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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8章 芙卡洛斯身为水神的责任感还是可以的。我不会拒绝你。

“你们刚才聊的这么开心,还没有为我详细介绍过他们呢。”

书清雅坐在一处石阶上。

石阶的下方是一处地下河,虽然是地下河,但是里面没有生物。

因为它的源头是一处地下火山,谁这里面蕴含了太多的硫磺和有毒物质导致里面没有什么生物。

不过这处地下河流到玄冥古国这边之后,里面的有毒物质几乎已经被滤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些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

玄冥古国的人们一般喜欢从这条河里打水去洗衣服或者浇菜种地。

而书清雅和姜尸刚刚闲着没事儿,溜达到了这个地方。

也不知道是玩心大起还是怎么回事,书清雅脱下了自己的鞋子,坐在旁边的石阶上。

两只脚就这样放进了水里一晃一晃的。

“他们是七国中的水之国,枫丹的管理者与统治那里的神明。

说实话,我很久没有见到他们了,这次他们会过来,也出乎我的意料。”

姜尸坐在书清雅旁边,看着书清雅的脚。

因为常年征战,他们这群人的手脚其实并不算多好看。

但好在书清雅是以她20多岁的年龄转生的。

这个时候,书清雅的脚还算白嫩。

到了后期,其实他们这群人身上全都是老茧或者各种伤疤。

什么好看白嫩这些词,与他们根本无关。

“水之国?听上去是一个和水城很像的地方。”

书清雅想到了一个全是水的城市。

“倒也不是,不过他们的水利系统很发达。在城市内也可以见到各种各样的管道。

几乎整座城市都处于水的包围下。

而且,他们那里的海产品产出还是不错的。”

姜尸在自己空间里找了一下,找到了几张枫丹的照片,拿给书清雅看了看。

“真是一座壮观而又浪漫的城市。”

书清雅喜欢这样的地方。

“是啊,确实很浪漫,也很壮观。

不过,那里还存在贵族阶级与平民阶级。

论社会关系的话,其实算不上多友好。”

姜尸更在乎枫丹内部问题。

“中世纪吗……”

书清雅印象里符合这种情况的只有中世纪了。

“差不多,不过比中世纪稍微好一点,至少表面上他们都会掩盖自己的行为。

不然被人找上门,他们可就倒了大霉了。”

姜尸看着书清雅的脸。

真想捏一下啊!

“因为法律?”

能让无法无天的贵族掩盖自身行为的,只有还存在的律法。

“不全是,还因为那维莱特。

他是枫丹的最高审判官,也是最铁面无私的执法者。

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皆按照律法实行。

因为本身就是水龙王和人类是完全不同的种子。因此他在处理某些事物上会显得更不近人情。

只不过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其实内心里还是非常热情的。

至少在很多场合他都会体贴的提醒你应该干什么。

枫丹之所以能维持现在的安定,都是多亏了他。

如果没有他只靠芙卡洛斯的话,恐怕现在枫丹律法早就一团糟了。”

姜尸对枫丹的法律持中立态度,并不觉得它有用,但也不觉得它没用。

所谓律法,最重要的是限制人的行为,但是紧紧依靠纸面上的几行文字显然不足以达到效果。

最重要的还是得看执行律法的人能不能坚定的维护律法的公正性。

在那维莱特到来之前,枫丹的部分人都无法绝对的维护律法的公正。

直到那维莱特上任之后,对整个枫丹进行了大清洗和大改造。

才使得枫丹真正意义上成为了一名正义与审判之神所统领的国度。

律法的公正与言明被那维莱特做到了极致,从那以后再无人敢质疑枫丹律法的公正。

“是么,听上去,相对于那位水神小姐,这位那维莱特先生更适合担任枫丹的神明。”

一位能严格执行律法公正性的最高审判官,远比一位凌驾于众人之上的神明更为重要。

正如高高在上的掌权者看不见田地里风吹日晒的农民一样。

只有能帮助农民种好地,收获满满粮食的人,对农民来说,才是好人。

所谓政策的推行只不过是政客们用来牟利的手段。

真正的实行才是最重要的。

而很可惜,99%以上都实行的不怎么样。

像那维莱特这样能做到百分百实行的,万中无一,千古一人。

对书清雅这样从最底层爬到最高层的人来说,端坐于高台之上,却没有丝毫功绩的人,连地里风吹日晒的农民都不如。

“那倒也未必,虽然芙卡洛斯一般都在给那维莱特添麻烦。

但她毕竟是水神,深受枫丹人民的喜爱,同时也在以自己的方式维护枫丹的和平。

我们经常取笑芙卡洛斯不假,但是我们却不会因此否认她身为水神的责任感。

无论是取悦民众,还是维持虚假的和平。

本质上都是为了让这个国家处在欣欣向荣的环境中。

或许这种欺骗民众的做法不对。

但至少在她现有的、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她仍在以自己的方式争取做到最好,对于一位新生的神明而言,这已经很不错了。”

姜尸撩了一下书清雅垂落的头发,手有些痒痒。

(好久没有给清雅编过头发了。)

姜尸在思考要不要这段时间里再帮书清雅编一下头发。

书清雅一般喜欢披散头发或者编一些比较独特的发型。

因为发质和发量问题,书清雅是真正能做到黑长直的。

她的头发柔顺,又黑,而且还泛着亮光,看上去就像是电视广告中那些什么洗发水,护发梳中的广告模特经过特效处理的头发一样。

不过没达到那么夸张的地步。

如此优越的先天条件,自然也让书清雅非常自信。

她很喜欢披散自己的头发,这让她有一种放松的感觉。

但同时她也很喜欢为自己编一些发型,因为这会让她觉得自己看上去更美丽。

但通常不是因为懒,不想编,就是因为要出席一些正式场合,只能选择盘头。

或者编一些比较正规的发型。

同样,正如书清雅喜欢自己纯天然的头发,她也很喜欢纯天然的自己。

书清雅在孤儿院里受到的教导从来都是自信,自强。

胭脂水粉不过外物,只有人自身的底蕴和

内涵才是人最好的化妆品。

所以,书清雅不喜欢化妆,通常都是素颜或者职业淡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书清雅不喜欢化妆,相反她是一名美妆高手。

因为书清雅的公司除了投资房地产之外,还兼职美妆行业。

身为女性,书清雅最了解女性爱美的天性。

利用物美价廉的宣传,书清雅公司的美妆产品其实卖的还不错。

就是原材料的产出有点少,所以产量供不上。

毕竟价格要亲民,还要保证这些化妆品不会对皮肤造成太大损伤。

所以对原材料的挑选十分严格。

基本都是书清雅亲自出面。

宣传也是书清雅亲自上阵。

毕竟没有什么产品的宣传,比这款产品的售卖者兼研发者也在亲自使用,更有宣传噱头的了。

而书清雅也因为拍了不少美妆广告的原因,练就了一手惊人的美妆技术。

甚至在拥有特定道具的情况下,称之为易容术也不为过。

其实真要算起来,在那个时候即便已经进入了末世,姜尸也是高攀了书清雅。

毕竟姜尸一无所有,还是个孤儿,兜里别说一分钱了,肉票都没有一张。

本人还是个黑户,根本没有户口。

书清雅呢,坐拥一家市值达到千万级别的公司。

独自在末世里生活了半年以上的时间。

精通各种生活技能,除了做饭,这个是姜尸教的。

对于末世里的一些资源分布也了然于胸。

战略眼光也很好,前期还算和平的时候,选择自己单打独斗。

后来尸潮聚集,独行者生存越来越艰难,立刻进入基地市,投奔军方。

还拥有非常独特的治愈系异能。

可以说,书清雅就是天选之女。

姜尸纯属黑户穷小子。

而且姜尸这种肌肉猛男型的,早就不吃香了。

人们喜欢的都是肌肉奶狗。

但偏偏姜尸就是跟书清雅好上了。

给人一种一头猪把一颗上好水灵的白菜给拱了的感觉。

虽然姜尸也不算猪,应该算是一头猛虎。

但书清雅也跟母老虎不沾边,最多算是外柔内刚的羊。

这么算的话,其实应该叫恶虎扑羊。

不过想想当时的实际情况……

好像叫小羊怒推大老虎比较合适。

毕竟姜尸告白失败后一直没有再主动出击过了。

后来是书清雅主动出击的。

“你在想什么?”

书清雅看着发呆的姜尸。

“我在想,当我们真正重逢的那一刻,我该举办一场怎样盛大的典礼?”

姜尸抱起书清雅。

因为刚刚书清雅把脚泡进河里的原因,所以现在她的脚是湿的。

穿鞋不方便,姜尸干脆把她抱了起来,然后一只手拎着她的鞋带着她走。

“一场简简单单的家庭聚会怎么样。”

书清雅不喜欢华丽的场面。

“当然可以。”

姜尸不会拒绝一场朴素的聚会。

当然,也不会拒绝他现在心中的想法。

(等下就去把那条地下河喝干,我老婆的洗脚水,不能让别人占了便宜。)

嘶……嘶……嘶……卧槽,这么变态的吗?!

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逆子吗?!

我大为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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