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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七十九章也不可小觑

罗碧才不听小孩这一套,催着他们赶紧吃饱了饭去种植田竖庄稼,他们起的本来就晚,再磨叽就晌午了。

其他有种植田的人家天将将亮便去了种植田,罗碧几个出门时太阳都升起来了,街面上人不多,均是行色匆匆。朱兴炙开的跑跑车,罗碧索性也把跑跑车开出来,朱兴葆爬上罗碧的车。

分了几串小鸡杂、小鸭杂,朱兴葆看着罗碧分外亲,恨不得寸步不离。

朱兴戎一看,自觉上了朱兴炙的跑跑车,摊上这么个兄弟,简直伤脑筋。

别看秋季夜凉,白天太阳出来,毒起来热死个人,罗碧他们赶到种植田时,整个种植田到处是忙碌的人群。昨天战斗结束时天色已晚,大家只察看了个大概,早上过来一看,整个种植田乱糟糟的。

有的庄稼被祸败的厉害,伸手一竖就折,种植户心疼不已,小心一簇一簇的拢了,慢慢竖。顶点小说

就这种情况,减产毋庸置疑。

朱夫人和妯娌们心情也不怎么好,一边竖麦子稻谷,一边唉声叹气。

朱家孩子平时干惯了农活,一个个手脚麻利,从早上到这会儿已经竖了小半块地的小麦。罗碧来的时候干劲十足,等下了车一看自家的三亩地,心里发怵。

三亩地可不是三分地,她要竖到什么时候才能干完??

朱家都是一大家子一起干活,朱夫人做主把朱兴炙、朱兴戎派给了罗碧,朱兴葆是白搭上的,谁也没指望他干活。小家伙竖一小片麦子,掏出小饼干吃一块,就这样边吃边干,速度竟是和罗碧差不多。

所以啊,勤快人家生出的孩子也分外能干。

即便他是个吃货,同样不可小觑。

庄稼倒伏情况不一,竖玉米比竖稻谷和小麦容易多了,玉米竖一棵是一棵,往这边倒的,朝另一边竖起来,使劲在根部踩一脚就搞定。

与之相比,竖小麦和稻谷就不一样了,麦秆稻谷杆细细的,丛生,植株还比玉米矮。

因此,竖的时候人要蹲下,抱了一簇,慢慢竖起来,再顺着把根部的土踩一踩,这样防止松手后又倒回去。

罗碧干了大半个小时,腰又酸又疼,不得不承认,她真不适合干农活。

摘西瓜她快,竖小麦?算了吧!她不是那块料。

但自己的庄稼,撂挑子不像话,罗碧站着歇了会儿,继续干。朱兴炙和朱兴戎、朱兴葆仿佛不知疲倦一般,已经跑前面去了,距离越拉越远。

连个说话的都没有,罗碧越干越没劲,太阳热辣辣的挂在头顶上,一晒更没劲了。

时间不长,罗碧又要歇会儿,一抬头,父亲罗航和关竹婷一起来帮她竖麦子了。

“你们可算来了,我还以为把我忘了呢!”罗碧一下子卸了劲,看见自己父母来了,凑上去:“我都看了好几次了,没看到你们。”

“出来的时候吃饭了吗?”罗航问了一句。

他疼孩子,舍不得罗碧干活,进了种植田便卷了袖子下手竖麦子,动作一看就是常干农活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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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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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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