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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5章 步枪兵的战斗

第七百五十七章黎塞留

九品文学欢迎您的光临,任何搜索引擎搜索“九品文学”即可速进入本站,本站永久免费提供精品小说阅读和txt格式下载服务!清军的冲锋,势不可当,密集的骑兵流线,笔直地射向明军,好象要直接将明军的阵势冲垮。

当然不能给敌军冲垮,在那时代的战斗,只要队列崩溃了,全军也就失败了,无法指挥的战斗,是垂死挣扎。如果明军阵势被破,则剩下的事情就是被人家骑兵宰割了。

张由松感到清军冲击的态势太过凶猛,吩咐李香君等女兵们,全部带上手榴弹,说是打仗什么的,其实就是光荣弹,不行的话,战死沙场。

张由松自己,也带了一把军刀,准备随时增援薄弱的环节。他最精锐的确迫击炮五十六门,一个炮兵团啊,则留在部队的最核心,只有在敌人聚集以后,才有杀伤的效率。轻易是不肯拿出来战斗的。

一场袭击战?清军如何知道明军行动的?难道,明军中有内鬼?

张由松的脑海里迅速地闪动着这样的问题。

望远镜子里,明军的战斗还不错,最起码,顶住了清军的第一轮冲击。

“好!好!”张由松大声地叫好。

只要能够顶住敌人的第一轮冲击,一切都有了把握。

明军的装备,在遭到袭击的关键时刻,发挥了作用,步枪兵们虽然有一半人都是新手,可是,这种步枪,并不需要多么强大的训练,就是装子弹射击这么简单。

清军的骑兵,有一个巨大的问题是,目标很大,反正你连人带马,我随便射中一个,都可以OK了。

尽管清军训练有素,可是,这么密集的迎头痛击,枪林弹雨,还是让许多战马受不了,有的政策冲锋间,掉转马头想要逃跑,有的不想冲了,有的中了几颗子弹,虽然不是要害,也栽倒在地。

子弹的打击,比箭弩有效率得多,基本上,射中了人以后,那人非死即伤,清军都穿有铠甲,所谓铁骑兵,可是,战马并没有大量装备,装备了铁甲的战马是重骑兵,速度要慢得多,不是袭击战使用的。

如果清军以重骑兵冲锋,那么,明军更轻松了,也许老远就可以射击敌人,你再能耐,也得露出脸吧?你再能耐,战马的眼,头,蹄子等也得露吧?那速度要慢得多,给明军更多的射击瞄准时间。

现在的清军是轻骑兵,速度很,可是,装备很差,基本都是皮甲,马身上什么也没有,就是**冲锋,所以,再的速度,只需把子弹打出去就去了。

几个,几十个,上百个,正在冲到跟前的清军骑兵,一片片地倒了下去。

身强力壮的清军骑兵,曾经是战场上凶神恶煞,在他们面前,大量的明军官兵成了惊弓之鸟,一见清军骑兵冲锋,绝对多数情况下,一轰而散。除非,是依据城镇坚守的明军,或可保存,除非,你是实力雄厚的精锐正规军,如关宁军,洪兵,天雄军等,可惜,关宁军在吴三桂的带领下投降了,洪兵在洪承畴的手下覆没了,天雄军和卢象升一起牺牲玉碎。事实证明,他们也不是清军铁骑兵的对手,生活生产方式,最高统治集团的精神和战略,使整个民族的青壮年的能力之间,发生了巨大的逆转。

一个明军步枪兵冷笑着装上了一颗子弹,瞄准前面正在冲来的,将军刀摇得很嚣张的家伙,砰的一枪,打在他的马头上,不,具体说是马眼上,于是,那马猛然间一个跳跃,前蹄一顿,后蹄扬起,接着四蹄乱点。

眼睛泡子被击碎的痛苦,。深入骨髓,战马无法忍受,本能地跳跃来发泄。

就这一过程,清军的骑兵傻了。

他虽然是老兵,很有经验,也无法保证在冲锋的关键时刻把握得住,所以,被呼的一声弹出了马鞍,凌空飞出,高高地抛向了天空。一丈五六的位置,翻了一个筋斗,重重地摔了下来,直接将脖子扭断了。

混乱之中,他根本来不及呼喊一声,就昏死过去。

一民清军骑兵,在冲锋中,被一颗子弹击中了脸面,顿时血花飞溅,整个被毁容了的样子,异常可怕,那就是一个鬼啊。

子弹击中了鼻子附近,那是人类最脆弱的地方,别说子弹,就是随便的一拳头砸下去,还要鼻子发酸,眼泪哗哗,晕上半天呢。

鼻子直接掀掉了,这兄弟的眼睛也被掀起的鼻子巨大的累赘肉给遮蔽了,虽然战马还在冲,可是,他不得不勒住马。

其实,明军更多的是射击敌人的战马,那巨大的动物,就是最好的目标啊。

“打!打!打!打!”步枪军的官兵,一面打一面喊着,在激战的时刻,也许只有疯狂地呼喊,才能够让人们更加集中精力,去忘记痛苦和恐怖。

有三名清军骑兵,一起被射中了坐骑,结果,坐骑一倒,三个人都无法进攻,只能站起来呼喊。

还好,这仨家伙命大,都没有摔着。

其他的人可就没有这么好命了。

有七名清军,几乎同时被子弹射中,结果,战马呼地前栽翻腾,滚了好几圈儿,也将那骑兵们翻压了几圈儿,人都没有离开马鞍,就不成人样儿了。

虽然瞄准敌人的战马,几乎不需要力气,缺少还有险恶的明军官兵,专门九品文学欢迎您的光临,任何搜索引擎搜索“九品文学”即可速进入本站,本站永久免费提供精品小说阅读和txt格式下载服务!打人家的马腿。

有的战马,即使中了一弹两弹,只要不是要害,居然还能继续冲,给人的印象相当不好,好象打不死的小强,很厉害,但是,专攻马腿,就是最厉害的杀招。

一旦疾驰中的马腿中弹,基本上,那条马腿就废了,腿骨不想断都不可能,一条腿断了的马还能速度奔驰吗?不直接栽倒摔了都是幸运。

这一天,是明军步枪兵的胜利日,后来,张由松将这一天宣布为步枪兵节。专门给予步枪兵的。

步枪兵是战斗的前奏,是主力,是大杀器。

如果不出动步枪兵,明军只有出动骑兵和敌人对抗,很明显,明军知道,自己的骑兵是个啥样子的,训练少不说了,战马的质量那也不行,所以,一个清军的骑兵,完全可以对抗两名明军的骑兵,如果汇合成集团军规模作战的话,差距将急剧扩大,也许,一百名清军骑兵可以对抗三五百名明军骑兵,一千清军呢?可能你五千,八千,甚至一万明军骑兵都未必能战胜!

蹩脚的骑兵,依然是明军的宝贝,所以,张由松舍不得,那只有步枪兵了。

在步枪兵的部队里,还有普通的步兵,这是自我保护的混合兵型,普通步兵是不打仗的,主要是保护,每人都拥有一杆特长特粗的长矛,还是硬杆儿的,在明代,步兵使用的矛通常已经使用白蜡杆儿,一种软木,弹性极强的棍子,在战斗中,稍一运动,可以是长枪晃动,虚实难辨的枪头攻击路线,是极佳的胜利要素。

普通步枪兵聚集在步枪兵的身边,跟前,用长毛根据在地上,指向前面,都扎在阵势的前面,这样,远看去,就是一群毛刺,使整个军阵成为一个巨大的刺猬。如果清军骑兵强冲,直接扎到了这样坚硬的长毛上,你只有白死了。

普通步兵也不多,是步枪兵的一半,但是,他们竖立起来的无数长矛,给步枪兵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有好个运气的清军冲到了跟前,却被着阴损的长矛给刺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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