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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吃白食的

午时。

日光高照。

一行车马穿过林荫大道而来。

当头是两个骑马的汉子,潘远与袁九。潘远高大粗壮,相貌凶悍,左右睥睨,颇为几分虎狼之态。袁九还是面无表情,睁不开眼的样子,偶尔回头一瞥,俨如鹰视狼顾,透着骨子里的阴鸷与机敏。

两人身后的马车上,拉着况掌柜的一家三口。夫人与小姐坐在车厢内,况掌柜受不得憋闷,便坐在车头吹着凉风。坐在他旁边的莫残,虽然身子残疾,却腰杆笔直,任凭车马颠簸,犹自怀抱着鞭子端坐稳当,睁着只独眼静静注视着前方。

季颜赶着拉货的马车随后而行,脸上带着轻松的笑容。他常年在外奔波,习惯了长途赶路。此去虽有千里之遥,也不过是旬日的路程。

另有一人一骑落在后头。

于野跟着况掌柜一行离开了离水镇之后,循着大道直奔西南方向而来。马车为双马驾辕,一路跑得轻快,不过小半天的工夫,已跑出了六七十里。只是途中没谁理他,他就像是个多余的人。而他毫不介意,只管默默随行,看着沿途的风景,倒也怡然自得。

正值盛春时节,天光明媚,花红草青,山野如画。便是况夫人与况小姐也忍不住打开车窗,陶醉在春日的美色之中。

“娘,天色真好……”

“嗯!”

一路之上,娘俩儿都在说着悄悄话,即使隔着车厢,夹杂着马蹄声与车轮声,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这也是神识的用处之一吧,便于窃偷听他人的隐私。

于野骑在马上,随着马的颠簸轻轻摇头。

他不喜欢偷窥隐私,只是无意听到而已。

从况夫人与况小姐的对话中得知,小姐芳名叫况苋,小名菜儿,也就是苋菜的意思。此次前往鹊灵山,是探望况夫人娘家的亲戚。只因路途遥远,为免遭遇不测,况掌柜找到与他相熟的仲坚,请他带几个兄弟护送。仲坚未能如约而至,况掌柜唯有另招人手。潘远与袁九恰好住在和济客栈,便捷足先登抢下这趟买卖。结果惹来江湖人士的不满,最终发生了一场流血冲突。况夫人为此抱怨了几句,况掌柜也有些后悔,怎奈木已成舟,但愿此去顺风顺水。

至于昨晚赶到的少年,没有听到娘俩儿提起过。或许一个吃白食的门客,不值得一提吧。

“不走了,歇息片刻!”

随着潘远的一声吆喝,行驶中的车马停了下来。

“伙计,照料牲口。”

潘远与袁九径自下马,大声嚷嚷道:“掌柜的,安排酒食!”

季颜暗中嘀咕了一声,却还是拿着草料,取来两桶清水,安顿马儿的吃喝。接着又从车上取下草席、木几等物,连同两盒吃食送至道旁的树荫下摆放妥当。

况掌柜携夫人、小姐下车,与潘远、袁九围坐在一起。不待况掌柜谦让,潘远与袁九已拿起肉脯、糕点大口吞咽起来。况夫人与小姐也不介意,各自取了吃食慢慢享用。

莫残则是守在车边,默默吃着自带的干粮。

于野下马之后,奔着树荫下走去。而尚未走到近前,竟被季颜拦住,递来一块肉脯,示意他去别处歇息。

“哎,况掌柜——”

于野想要提醒一声。

况掌柜说过,途中酒肉管饱,不会亏待他,岂能随随便便打发了事。

只见况掌柜嘴里吃着糕点,连连点头道:“不必多礼,去吧、去吧!”

潘远哈哈一乐,满脸的鄙夷之色。

况掌柜身旁的菜儿回头一瞥,眼光中似有笑意。

于野愣怔了片刻,低头走开。

回到拴马的地方,尚在啃食草料的马儿倒是亲热,冲着他抖着鬃毛、甩着尾巴。他这才露出笑容,转而就地坐下,咬了口肉脯,味道甚是鲜美。

“于兄弟——”

季颜走了过来。

“是否此处不妥,我再换个地……”

于野尚未起身,已被季颜按住,手中多了块糕点,便听对方说道:“兄弟,息怒啊!”

息怒?

怒从何来?

季颜在一旁坐下,低声道:“你与潘远、袁九,同为掌柜所请的门客。掌柜的却厚此薄彼,你怎会无动于衷呢?”

哦,此人看出自己的尴尬境地,劝说安慰来了。

而今日遭遇掌柜的慢待与潘远的羞辱,搁在几个月前,他早已怒火中烧,斥责况掌柜行事不公。却不知为何,他一点也不生气。或者说,找不到生气的缘由。抑或是,那个暴躁的少年长大了?

“你也莫怪掌柜的。”

季颜也就二十出头的的年纪,发髻整齐、五官干净,穿着青色粗布短衫,脚蹬软底快靴,上下收拾得清爽利索。他说起话来,眉眼灵动而又不失坦诚。

“大户人家招纳门客,分三六九等,其中鱼龙混杂,难免待遇不一。掌柜虽非巨贾,招纳门客仅有三位,却也不能坏了规矩,你说是也不是?”

于野嘴里吃着东西,不置可否。

正如所说,门客中有能人异士,有刀客、剑师,有游侠儿,当然也有盗贼与泼皮无赖。本领高低不同,受到的礼遇也不一样。在况掌柜的眼里,潘远与袁九乃是江湖高手,值得重金聘请,却不知他于野又算什么,难道真的一无是处?

“昨晚,你遇事不乱,懂得隐忍,敢于取舍,非同龄人所能及。”

这么圆滑世故的说辞,不像出自一个伙计之口,

只听季颜又道:“这是掌柜说的,不过他也让我转告你,江湖取胜之道,比拼的不仅是胆量心智,还需拳头够硬、刀剑锋利。倘若你就此回转,他也不会怪你,还会念及仲坚的情面,送你一笔盘缠,你看如何?”

说来说去,况掌柜是借季颜之口赶他走呢。

于野没有忙着答复,而是随声问道:“季兄,是否去过鹿鸣山?”

“未曾去过,倒是知道那个地方。鹊灵山往南两三百里,便为鹿鸣山地界,咦——”

季颜忍不住看向于野,好奇道:“于兄弟,你所问何意?”

便于此时,潘远又在大喊:“伙计,拿酒——”

“哼,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饮什么酒啊,也不怕耽误行程!”

季颜悄悄嘀咕一声,丢下一个无奈的眼神,拍打着屁股上的草屑,起身回应道:“来啦——”

没有出门之前,潘远倒是懂得礼数,而出门之后,犹如放飞了自我。他不仅随意使唤季颜,对况掌柜也是大呼小叫。尤其是途中小憩,他竟然喝上了酒。况掌柜只得让夫人与菜儿回车歇息,他独自留下来作陪。

于野吃了肉脯糕点,饮了几口水,算是填饱了肚子,随后在季颜的马车上找了块旧布撕成布条,又取下行囊中的长剑,以布条裹住剑柄与剑鞘上的道门标记。

不管况掌柜怎样暗示或劝说,在抵达鹊灵山之前,他都不会离去。却也不想让人知道他与道门有关,以免招惹麻烦。

裹扎了布条的长剑,虽然看着破旧,却藏锋于内、朴实无华。顶点小说

于野将长剑插入行囊,忽然神色一动。

十余丈外,有人拿着木凳坐在马车旁,低垂脑袋,打着瞌睡。不过,他方才分明用他的独眼看向这边。当自己转身之时,他瞬即又低头躲避,佯作瞌睡的模样。而即使他动作隐秘,又如何瞒得过自己的神识。

莫残?

正是那个赶车男子,独眼独臂、满脸刀疤,却起了一个颇有深意的名字,莫残。

于野拍了拍马背,梳理着马鬃,搂着马脖子与马儿亲昵了一番。

人心难测,不抵畜生简单。你待它一分好,它陪着你行千里远。

于野将马儿吃剩的草料放回车上,然后独自站在道边悠然远望。

午后的日光下,郁郁苍苍的山野间罩了一层雾气。就此看去,彷如勃勃的生机在氤氲升腾……

“哈哈,启程——”

潘远吃饱喝足之后,痛快的喊了一嗓子。

原本是途中小憩,竟被他耽搁了足足大半个时辰。

“启程了——”

况掌柜也喊了一声,只是喊声里透着一丝倦意。

季颜冲着于野招了招手,如释重负的样子。

莫残默默收起木凳,坐上马车,未见他手臂抬起,鞭子已甩出一声脆响。

“啪——”

车轮滚动,一行继续赶路。

于野依旧骑着马跟在后头,手中握着一块灵石。

这是他仅有两块灵石中的一块,已失去了晶莹玉透,变成了白色的石头。而其中的灵气仅剩一两成,却依然弥足珍贵。

大泽的灵气匮乏,即使勤修苦练,若是没有丹药与灵石的相助,也难以提升修为。大泽道门至今没有出过一位筑基高人,或许便是这个缘故。

而什么地方能够找到灵石呢?

于野伸手摸向怀里,掌心的灵石变成了一枚玉简。

《太上灵符》。

这是燕赤家传秘笈中记载的一篇法门,已残缺大半,仅有辑要篇与制符篇大致完好,并附录一个符箓的炼制之法。

辑要所述,太上灵符共有七十二道,分别用于制鬼、除妖、去凶、避煞,或镇宅、除厄、求财、求子等等。看起来更像是普通道人的神通法门,对于真正的修士应该没有大用。

于野起初看到《太上灵符》的时候,便是如此想法。而当他再次察看,遂即改变了念头。

秘笈中硕果仅存的符箓,名为破甲符,备有注解,乃是隐身穿墙的法术。

隐身穿墙呢,神不神奇?

更像是术士的骗人把戏。

不过,秘笈中的制符篇,倒是极为详细,有道是技多不压身,何妨研修琢磨一番。倘若破甲符真的神奇,他便多了一套保命的本事。

便于此时,行驶中的车马突然停了下来。

于野抬头看去。

他忽然发觉,此行并不顺利……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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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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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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