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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1章 买包难

正如每一名深水城的居民所知,繁华的码头区就是这座城市的生命之源,但也同样是最混乱的地方。

来自大陆每个地方的人都可能会出现在这里,深水城号称辉煌之城,在这里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人类,精灵,侏儒,矮人,在这里都能看到,甚至阴暗角落里披着斗篷的人很可能是蛇人或者是卓尔。

这里应该是能看到半精灵和半兽人最多的地方,人类奴隶在深水城是禁止的,所以城中贵族们非常愿意进口身强力壮的兽人奴隶。

但深水城不是熔炉,更像是一座磨盘,它会把人的棱角全部磨光,露出原石里的宝玉,或者是更多的杂质。

就像传奇法师伊尔明斯特说的那样,这里是费伦最容易扬名立万的地方,同时也是大陆上最大的英雄冢。

深水城下有着巨大的地下城,还有任何人都记不清的地道网络,就算是最熟练的矮人矿工,也会在里面迷路而无法返回地面。

更别说那些在地下游荡的怪物,以及比怪物还要恐怖的人。

据传说,疯法师黑袍海拉斯特依旧徘徊在深水城的地下,带着他的法师塔在无尽的位面中穿梭,他的财富和知识,在地下比比皆是。

于是,永远都有梦想着被精金绊倒冒险者们,前赴后继地从各种门路进入地下,然而能带着财宝回到地面上的,百中无一。

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不管有多少冒险者,地下城依旧还在那里。

而此时繁华的码头区,就有一个穿着黄黑盔甲的人,路过的人却连看他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穿着盔甲的战士,他们见得多了,虽然给盔甲涂颜色显得奇怪,但看看对方背后巨大的武器,那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见多识广的人都知道,强大的法师有很多种,而强大的战士往往只有两种——穿着全身重甲不露脸的那种,还有就是光膀子动不动就吐白沫的那种。

那把巨剑上的光辉几乎瞎子都能看得见,能保住这种高级附魔武器的战士,基本都是传奇战士。

人数对传奇没有意义,打他们的主意往往是会没命的。

所以此时苏明揣着几块金子,身边连敢靠近的人都没有,就仿佛所有人都躲开了他,看向他的目光还带着一丝憧憬。

苏明不在乎这些人的看法,而刚刚他和深水城最大的魔法道具店老板不欢而散。

他觉得一个空间袋开价2万枚金币简直是抢劫,那得是多少黄金,折换多少美元啊?

但老板表示,30磅空间袋这就是实在价,买不起的话可以考虑下6磅的空间袋。

这些东西都是大法师制造,容量越大,消耗的材料和时间就越多,丝毫没有还价的余地。

苏明觉得是不是自己刚学的大陆通用语有些问题?这价钱太贵了,能买的起,但是感觉不值得。

他坐在码头上,看着远处的海鸟和帆船,享受着完全无污染的空气,思考着问题。

现在就是收入和支出的不成正比,他赚的是美元,花的是黄金,那就显得亏了。

如果赚的是黄金,再花掉黄金,不就显得平衡多了嘛?

至于在深水城赚钱,除了偷和抢,来钱太慢了,可强盗不符合他的身份。

不过苏明知道一个金币来得比较快的世界,只要去了那里,接上两单生意,金币就来了。

贵金属货币就是有这点好处,不管上面印着谁的脑袋,黄金就永远是黄金。

不过他还是先去‘玻璃渣’宇宙那边一趟,先买个16格包吧......

...............................

暴风城之旅还算顺利,兽人入侵还没有来,北方的孝子更是还没有行孝,苏明先是花了些时间在闪金镇偷学通用语,然后就大摇大摆进了暴风城。

和他映象中有些不同,暴风城现在还不是游戏中的模样,只是围绕着暴风要塞构成的简单城镇而已。

要等到兽人入侵被打败后,暴风王国重新收复失地,再次重建才会有未来的雄伟壮丽。

不过这里都是人类,只要随便问问路,就知道裁缝铺子所在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进入魔兽世界这个宇宙后,他走路都想要双脚跳着走,而且总想买匹马什么的......

进了裁缝铺,坏消息来了,最大的包包只有10格,丝绸小包。

“为了国王的荣耀......什么?魔纹布,符文布,月布?没听说过。”

裁缝师这么告诉他的,苏明叹了一口气,早知道该去达纳苏斯那边的。

不过精灵们现在明显是处于闭关锁国之中,就算是人类的盟友,他们也不太欢迎人类去达纳苏斯。

“十格包也行,买两个,我拿金子换。”

他从盔甲里掏出了一块金块,为了在不同世界通用,他故意用这种熔铸出来没有任何标识的黄金。

看起来就是一大坨,像是高纯度狗头金一样。

“为什么是金块?你从狗头人那里抢来的吗?”裁缝稍微有些头疼,这种东西应该去银行先兑换金币吧?

“嗯,你想要它们的大蜡烛吗?”苏明翻个白眼,说起了冷笑话。

“炼金师需要蜡烛,我这里用不到。”

裁缝根本没听懂这个笑话,他叫来学徒跑一趟银行,自己则开始推销店里的衣服,想要让苏明买上一件丝绸长袍。

好吧,款式看着还不错,价钱也可以接受,苏明又花1金25银买了一件长袍,打算回家后当睡衣穿。

可惜了,要是暴风城声望崇拜应该有折扣的......

以后刷声望的事情也得排上日程了,魔兽世界还是有好东西的,这里是各种宝石最大的产地。

能用来磨眼镜片的大猫眼石见过吗?还有用艾泽拉斯钻石做的瞄准镜呢。

想到这里苏明都想立刻买个镐子,直接飞环形山去挖矿算了,拳头大的钻石带一颗回漫威,恐怕就是无价之宝吧?

很快,包和衣服都到手了,他把睡衣放进包里,再拿出来,再放进去。

“很好,运转很正常,再见,下次再来光顾。”

裁缝满头黑线地和他告别,没听说过谁的背包还有运转不正常的,不就是个包吗?

这人真奇怪......

...................................

在另一个世界中。

这是一条林间的小路,但女人的尖叫声惊飞了所有路边的鸟儿。

“放开我,救命啊!”

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人被困在一张渔网里,但渔网被一只大手抓着,大手的主人是一只巨魔。

巨魔的皮肤粗糙还长有斑点,身高约有三米左右,它佝偻着,背着几块大石头,正提着女人越过一条小溪。

“别叫!巨魔是好的,你是拿来跳舞的,漂亮小鸟!石脚,不吃小鸟!”

它把女人捧在面前看了看,小小的眼睛泛着绿光,瘪着嘴瓮声瓮气地说道,就像是树洞里或者井下传来的声音。

“放了我吧,放了我!”

巨魔对她不理不睬,轻轻把渔网抛在背上,仿佛自言自语一样。

“巨魔,回家,漂亮小鸟做老婆,跳漂亮的舞,漂亮,别怕,石脚很好。”

哗哗的流水声从它脚下响起,它巨大的体重甚至能直接踩碎河底的卵石,这大概就是它名字的来源。

“啊~~~”

“小鸟跳舞,对小鸟没胃口。”

巨魔背着女人穿过河流,一边安抚她,一边继续走在森林的小路上。

当巨魔经过后,从路旁的灌木丛里冒出两个白色的脑袋。

“看来我们找到她了。”他小声对身旁的女人说道。

白发的男人看起来满面沧桑,有着浓密的络腮胡子,他的左眼处有一道斜斜向下的伤痕,但他的双眼瞳孔都是金色的,像是野兽一样。

他身穿一身锁子甲,背后背着两把单手剑,胸前的项链上一个狼头垂饰,此时正在微微颤动着。

身边的女人很年轻,但也是一头白发,左脸颊上同样有一道伤痕,只不过没有男人的伤痕那么长。

这道伤口没有破坏她的美貌,反而让她更显得具有野性魅力。

她也背着两把剑,如果不是她只穿着白色的上衣而不是战甲,她和身边的人看起来就像是父女。

“好吧,它很大,看起来也很绅士,那么你的计划是什么?”

她询问身边的人。

“计划是......我好像认识它。”

男人一边用低沉的声音回答道,一边走出了灌木丛,快步追上去拦在了巨魔面前。

“天啊......”

女人在灌木丛中捂住了自己的脸,为什么每次都这样?

男人抬起了一只手,示意巨魔停下。

“石脚?”

巨魔绿色的眼睛停在了男人的脸上,硕大的脑袋凑近了他的面孔,带有腥气的恶臭扑面而来。

“唔.......”

气氛陷入了沉默,草丛里的女子已经悄悄拔出剑来,给上面抹油了。

不过当巨魔和男人的脸快要凑到一起的时候,巨魔后退了两步,把肩上扛着的渔网丢到了地上,里面的女人发出一声轻呼。

“伏特加男人,石脚认识你,你要什么?”

男子从背包中掏出一瓶漂亮的蓝色药剂,放在巨魔的面前晃了晃,让它看看里面的液体,听到那哗哗的声音。

“交易,我用这个换你的小鸟,这次不是伏特加,这是‘燕子’,不过一样,很有劲,很好喝的。”

‘燕子’的主要成份是矮人烈酒,白屈花和水鬼脑子,常人喝一口就会疯掉。

但对巨魔来说,应该也算是不错的饮料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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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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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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