关己远远看着还行,可要是做搭档,这种黑暗风格会把人逼疯。

顺带一提,目前统计结果中得票最低的是绿箭侠,根本没有人愿意和他搭档,或者说忘了他是谁。

奥利弗只得了三票,蝙蝠侠怀疑这是惠美子,希娅,黛娜三人的‘亲情票’.......

蝙蝠侠不在乎这些东西,都是荣恩搞出来的把戏,说是要拉近民众和正义联盟的距离,而做‘同伴假设’能给人希望和认同感,如果有人意外觉醒超能力,他们就可能选择加入共同体。

尽管大多数时间政府和正联在一条战壕里,可不要忘了天眼会才是国家掌控的直系力量,阿曼达沃勒也不是省油的灯,那个女人也一直忙着招新呢。

除了自杀小队,天眼会中还有黑兰花、金色先锋、克洛诺斯、戴尔·古恩、达尔文、光博士、佩里尔博士、埃塔·凯蒂、尼科尔森少校等人。

在欧米伽巨神入侵期间,也是天眼会的‘心灵突击队’黑掉了布莱尼亚克的大脑。

和正联这种松散的结构比起来,天眼会明显待遇更好。因为是军队体系,超能力者加入直接就挂校级军衔,政府会给你房子,车子,票子所有的生活保障,出门办事直升机接送,还有无数大头兵作为手下。

如果你是个穷光蛋,那么加入正联以后还是穷光蛋,蝙蝠侠可不会养着别人,最多在食堂给点补贴。

但穷光蛋加入天眼会,只要服从命令并且超能力被政府看上,那就咸鱼翻身了,吃穿住行用国家全包了,就和中了百万美元的彩票差不多。

完成任务有奖金,杀死敌人也有奖金,最关键的是政府还给上保险,以后养老有保障。

也正是因此,蝙蝠侠对于荣恩的理想主义计划并不看好,和现实的生活条件比起来,正联对于外界民众的吸引力真的没有那么大。

做超级英雄获得好名声又不能拿来吃穿,人都是要生活的。

不是蝙蝠侠没有钱,他大可以在待遇上压过天眼会一头,给正联共同体每人买别墅配车都没问题。

可那代表着什么?你故意刁难政府组织?阻碍国家军队发展?你是想要闹独立还是打算上天?

蝙蝠侠没有和美国政府内战的意思,保持现状就很好了。

胸怀正义,为了理想而不是物质的人就来加入正联。而为了生活条件,享受权利滋味的人就去天眼会。

说到底,是两家联合起来在避免超能力者加入反派组织。

刺客联盟,毒蜥会,骷髅帮,皇家同花顺等等各种各样的反派组织,其中有几家可是条件一点也不差,也永远在招人。

尤其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毒蜥会,短短一年间就成为了天眼会旗鼓相当的反派间谍组织,财力仿佛是无穷无尽。天眼会能给的好处他们能加倍给你,额外奖励直接就用黄金和钻石结算,阔气得很。

好在同为间谍机构,他们的直接敌人是天眼会和美国政府,正义联盟从来没有受过他们的骚扰,如果不是他们最近一直在搞恐怖活动,正联甚至都注意不到他们呢。

他们的成员穿绿色制服,头盔上有类似冷血动物眼睛的护目镜,各方面科技都非常先进。任务失败或者身份露馅的间谍都会狂热地自杀,死前会喊德语HailBasilisk!意为毒蜥万岁。

蝙蝠侠总是隐隐觉得,天眼会中有不少毒蜥会的间谍,而现在的政府也被渗透了,这伙人可能是二战时期留下的隐患.......

没有什么证据,只不过是直觉,蝙蝠侠的直觉。

.................................

眼前的风衣斗士身份成谜,蝙蝠侠怀疑对方的身份,而对方明显也信不过蝙蝠侠。

可他手中的情报,目前是蝙蝠侠需要的,他没有太多时间浪费。所以他转身走向天台边缘,低沉地说道:“带路。”

风衣斗士明显脚步轻快了不少,他也走到天台边上,翻着自己的小本:“啊,有了你的加入,我能对付的坏蛋就更多了,不如我们先从意见不合者开始?”

“意见不合者......”蝙蝠侠看着斗士。

“嗯,你是坚定奉行不杀主义的,我是奉行杀不杀都无所谓主义的,而哥谭城中,还有一支小队是奉行必杀主义的......”风衣斗士耸耸肩,用手指在笔记本上画着圈,若有所指地看着蝙蝠侠。

蝙蝠侠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一支被关押在阿卡姆疯人院的反英雄队伍。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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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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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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