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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李智恩的日记

12.06.27夜两点

先让我幸福的笑一会,我竟然找到了他!这么多年在我都快死心的时候,我又找到了他,这是老天对我的恩赐吗?如果是的话,我不得不说这个礼物太幸福了,这是我们分开后最幸福的时刻。

我在jyp被他捡到的时候是多大来的?99年我刚刚六岁吧,那个时候我一定丑极了,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把我捡回去,恐怕以后也不会知道了,因为他失忆了。

我从记事开始,家里就不停的在搬家,后来家里四口人竟然分居四地。当时的我还不知道十几亿韩元在99年是多么大的一个数字,我只是不想和家里人再分开了,也不想再寄宿在姑姑的家里,她们不喜欢我,我知道。

于是6岁的我做出了一个现在看来很令人嗔目结舌的事情,我去参加jyp的练习生海选了,因为貌似当明星可以赚很多的钱。

虽然我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一件不知道谁给的男士衬衫,把鞋擦的干干净净,但是到那里我才发现我是最特别的那个,因为穿的很特别。

我没有花裙子,没有烫头发甚至连陪伴的家长都没有,我什么都没有!我也记不得我当时具体的模样了,因为再后来那些记忆都变得不再重要。

只记得我躲在停车场的一个车位上哭,一直哭,就和今天见到他的时候一样。而他则是过来停车的,看到我在哭泣以为撞到我了,所以急忙过来安慰。

我也不知道那天我究竟对他说了多少,总之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一直哭诉到我最后没了知觉,我感觉我是晕倒了,不过后来他说我只是脱力了。

他直接把我带回了自己家里,那里以后也成为了我的家,房子不大,只是一居室的小户型,我躺在唯一的一张床上,看着他在厨房里给我做着面片汤。

虽然我当时吃了很多,不过我不得不说,单就味道的话真的很难吃,他自己还不自觉,把我剩下的统统都吃掉了。

那一夜我们聊了好多,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孔陆,至于他是明星那件事情我还不知道,毕竟turbo当红的时候我刚刚出生不久。

聊到了最后我现在还清晰的记得他的问话:“我呢也是无依无靠的一个人,虽然不能给你太好的生活,不过你要是愿意过来的话,我吃什么你跟着就好,我就把你当成弟弟养着,以后等我老了记得给我养老啊!”

我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因为他的手很是冰凉,当时我只是单纯的知道他没有恶意,而现在看来貌似当时哥也想要一个亲人了。

第二天他就带着我去取行李了,至于姑姑和妈妈那边,不得不说我就是个包袱,更受重视的是我的弟弟,至少他还能偶尔跟在妈妈的身边。

那天离开之前,我看到了他递给了姑姑一些钱,具体不知道多少,不过看着姑姑那由震惊到脸红最后又羞愧的收下的时候,我真的感觉很痛快。

不过很快他就教给了我一个道理:拿钱去让自己痛快是一个很奢侈的事情!我们两个人几乎吃了半个月的白饭,而配菜仅仅是泡菜,因为给出的是我们的伙食费。

不过哪怕这样我也不后悔,因为他同样告诉我,很多时候,尊严更加重要。

于是一个6岁的小丫头和一个20出头的青年就生活在了一起,当时还是99年,我还没有上学,而他也不出去工作,只是偶尔看着电视消沉着。

虽然那段时间他不太开心,不过对于我来说却是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因为我们每天24个小时都在一起:早上他会踢着洗手间的门让我快一点;我们会一起计算着饭钱,而后用省下的钱去吃炸酱面;在晚上停电的时候他还会教我跳舞还有rap……

那时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虽然不是我的父母,不过是他也足够了,我们就是家人了。

时间就这么在我优无虑中过了小半年,当某一天我回来时发现他一个躲在被子里,而电视里放着金钟国宣布turbo解散的消息,那一天是我搂着他,就像是无数次夜里我痛哭的时候他搂着我一样。

第二天他很早就起来,给我做好了早饭后,他穿着一套不知道藏在哪里的西装走了出来,他蹲在我的面前按着我的鼻子:“智恩啊,千万不要离开我哦,我去努力赚钱,让你天天吃牛肉!”

虽然我很想说哪怕天天酱油泡饭我也不会走的,不过他没给我说话的机会,当天下午他就拿回了我的入学信息,不过我发现家里一起存的钱又少了不少。

我一直麻痹自己不要那么想,但是现在的我想说当时很可能他是用钱从我自己的亲妈妈手里要来了我的身份证明。

我知道家里那段时间几乎都揭不开锅,我也知道爸爸可能一天去打好多份的工,但是我真的不能接受她们用我在他这里打秋风,更何况他也没有多少钱了。

第二天家里的钱再次少了不少,因为它们都变成了我的新衣服、鞋子、课本等等,那天我告诉自己要笑着给他最漂亮的一面,但是我还是哭了。

在正式开学的那天,我拿到了我们过去一天的饭钱,是一整天三顿的饭钱,他让我一个在学校里吃点好的。他没有说自己要吃什么,我也没问,因为问了他也不会说。

我尝试过努力学习,不过这个真的是一项需要天赋的东西,我悲观的对他说我可能成不了一个好学生了。

不过他捧起了我的脸,按着我的鼻子,用他那一如既往的声音温暖着我:“那我就养你一辈子好了!”

经过了很久的早出晚归的生活,有一天他突然带回来了一个女人,就在我以为天要塌了的时候,他主动解释这是他的合作伙伴,和我一样都是捡来的。

2000年整整几乎一年我们都过的很辛苦,钱的方面只是其一,他非常的疲惫,而我在学校里也差不多。

好在在年底他终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我只知道他那些天真的很开心,我们庆祝了好久,他那天喝醉后搂着我说了半夜的胡话,最多的就是以后再也不让你受苦了。

我感觉我攒下的饭钱、偷偷给他带回的零食都是有价值的,因为他都记在了心里,就像我一样。

01年的某一天,他把我带去了公司,我终于知道他是究竟做的有多么成功,公司里的每一个人都对我很好,不过我知道他们更多的是因为他。

其她的明星到是还好,不过当看到了就比我大了两几岁但是可爱的多得多的文根英,尤其是她也过来叫着oppa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威胁。

从那天之后,我就不在让他按我的鼻子,每次来公司也都穿的很漂亮,但是她是个明星,而我不是。

于是我找到了他,认真的对他说我也想当明星。没有想象中的为难,他很轻易的就答应了下来,我终于知道了有一个人无条件支持我做任何事情是多么的幸福。

不过现实再次打击了我,我的演技很烂,尤其是跟文根英相比,虽然大家都在劝我说对方是几十年见不到一个的天才,但是我依旧不甘心,为什么我不是天才?

察觉到了我的难过,他当时几乎停下了手里全部的工作,足足陪了我几个月,就在那个时候,我们发现了我的歌声貌似还挺好听的。

不过他说这样是不够的,因为一个只会唱歌的歌手不会长久的。至于舞蹈,我的身体也不是那么灵活,于是他和我一起,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学了吉他。

他真的很聪明,仅仅半年不到,他就已经比老师谈的还要好了,而后反过来教我,其实我是故意学的慢一些的,因为我想让他更长久的教我。

而后我就正式成了公司的一员,名头很大的那种!因为我是公司的唯一个全职签约的艺人,和其她挂靠的欧尼们都不同,我是真真正正的自己人。顶点小说

同时也是公司的唯一个歌手,如果那时候我算是歌手的话。不过公司的人都对我非常好,当他忙起来后,我也都会在公司自己练习。

大家总是愿意逗我,不过放在今天我感觉她们是包含着真心的:“智恩好好练习啊,等以后成了大明星带着公司一起前进啊,最好你一个人就能养活我们整个公司!”

“你们都等着我吧!等我再大一些的!等我的变声期过去的!等我的吉他比我哥谈的还好的!”当时我都是这么回答她们的,我很喜欢大家在一起的感觉。

不过我现在已经长大了,已经有了一副令人称道的好嗓子,吉他几乎是女性明星中谈的最好的了,也成为了可以供养一个公司的大明星,可是你们呢?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那是04年一天,像是往常一样,他送我到了学校,不过在我要下车时他紧紧的抱住了我,很用力。

“智恩啊,自己都是大姑娘了,以后要坚强知道吗?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记得你是我孔陆的妹妹!这张照片就给我当个纪念吧!”说完他从我的钱包里翻出一张我在汉江边的照片,而后直接离开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当天晚上来接我的竟然是我的父母,我根本就没有理他们,而是偏执的回到了我们的家。

那里面已经空空如也,只有我的行李被打包放在了一旁,从哪粗糙的手法看就知道是他做的。

一连好多天我都在满世界的找着他,不过没有,什么都没有了,公司没有了,那些欧尼们也没有了,甚至连家都没有了。

父母一直对我很好,特别好!我虽然想把这个理解成爱,不过这份爱却为什么不那么纯粹?

他走之前给我留下了一笔20亿的巨款,由专门的人员来运作,他特别说明了这笔钱可以拿去还债,但是每一年最多支取2亿,而且还要经过我和委托方的同意。

至于十年后,他恐怕就不用再担心我了吧。当然我更愿意理解成10年内他一定会回来找我。

好在我终于还是等到了,都没用到十年。

虽然他失忆了,虽然他貌似还有了女朋友,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因为我才是他的家人。

无论他是叫孔陆还是李梦龙,他都是我的他。他曾经给了我一个家,现在我也要给他一个家。

只不过李顺圭……

李智恩,你才是最棒的,加油!

为了李梦龙、孔陆、你的他奋斗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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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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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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